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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的检察制度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性质、任务、职权、人员任免、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法定工作程序的总称,是国家和法律监督制度,也是国家整个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前进,社会的进步,检察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愈来愈重要。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检察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不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人民在事实上掌握了国家政权这个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就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法制。如果人民还没有在事实上成…  相似文献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权组织形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大  相似文献   

3.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公安执法提出的新课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志萍 《公安教育》2003,(10):22-24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并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三大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个内容相当广泛的系统工程,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1]所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制文明构成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结合公安法制工作的实际,1990年4月和…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就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必须建立“共和政体”,作为无产阶级进行社会改革的工具;“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自从十月革命以来,每一个新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也就是一个新的共和国的诞生。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其政权组织形式就具有这样的基本特征:1.确认工人阶级(通过工人阶级政党)对国家的领导,并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它不仅是议事机关,而且是真正享有权力的机关;3.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就是说,在国家政体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采取的是共和制。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社会主义共和政体的具体形式也呈现出“非常丰富和繁杂”的状况,富于本国的特色。  相似文献   

5.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必须牢固树立和强化国家政权意识、人大意识、法制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国家政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这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沈钧儒是近代以来民主法治运动的一个代表性人物,他一生致力于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国家,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人民观、爱国情和实践性的法制思想:主张民主法制、提倡以法治国;推崇司法独立,树立法律权威;力争人权保障,巩固人民地位。沈钧儒的法制思想对当今中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陶泽元 《创造》2003,(7):37-38
一、正确理解人民当家作主1、从理论上讲: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最后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人民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人民是单个的人组成的集合体。人民要想实现共同的意愿和利益,就必须组成一个政体,而这个政体又必须由人民信赖的人和组织来领导执行,从而体现其共同的意愿和实现他们的权力和利益。这就需要法制来保障,要求民主与法制统一,并且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否则,将无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2、从社会形态来看:人类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  相似文献   

8.
《时代潮》2001,(13)
要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和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危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国家机器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作用。用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这个问题上,要理直气壮。社会主义政权的专政力量不但不能削弱,还要加强。在这个问题上切不可书生气十足。  相似文献   

9.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充分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 ,对于保证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具有重大的意义。一、国家权力监督的必要性1945年7月 ,毛泽东针对黄炎培希望中共能找到一条跳出历代政权“其兴也勃焉 ,其亡也忽焉”周期率的新路 ,指出 :“我们已经找到了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新路 ,那就是民主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敢松懈 ,只有人民起来负责 ,才不会人亡政息”。此言 ,是毛泽东对“国家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制约”这一从古至今人类政治思想成果和治国经验的肯定认可 ,又是对民主监督是国家政权稳固发展…  相似文献   

10.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的重大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相似文献   

11.
法治是法律的统治,法律在国家中具有至高地位,人人应当遵守法律,一切组织必须依法活动。在一个国家内如果有组织或个人超越或凌驾于法律之上,则这个国家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法治的思想同国家和法律一样源远流长,但直至人类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才出现了法治国家。法治并非法制,法制只是法治的必要条件,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法治的核心是国家权力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现代社会的人民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法律的形式表  相似文献   

12.
李瑛 《前沿》1998,(10)
邓小平法制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邓小平法制理论及其实践意义,对于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法制与民主、建设的关系邓小平法制理论的逻辑起点是民主。邓小平讲:“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6页)这就告诉我们,加强法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更好地实现人民民主。1980年邓小平进一步讲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他指出:“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相似文献   

13.
苏联社会的政治体制,是在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随着苏维埃政权的诞生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研究苏联社会的政治体制,首先必须研究斯大林时期的政治体制,因为苏联社会的政治体制主要是在这个时期形成并发展的。斯大林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领导苏联共产党和苏联人民,继承列宁的遗愿,在苏联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文化教育水平有很大的提高,因而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得以巩固和发展,这个历史功绩是有目共睹的。  相似文献   

14.
许兵  姜成立 《新东方》2006,(8):22-25
一、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应当承担主导责任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确立了国家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即由国家和企业保障公民的生活需求,个人不承担社会保障责任。这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从主观上看,新中国建立的是劳动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政权,这个政权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府应当对劳动人民的基本生活承担保障责任;第二,从客观上看,建国之初,政府接管的是一个“一穷二白”的破烂摊子,我国急需恢复国民经济和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因此,国家学习苏联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建设经验,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为推行这个战略,政府…  相似文献   

15.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基本定位是对事物本质属性与发展方向的规定,用"人民"称号来标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根植于人民并掌握在人民手中。作为这一基本定位的制度体现和实现形式,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实现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是我们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根本遵循。  相似文献   

16.
依法治国与实行民主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四个民主、一个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对民主的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民主加社会主义法制才是社会主义的法治,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证;离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再完备,依然可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实行人治的国家,虽然也有法律,甚至有系统的法律,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一再强调,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民主,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实行人民民主,就必须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只有这样,人民民主才能得到保障,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顺利进行。这是我国建国以来长期实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教训所得出的宝贵经验。党  相似文献   

18.
基于政权本质分析的警察性质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是政治权力组成要素之一 ,警察性质决定于政权的本质。政权本质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 ,在不同时代有不同表现。我国政权在当前时代的特点是 :党的先进性落实于发展先进生产力 ,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的利益之中 ;除了极少数敌对分子外 ,国民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是国家政权依靠和保护的对象 ;必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我国政权在现代的本质特征 ,规定了我国警察的性质应该是依法维持秩序的强制性力量。  相似文献   

19.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点人人都知道;如果不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那就不能叫做社会主义国家了,这也是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浅显道理.那么,再进一步,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这恐怕就不是人人都可以一下子给出答案的. 重述这个问题,很有必要.我国宪法庄严道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但人们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历史中得出的一个重大结论是,人民当家作主不会自动实现,必须要有制度的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有序、全面地行使国家权力. 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强调,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最根本的一条.  相似文献   

20.
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法制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制工作的法制思想、法制理论和法制文化等的集中表述。树立法制观念的本质要求在于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和依法执政效率,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要在理论上牢牢把握这一本质要求,在实践中坚持履行这一要求,就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在全党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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