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商事立法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商事立法依据的理论基础较为薄弱 ,未从市场经济运作的原理本身指导商事立法 ,忽视商事立法活动的经济属性 ,不注重对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不注重商事法律的供求均衡 ,供求相对过剩 (超前 )和不足 (滞后 )同时存在。对商事立法进行经济分析的重点是用交易费用理论来预测立法的效果 ,以成本收益的比较方法作为对立法的科学性进行分析的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2.
3.
一、我国商事立法的缺陷及其成因 众所周知,我国的商事立法起步较晚。由于受经济体制的制约和立法指导思想的束缚,再加之立法技术欠缺和理论准备不足,我国的商事立法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很不成熟和完善。尽管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的立法状况大为改观,但仍存有许多缺陷和空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我国商事法律对商事主体的规定模糊,对商事主体的内涵和外延迄今还  相似文献   

4.
每个国家的商事立法模式很大程度上是由该国的商事立法传统决定的。通过对四个典型国家及地区的商事立法传统和商事立法模式的分析,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通过我国商事立法传统的分析有助于合适地选择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通过我国商事立法传统及世界商事立法现状的分析,以《商事通则》为基础,各商事单行法为主体的商事立法模式应是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5.
文章就《民法典物权编》之集体土地权利体系构建提出了三层次权利体系论。首先是将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微循环体系而在所有权部分加以单独规定;其次则是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从用益物权中独立出来,作为独立的一种物权加以构建;再次则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重新构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用益物权体系的重新建构是本文的重点。  相似文献   

6.
我国未来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应注意对人格权独立成编及其在民法典中的位置设置,以及是否设立债权总则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编纂是一项重大的立法工程,为了保证立法的科学化,必须处理一系列立法难题,其中包括民事权利准确的法理定位、民事权利主体制度的科学安排、民事权利与宪法基本权利之关系处理等等。而政党、个体工商户、家庭承包经营户等乃为民事权利主体制度设计时最需要慎重对待的中国命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须超越单个学科的偏狭视野,举全法学界之力,确保民法典编纂臻于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事登记制度在我国设立多年。我国商事登记立法中存在诸多缺陷,如商事登记立法之间存在冲突,立法形式分散,法出多门等等,为此,应实行公私法分离立法模式,统一完善商事登记制度等措施,以完善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商事登记又可称为商业登记,商事登记法系规定一般商事登记之法律,可分为形式意义之商事登记法与实质意义之商事登记法。前者属于狭义的商事登记法;后者属于广义的商事登记法。如果从广义角度看,我国已建立起数目繁多的商事登记具体法律制度,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亦将成为增强我国商事主体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桎梏。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编纂中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所有立法要符合宪法精神”,即把宪法精神全面体现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之中,使民法典的时代性、民族性与开放性建立在宪法精神之上,维护民法所赖以生存的宪法基础与“道德哲学的价值”。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学术界需要构建以宪法精神为基础的民法体系,明确民法典编纂的宪法依据,使民法典编纂的内容符合宪法精神,使民法典编纂的程序符合宪法精神,并形成民法典编纂与宪法解释的有效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1.
文章专门探讨人格权法是否应独立成编问题。经分析认为,人格权与人格表征不同范畴体系,人格权法不应被纳入民事主体制度之中;人格权保护也不能单纯委之于侵权法规范。而因为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编尚关系于民法典编纂体系结构,故还应有民法典是否设计总则编等诸多其他因素考量,但无论如何,民法典均须反映人格权法已日益丰富、复杂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姓名权是最早被确立的人格权,与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等其他“人格权”有着本质区别。姓名权是权利,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等其他“人格权”本质上仍属于法律上的利益。姓名是人身外之事物,为权利客体;也只有借助“权利”这个技术工具才能建立起其与特定主体之间的勾连。生命等人格利益是人之本身的必要要素,作为权利客体会造成主体与客体的混淆,而且不通过“权利”这个技术工具,也能实现其与特定主体之间的连结,并通过对“人本体的保护”而获得法律救济。姓名权具有自我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变更姓名、请求他人以正确方式称呼自己等积极权能,以上积极权能决定了其必须在侵权法保护之外,独立构成一种权利。生命等人格利益并不具有积极权能,仅消极被动地受侵权法之救济,故其没有成立权利的必要。相反,若承认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等人格利益为权利,反而会为其添加有害的处分权能,从而带来贬损人格尊严的危险。以上反思,亦有益于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之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物权法》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一章,实为特殊动产所有权立法,是沿袭大陆法系国家一以贯之对动产所有权取得集中规定的表现。将特殊动产所有权立法不加区分地涵括动产和不动产,实为特殊动产所有权规定的不当体例,并且阙如遗失物拾得、无主物先占、添附及取得时效等特殊动产所有权制度付之阙如,导致了动产所有权实践保护的不充足和物权法体系的不完善。当前,正值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的重大契机,藉此完善特殊动产所有权立法,界分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肯认遗失物拾得、无主物先占、添附及取得时效制度,真正实现物权法定分止争和物尽其用的功用和价值,促成民法典物权编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相似文献   

14.
民法依其本质属性明显地区别于行政法,但因市场经济先天地带有弱点,如其自身无法阻止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政法适当介入,与民法衔接和配合势所必然,中国民法尤其如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物权变动与行政主管机关及其行为密切相关,但其中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确权,只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是行政合同,而是民商合同。建造建筑物需要行政法规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十分必要,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则取决于政府是否继续允许期房预售。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等合同,至少在目前还看不出不需要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某些合同的生效以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为法定特别要件,应予坚持。  相似文献   

15.
我国地方立法自主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和中央与地方的特殊关系都需要扩大和规范地方立法,强化自主性和创造性,体现地方特色,回应社会需求、事实上,过去的20多年各地也制定了大量有地方特色的自主性立法,应积极引导,从调整范围、地方性事务和地方专属立法权等方面入手,解决好地方立法的自主性问题.  相似文献   

16.
国际电子商务如火如荼 ,国内立法刻不容缓 ,我国学者却多主张修订传统贸易法律 ,扩大司法解释和法律定义解决电子商务之法律问题。本文在分析国际电子商务立法趋势 ,指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滞后的基础上 ,针对当前理论界存在的模糊认识及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与我国传统贸易法律的冲突 ,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17.
我国见义勇为立法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现实一些典型实例可以看到我国对见义勇为进行立法保护和救济的迫切性。尤其在赋予见义勇为者有限的豁免权及加强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护与救济方面,我国需要进行明确立法,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圣经》的商事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和教义要求,《圣经》中潜藏着对商事活动的鼓励态度,在买卖、度量衡、契约、债、借贷、放债取利等一系列规定中,《圣经》体现了商事活动中诚实、公平、平等、仁爱的基本准则,从而对后世的价值体系、商业规则,对民商法的基本精神及某些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的形成有重大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在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上有很多选择。但不管是“民商合一”还是《民法典》和《商法典》分立,或者制定一种《商事通则》之类的共通性规则都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制定和完善我国现有的商事特别法体系。  相似文献   

20.
中国未来的民法典是民法精神的神圣表征,代表着理性的生活方式,蕴含着对人的深切关爱与尊重。因此,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加强相关学说的积累和理论准备,破除对传统模式的迷信,谨慎而认真地开展这项工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