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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稳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办案探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保护需求。但司法实践中,因法律供给相对不足,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的拓展范围、办案程序等方面缺乏相应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有限监督、依法监督等原则,通过有序推动公益诉讼立法、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等举措,推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办案工作。  相似文献   

2.
为促进司法公开、推升检察公信力,202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人民检察院审查听证工作规定》。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发布《关于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开展听证工作的通知》,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全面推行听证制度。通过梳理检察听证制度的由来,剖析听证制度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独特功能和价值;梳理分析101份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案例,总结听证适用的前提和六种具体适用情形。同时,对听证制度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公开程度不高、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郭超  吕俊岗 《人民检察》2022,(12):31-33
<正>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出,司法鉴定等检察技术工作为检察办案提供证据和技术支持,发挥监督纠错作用,是重要的检察辅助工作;要立足司法办案特别是公益诉讼办案需要,建立检察技术协作配合机制。(1)目前,以卫星遥感、无人机、快速检测及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为主要内容的天空地一体化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在全国检察机关已基本建立,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2)本文以南四湖专案办理为切入点,对检察公益诉讼+技术融合办案新模式进行总结提炼,提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与检察技术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4.
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是近年来国家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的新领域。该案立足于这一国家治理新动向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新部署,创新办案模式,通过利用“外脑+公证”、采取“听证+磋商”等方式,借力专业检测力量,破除行业及专业壁垒以及监督难题,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和质效,助推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制度优势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5.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履职创新,是习近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其价值功能主要体现在政治层面、法治层面、社会层面、制度层面。检察听证办案实践中,主要存在检察听证工作开展不均衡、检察听证办案实质化不足、听证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执行检察听证制度、有效推进检察听证实质化运行、创新优化检察听证工作方式,以充分发挥检察听证程序的价值功能,促进检察执法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6.
随着检察听证的广泛适用,刑事审前程序的诉讼化改造目标似乎触手可及。然而,结合具体案例却不难发现,审前听证机制的运作尚不具备充分的司法化特质。一方面,作为民意代表的听证员难以亲身接触第一手证据材料,参与案件评议流于表面;另一方面,辩论主义原则并未取得优于司法公开及程序参与等理念的主导地位,导致实质化属性的缺失。由此,听证程序事实上仍依附于书面审的固有习惯,无法承担司法决策的核心场域功能。究其原因,除了制度创设初衷层面的另有所图,传统的诉讼结构影响以及办案主体行为惯性的制约均不容忽视。但不可否认的是,检察听证的客观存在确实提供了一条通往刑事审前程序诉讼化的捷径。  相似文献   

7.
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在实践探索中面临立案难、调查取证难、审查难等问题。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应当完善法律依据,明确案件范围,健全未检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组合办案模式,构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机制,采用多种途径破解调查取证难。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向侵权企业提起公益诉讼所形成的债权称之为检察公益诉讼债权,检察公益诉讼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性质争议较大,清偿顺位靠后,不利于公益诉讼目的之实现。正确定位检察公益诉讼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位,需要厘清检察公益诉讼债权的价值定位以及与其他优先债权的比较问题。通过对检察公益诉讼债权主动移送破产审查,强调对人身权利益的优先保护,发挥破产重整优势,完善配套制度的构建等路径,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破产制度的衔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9.
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但长期以来涉水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受制于线索发现、类案转化、长效治理等痛难点,成案率不高。检察机关应以贯彻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为契机,通过数据归集、模型研判生成非法排水、非法取水、饮用水源地破坏等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线索,进而重塑监督模式、凝聚治理合力、完善监督闭环。  相似文献   

10.
正确界定诉前检察建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厘清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关系、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现阶段,《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75条虽然已将诉前检察建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规定为一种“衔接”关系,但由于法律规定模糊、理论研究滞后,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二者的目的是否完全一致、二者的精准程度是否完全等同以及如何理解二者在逻辑上的衔接性等问题,认识并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司法的规范性。为此,应以目的理论、法律监督理论以及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关系理论等为依据,从程序目的、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以及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关系等层面出发,对二者的目的、精准程度以及逻辑关系等进行全方位剖析。  相似文献   

