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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涉企铁路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存在需要平衡铁路运输安全和企业经济损失、企业安全公益和相关单位私益等矛盾。针对铁路沿线生产作业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探索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铁路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协调联动,分析问题成因,找准关键矛盾,积极介入排查和整治。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在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的同时,协调解决涉事企业经营困难,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2.
海洋非法倾废是一种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沿海工程项目各方基于成本考虑,往往铤而走险,海上非法倾废易发多发。而由于海上倾废具有隐蔽性强,污染物扩散快的特点,致使办理此类案件存在线索发现难、证据固定难、损害鉴定难等困扰。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例第111号"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通过联合调查手段多维度破解调查核实难题,以一体化办案机制凝聚检察合力,成为该领域案件办理的成功实践。  相似文献   

3.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实现保护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但目前诉前程序中关于检察官执法权、检察官自身能力和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等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沟通协调、常抓不懈跟进监督等方法提升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实效。  相似文献   

4.
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存在交叉重合,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对于增强检察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在性质上是广义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两种不同模式,皆属于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在功能上则分别在监督范围和监督手段上互为补充。基于此,二者在适用时应当遵循谦抑性、补充性和必要性的共同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不必进行过分严格的区分。面对需要区分适用的情形,应当以诉的利益作为区分标准,并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移送程序进行衔接适用。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试点行政公益诉讼,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但也遇到了一些相关程序问题.本文以此为出发点研究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定位,基于公益性、监督性、程序性、职责性等特性,提出应以公权力为基础设计相关程序,设立行为保全,引入行政相对人参与诉讼制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明确检察机关抗诉权等.  相似文献   

6.
不宜接纳未成年人场所中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针对该领域长期存在的监管职责模糊、管控措施乏力、证据收集难等堵点问题,检察机关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应积极通过诉前协调、多元共治、机制健全等手段,破解难题,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深化履职,以数字化赋能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相似文献   

7.
邓可祝 《法治研究》2016,(4):101-112
行政诉讼和解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这一试点的重要内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也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加以解决。在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和解时,需要解决和解形式、和解程序及和解协议的监督执行等问题。在今后的实践中,应积极利用和解制度来解决环境公益诉讼纠纷并重视和解在环境政策制定上的作用,同时应完善和解程序,利用公开和解协议、公众参与和司法审查等方式加强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和解制度的监督。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法》总则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关于检察监督的规定仅有一条,即第64条。该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这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进行强调,但理论与实务界对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仍存在不同认识。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二者在权力属性、针对的行政违法行为范围以及监督模式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厘清二者界限有助于提高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同时,二者也有相同处,如均不对行政权进行实体处分、不同于诉讼监督、案件范围存在交叉等,故可以通过案件移送机制、借鉴办案规则等实现二者在司法实务中的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相似文献   

10.
对于乡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村委会主任在本村基本农田实施非法采矿案件,检察机关会面临侵权主体难认定、生态修复方式难确定等问题。在办理此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检察机关应当贯彻一体化办案机制凝聚检察合力,结合刑事部分梳理固定的扎实证据和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挖掘补充的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积极推动检行协作,通过特邀检察官助理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公益保护积极性,合力破解办案难题;主动践行检察能动履职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动以“我管”促“都管”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中的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姜明安 《法学杂志》2006,27(2):10-12
在《行政诉讼法》制定之时,立法机关对检察监督的范围加以较大限制还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据,但在现时的条件下,仍然将检察监督局限于抗诉一途就完全没有道理,已经不适用今天我国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了。因此,修改《行政诉讼法》,增加关于检察监督的具体条文,进一步明确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社会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伴随而来侵犯学生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日渐增多。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探索的重要领域,涉及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办理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和案件证明难等问题。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应多措并举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调查取证,同时要敢于运用事实推定,善于沟通协调,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3.
预防性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要旨在于确立一种“全面预防与协同治理”的复合监督机制。当前,预防性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实践中显现出信息壁垒长期存在、监督职责难以厘清和履职情况不易判断等案件办理难题。为有效破解以上问题,应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完善监管职责认定和履职情况判断规则,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建立危机防范体系并制定应急预案,扩大监管效果。  相似文献   

14.
高铁安全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将高铁安全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但由于高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具有类型多、危害大、跨行业以及专业性强等特点,加之隐患问题成因复杂,使得检察机关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在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监督和整改等方面存在难点和障碍。检察机关应当以提高案件质效为价值导向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通过创新调查取证方式,同步开展磋商协调,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等对策措施破解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难点,最终形成对高铁安全领域隐患问题"点线面"系统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15.
我国应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龚雄艳 《法学杂志》2001,22(6):40-41
当代立法的趋势是放宽起诉资格的要求 ,使更多的人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申诉 ,扩大公民对行政活动的监督和本身利益的维护。① 笔者认为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虽有所发展 ,但仍然不合于时代的发展需求和趋势 ,我国应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6.
行政公益诉讼所解决问题属于行政争议的范畴,其与一般的行政争议只是在争议主体、争议的问题以及争议的解决程序上有所区别,但究其本质,其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的监督不足的情况。从行政公益诉讼的“双阶构造”理论出发,针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诉前程序实施领域模糊、案件处理困境以及监督机制缺位的问题,基于检察视野,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扩大提请主体和提请受案范围、构建诉前程序分流模式以及落实诉前程序的后续监督机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此外,行政权的行使有其独立性,因此通过检察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时,公益诉讼具有与其他行政诉讼不同的诉讼构造,但监督的目的在于公益的保护和实现,因此除了一般的裁判解决外,通过诉前的督促程序,促使行政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是公益诉讼制度发挥其应有价值的实现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17.
我国建立行政公益代表人诉讼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建立公益代表人诉讼,是现代社会原告诉的利益范围不断扩大的必然要求,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合理干预不断加强的必然结果。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自然包含对侵犯公益的行政行为的起诉权。当然,我国检察机关行政公益监督目前亦存在诸多法理上的缺陷,比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监督立法存在模糊性和滞后性,检察机关行政化、地方化趋势可能会使检察监督流于形式,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可能比检察监督更为有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诉可能会有碍司法公正等等。因此,通过立法直接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这一权力的行使必须纳入到法治化轨道。  相似文献   

18.
<正>一、背景简介(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历史沿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时间为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  相似文献   

19.
禄磊  李爱 《中国检察官》2023,(10):56-59
对于行为人使用电捕方式非法猎捕野生蚯蚓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但未被列入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造成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严重破坏,但行为不具有行政可罚性时,检察机关可以适用法律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检察机关可利用一体化履职优势,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运用诉前禁止令、诉前保全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0.
我国目前实际发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几乎都是属于自益形式的公益诉讼,他益形式的公益诉讼在我国囿于起诉资格的限制尚难以展开。借鉴域外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区分理论,可以建构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并丰富我国行政诉讼类型。未来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设置应遵循客观诉讼的法理和精神,建立一套符合客观诉讼法理的诉讼程序,诉权设计上可以采取多元的启动模式,诉讼类型应限制为非财产给付诉讼,起诉资格应以法律有特别规定为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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