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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目前,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已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精神病人不能正常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如果对其管理不当,常常会肇事肇祸,且肇事肇祸行为往往伴有暴力性,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由于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特殊性,对此类案件的整治难度大,公安机关难以通过自己的力量对其进行控制,必须积极寻求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合作治理,在全面深入的信息数据摸排、协作配合的基础上,齐抓共管,并从源头入手,分类、分级、分段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风险。  相似文献   

2.
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具有犯罪行为突发性、暴力性,侵害目标随意性、犯罪后果严重性和对社会稳定破坏性等特征。由于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社会潜在危害性认识不足,目前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措施基本不落实,缺乏必要的基础治疗和监管约束,对社会治安带来潜在和现实威胁。加强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应加强组织领导,摸清真实底数,扩充医疗资源,列入管控治疗,拓宽救助渠道,建立协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危害社会。  相似文献   

3.
随着精神疾病患病率的提高,我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现状不容乐观。应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研究:一是要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在定义上不仅要注重结构化,而且要注重细节;二是要建立健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警情的预警机制,树立预防优先的理念,建立相关人员动态信息掌握机制和人身危险性评估机制;三是要构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联动救助体系,明确家属、医护人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精神病人一时间成为人们恐惧的对象。当前我国对重点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仍然薄弱,管控机制、管控措施等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总结重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特点,分析当前重点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公安机关在该项工作中的角色定位为出发点,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从而提出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动态核查机制及加强民警培训等方面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南京市各辖区内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案件频繁发生,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具有不可预测,手段残忍,危害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在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处置方面,法律法规存在漏洞,信息登记缺失,精神病人收治困难等难点突出.针对当前南京市精神病人及其肇事肇祸的实际情况,立足法律,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平台,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同家属的沟通交流,强化政府资金补助等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管控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损害风险.  相似文献   

6.
当前各类精神障碍患者数量较多,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时有发生,危及公众安全。国家非常重视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医疗及治安防控衔接工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强制医疗立法、强制医疗实际操作程序、强制医疗后续治疗等与治安防控出现脱节,强制医疗的社会价值定位与治安防控的关系比较模糊,强制医疗经费不足等问题,增加了治安防控的难度。应当给予精神障碍患者更多的权利保护与救治,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降低到最小程度。  相似文献   

7.
精神病人肇祸的危险性和暴力性往往成为公众的关注焦点。对精神病人肇祸问题进行研究,作为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一项内容,实现保障基本人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目的。精神病人肇祸具有突发性、任意性、失控性、严重性等特征。肇祸精神病人在其自然或社会属性等方面也体现出类型化的倾向。精神病人肇祸的原因受情境制约的影响。精神病人肇祸对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分为:诉讼能力、受拘押能力、受刑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树立正确的防治理念,收集全面的防治信息,完善防控体系,对精神病人肇祸进行防治。  相似文献   

8.
精神病患者违法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以及当事双方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影响。随着精神病患者违法暴力事件呈不断上升趋势,为避免处置中的不当或过度等情况发生,针对性的日常管控、安全保障、病理对症、语言交流、现场武力使用以及战术科目训练等方法,对妥善处理精神病患者暴力违法案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精神病患者违法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以及当事双方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影响。随着精神病患者违法暴力事件呈不断上升趋势,为避免处置中的不当或过度等情况发生,针对性的日常管控、安全保障、病理对症、语言交流、现场武力使用以及战术科目训练等方法,对妥善处理精神病患者暴力违法案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竞争和压力逐步加大,精神分裂症患者逐年增多,精神分裂症凶杀案也屡见不鲜。通过分析4例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杀人案,总结其特点,期望能为侦查破案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暴力犯罪,致死致伤群众的重大恶性案事件频频发生,不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其呈现以下特点:侵害目标的随意性;春季是案件的高发期;攻击性强,伤害程度严重;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赔偿力低,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多。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精神病人管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激愤杀人"行为与普通故意杀人行为相比,在主观可责难性上更小,为了给刑事辩护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具体的适用标准,提倡"激愤杀人"的刑事立法具有必要性。"激愤杀人"是指由于受害人暴力、侮辱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行为人处于激愤或者情感强烈压抑的情况下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激愤杀人"的适用较轻刑罚的渊源以及他国的立法经验都为"激愤杀人"的刑事立法提供了可行性。对于"激愤杀人"的立法路径,宜采用条文修改+立法解释的形式。  相似文献   