11.
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应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借鉴刑事案件办理标准和民事案件诉讼证据要求,注重区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差异来合理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标准,防止办案实践的任意性和随意性,科学有效规范办案行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立案标准建设,督促行政机关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最大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责后,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了一定探索,但仍然面临理论保障不充足、协同机制不顺畅、监督质效不突显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整合未成年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明确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和办案程序,同时加强支持体系构建,做深做透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13.
王艺 《人民检察》2023,(13):71-72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专家意见运用于公益诉讼办案,取得良好效果。如何提高专家意见的科学性、规范性,以便更好地服务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实践,是需要研究的课题。一、专家意见的内涵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3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专家意见、勘验笔录等”。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适用听证机制,旨在通过公众的实质参与推进程序的公正运行,通过调查的切实开展提升救济的实际效果。为优化和改进我国的生态环境公益检察听证机制,须从公众参与度的提升、程序设计的充实和资源配置的加强等方面予以着力,推进形式公开与实质公开,协调主持人选任与听证员选取,充实会前阅卷与会中议程以及优化资源配置与参会方式。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路径,是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拓展的新领域,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为该制度的构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新兴制度,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不足.新时代,应以修法为基础,通过梳理宏观架构、改进办案机制,在检察机关内外部寻找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方式,以期...  相似文献   

16.
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兼具司法效益性和实践优越性价值。目前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实践面临着检察机关诉讼地与主体资源存在争议,调查取证权缺乏刚性,及判决执行难度大等现实障碍,可以通过明确界定诉讼角色、建立协同办案机制、构建修复性司法等方式寻求制度运行障碍的解决路径,以期拓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外延,为新时代"四大检察"并行发展注入新引擎。  相似文献   

17.
杨柳 《政法论坛》2023,(6):50-59
拓展受案范围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这是由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及保护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所决定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拓展呈现出拓展主体多元、拓展形式不一、拓展边界不清等特征。在肯定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具有重要意义的同时,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限缩,限缩的方式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进行。从实体层面而言,应当规范有权拓展主体、合理界定公益利益的范围、准确界分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界限;从程序层面而言,检察公益诉讼的提起应当受补充性条件限制,人民法院则可以通过形式和实质审查限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通过实体与程序两个层面的合理限制,可以避免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不当拓展,从而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办理重大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案件,要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在多层级多个行政机关都负有监管职责的情况下,要统筹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根据同级监督原则,由不同层级检察机关督促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办案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相应监督办案方式,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层级监督合力,促进问题解决。同时,应协同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职能,并与纪委监委、公安等机关有效衔接,强化公益保护综合治理效果。  相似文献   

19.
夏戴乐 《法学》2023,(9):177-192
我国金融公益保护的缺陷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拓展至金融领域的空间。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非常规手段,延伸至金融领域时需要明确其介入空间与边界。检察机关的介入空间应以检察公益诉讼可解决的金融公益的现有保护困境为限,具体包括纯粹性金融公益产权人缺位困境与集合性公益集体行动困境。金融检察公益诉讼的介入限度在适用范围上以必要性为标准,适用顺位上遵循谦抑性。金融公益一线保护失灵时方可以适当的金融检察公益诉讼手段介入,但如同时可以适用其他金融公益救济手段,应优先适用其他手段。如其他的替代性程序失效,确需适用金融检察公益诉讼程序,也应当在功能可相互替代的程序中优先适用制度成本较低的程序。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规范化建设不足问题也日益突出。线索来源不规范、调查核实不规范、审批流转不规范、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未检公益诉讼的边界范围,提升调查核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制定流转程序、增设流程监控等措施规范审批流转,促进检察建议案件化,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规范化建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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