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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传唤的法律属性与实务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唤法律属性的不明确 ,导致治安行政实务中使用传唤这种手段的不规范性。传唤是对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的总称 ,同时两者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强制传唤归入行政强制的范畴 ,同时也是一种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传唤不是治安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必经程序。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 ,传唤适用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错误传唤所获得的证据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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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刑诉法对侦查活动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是侦查活动合法、有序进行的保证。但实际工作中,一些侦查人员并未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方法。主要表现在:1.传唤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未采用法定形式。根据刑诉法和《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送达《传唤通知书》,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捺指印,填写到案时间。实践中,口头传唤屡见不鲜。不按法定程序传唤犯罪嫌疑人(尤其是第一次)留下的隐患,是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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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李鸿斌即将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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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3(5):58-61
行政传唤的法律性质不能整体类型化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传唤不是广义行政强制措施中的行政强制执行,而且书面传唤、口头传唤与强制传唤在强制程度,法定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可以借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行政传唤中只有强制传唤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属性,以利于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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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族司法传唤是为了查清事实,得到当事人的口实,保证家族司法审理顺利进行,并依据家族法对违犯族法者进行司法处置,维护家族威严,给族人一个符合情理的说法。家族司法传唤程序有一定的传唤方式和传唤目的,而且有特定的传唤对象,这些都体现出古代家族司法传唤的独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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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时应加强自身防卫,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一、传唤中的自身防卫。在执行传唤中民警的自防问题非常突出。过去,常见民警用摩托(或自行车)带着被传唤人,或让被传唤人跟在一旁,更常见的是一个民警执行传唤任务,这很容易使民警受到攻击。所以,民警在传唤过程中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增强敌情观念,坚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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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翠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97-98
治安传唤制度在适用中出现一些诸如强制传唤手段适用的条件、传唤时限等问题需要理顺、区分和解决,以便基层民警在具体案件中能够更好的利用这一制度的同时又不损害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和谐执法.通过对传唤制度在适用手段、适用方式、传唤时限等方面加以阐述,就实践中易出现的模糊问题提出了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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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传唤”和“盘问”两者之间的关系刘天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传唤”和《人民警察法》中规定的“盘问”都是依法责令被传唤人和被盘问人到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和询问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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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刊1996年第21期《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刑事侦查行为》一文中所述蓬安县公安局茶亭派出所对后某留五盘查的法律依据,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的观点。由于《刑事诉讼法》的传唤、拘传与《人民子察法》的姓续盘问(留五盘问)在时间上存在差异,因此,在执法实践中,引起种种争议。《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而《人瓦警察法》第9条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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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永生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7,(4)
在司法实践中,对盘问权有一些模糊认识。本文认为,在盘问后可以适用刑事传唤,但要注意:(一)不能先实施刑事传唤以后再适用盘问;(二)严格遵守盘问的时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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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
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盘问程序(24小时或48小时)后直接进入刑事拘留程序,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传唤(12小时)程序后进入刑事拘留程序,但绝不能在盘问程序结束后加以刑事传唤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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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东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7,(3)
要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这就需要执法者:一转变观念;二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三加大投入改善侦察装备,提高科技防控能力和人民群众的普法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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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刊》1998,(6)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对其当场盘问、检查和留置盘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规定了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人民警察可以对其口头传唤和强制传唤。准确理解法律设定的这两项规定并在经常性的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中正确适用,对于提高办案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此谈谈粗浅看法。一、盘问与传唤两者间的区别、联系(一)盘问与传唤的概念。《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的盘问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一项重要职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时,可以当即在当地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