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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2)
被告人:杨亚六,男,31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住广东省湛江市,无业。1991年11月24日被收容审查,1993年8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绍荣,男,3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农民。1991年11月28日被收容审查,1993年8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公胜,男,28岁,广东省湛江市人,个体工商户。1986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0年6月刑满释放。1991年11月26日被收容审查,1993年8月5日被逮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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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六日,陕西省汉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勉县召开万人大会,对苏全富等四名专门拐卖男童的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会后,将苏犯押赴刑场处决。广大群众热烈拥护人民法院这一严正判决。 罪犯苏全富,男,二十九岁,南郑县人,农民。 罪犯张纪芳,女,二十一岁,系苏全富之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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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江西省高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判处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罪犯刘文生、刘国荣父子被同时押上审判台。 罪犯刘文生,男,现年五十四岁,高安县东方红公社人。他生有三男四女,大女、二女均已出嫁,三女刘小平,十八岁,自一九八一年起同本村未婚青年刘凡春(属五代之外)恋爱,通过多次书信来往,私自定了终身。一对恋人情投意合,经常在一起憧憬未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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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2)
罪犯王平,男,二十六岁(一九五九年二月三日生),辽宁省盖县人。原系宝鸡桥梁厂工人,现在陕西省第十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服刑。 罪犯王平于一九七六年秋,先后将五名幼女骗至家中奸淫,其中对两名幼女奸淫未遂。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被逮捕。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平奸淫幼女多人,犯有《中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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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韩建宝,男,现年二十七岁,捕前是辽宁省兴城县曹庄乡泡沿村农民。一九七六年初,经人介绍与女社员王素英结婚。王为人正派,心地善良,吃苦耐劳,孝敬公婆,是全村人所共称的“好媳妇”。而品质恶劣,流氓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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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4)
上诉人:曹秀康,男,1945年3月21日出生,江苏省海门市人,1998年10月5日被逮捕,捕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关长。 辩护人:窦景俊,广州市百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秀康受贿一案,由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5月12日以受贿罪判处曹秀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曹秀康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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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档案: 朱桐,男,29岁,黑龙江省克山县人。1995年7月的一天,朱桐持枪伙同他人在大庆“园春”酒店,开枪重伤致死一人。1996年3月22日下午1点,闯入大庆市“东北王”饭店,将店主及亲属一人,连开数枪当场打死。 张国忠(绰号张老四),男,29岁,黑龙江省克山县人。1994年持猎枪伤害致死一人,并多次参与持械殴斗,两次开枪打伤两名前来制止的警察。其中造成一人终身残疾。 王晓秋,男,28岁,黑龙江省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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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无情,9年前他亲手将罪犯送进监狱;大爱无言,9年当中,他一直遵循和罪犯达成的抚养协议,把罪犯12岁的女儿抚养成人。人间真爱是这样演绎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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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2)
罪犯郭德宪,男,三十四岁,山东省梁山县人。一九七七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一九八○年十二月因惯窃罪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在上海市第二劳动改造管教总队服刑。 罪犯郭德宪在服刑期间,于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伙同同监犯吴一民(已另案处理),乘在监外劳动之机逃跑,十五日晚在南京市火车站被抓获,押回劳改场所。同年十月十九日,郭德宪义伙同同监犯黄民瑄,姚永发(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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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冶金系统大型骨于企业湘潭锰矿,检察官们挖出一批掌权的“蛀虫”。其中副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人。 1995年元月10日下午2点,湖南省湘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荷枪实弹,押解着两名神情呆滞的罪犯,登上了湘潭锰矿俱乐部的主席台。欧辉云副检察长朗声宣布:被告人容涛,男,53岁,湘潭锰矿原矿长,副厅级干部;被告人张先觉,男,40岁,湘潭锰矿销售处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