13.
精神病是指在内外各种致病因素的影响下,大脑机能发生紊乱,导致认识、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精神病人发病突然,行为、思想异于常人,作案无明显动机、目的及预谋,手段凶狠、残忍,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笔者挑选近年来所遇到的精神病患者杀人及精神病患者自杀案各两例进行分析,供同行们参考。一、案情分析案例一蒲某,女,汉族,58岁,于2003年4月19日20时被其侄女发现死于自己家中,死者丈夫赤身裸体,站在床上挥舞双手,口中念念有词,遂报案。现场尸体下方及周围可见大面积血泊,血液干涸,血痂上翻翘起。死者仰卧于厨房地面上…  相似文献   

14.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引起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相关犯罪在主体构成要件上的争议,未成年人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解读,提倡以“罪行”说来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所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应不负刑事责任,对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负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在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中,判决书中通常对被告人都会有杀人手段残忍这样的描述,但是手段残忍却一直没有形成一个具体的适用标准。故意杀人案件中手段残忍应定义为犯罪行为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故意增加了被害人除死亡以外的痛苦。而杀人手段残忍的认定应结合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和犯罪实行阶段的行为进行综合评判。  相似文献   

16.
罪犯的拘禁性变态心理分为拘禁性情绪障碍、拘禁性癔症、监狱中的性变态、监狱精神病、监狱人格等。在新型的生物—心理—法律与社会的教育改造模式下,通过科学的精神治疗处置,可消除或减少这些变态心理与行为反应。  相似文献   

17.
抢劫罪的手段行为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是抢劫罪研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理论上存在多种学说,众说纷纭.主流学说支持手段行为包括故意杀人,并列举了相关理由.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对其进行了确认.但从刑法法条间的逻辑关系出发,将故意杀人行为排除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才可以实现准确的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8.
研究犯罪行为不能脱离行为人特定的成长经历和案发情境。药家鑫童年阶段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致其人格缺陷,深夜的突发事件使其在极度恐惧中心态失衡,情绪冲动模式下随身携带的刀具和夜幕无形中为其杀人提供了条件。快速的数刀动作,不是因为恐惧,也不是所谓的"弹钢琴强迫行为",而是潜意识中无法抑制的愤怒情绪的瞬间爆发与宣泄。类似杀人的攻击行为有其产生、维持、控制、引起或者触发的内在机制,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些对于侦查破案和犯罪防控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研究犯罪行为不能脱离行为人特定的成长经历和案发情境。药家鑫童年阶段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致其人格缺陷,深夜的突发事件使其在极度恐惧中心态失衡,情绪冲动模式下随身携带的刀具和夜幕无形中为其杀人提供了条件。快速的数刀动作,不是因为恐惧,也不是所谓的"弹钢琴强迫行为",而是潜意识中无法抑制的愤怒情绪的瞬间爆发与宣泄。类似杀人的攻击行为有其产生、维持、控制、引起或者触发的内在机制,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些对于侦查破案和犯罪防控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对制毒物品进行管控是控制毒品犯罪源头的有效出路,现行制毒物品的法律管控模式为"刑事规范+行政法规范"双重管制模式,但分析制毒物品犯罪趋势,仍需加强管控力度,完善管控对策。制毒物品概念不明、管控的相应行为存在缺失导致其管控范围不明确,应当进行概念明晰和罪名增设;关于制毒物品的法律在衔接上存在断层问题,可通过设置行政前置和提炼统一规范解决;对于制毒物品的数量认定存在问题应当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处罚设置存在的问题包括行政处罚与刑罚两方面,可分别通过统一规定与调整罚金刑设置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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