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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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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分配法的价值范畴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配正义作为社会分配法的基本价值范畴,是一个由平等、自由、公平、效率等要素性价值目标构成价值体系。但是,在不同国家的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分配法律制度的主导价值追求和目标排序是有明显差异的。在分配法律制度中,分配正义将通过基本原则这一价值载体来确认和指导法律调整分配关系的目标定位和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2.
财富分配不公是我国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难题。针对该问题,有学者仅从财富分配正义的单一价值目标展开有关探讨,而忽略或较少涉及到风险分配不公的问题。由于社会分配的对象既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财富,也包括"看不见摸不着"的风险,因此,社会分配正义价值目标的实现亦应相应地包含财富分配正义和风险分配正义的双重路径。基于此论点,本文探讨了财富分配正义和风险分配正义各自不同的运行机理和两者之间的互动逻辑关系,并从法律调整的层面上提出和论证了财富分配正义中的"机会正义"和"结果正义"问题以及风险分配正义中的"归责前置机制"和"责任承担机制"问题。  相似文献   

3.
刘海燕 《中国法律》2008,(1):43-44,110-112
法治是良法之治,良法有赖于科学、民主的立法。由於法律的灵魂是正义,法律的价值也是正义,因此立法就是分配正义的艺术。只有从立法上实现正义的公正分配,法律才能承载起实现正义的目标。当下,社会关系的复杂化。社会分工的专业化。法律调整对象的多样化,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4.
李占荣 《河北法学》2006,24(9):9-13
政治文明与经济法之间有着共同的社会公正理念、共同的经济人权理念和共同的和谐理念.经济法的产生带来了崭新的法律理念--社会公正,而社会公正也是文明的政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经济法意义上的经济人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集体性的人权,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形态来看,几乎所有经济法律关系都包含着经济人权的基本内容,这些权利的实现状况也是一国政治文明实现程度的标志.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缺陷的现代法,经济法的和谐理念是政治文明的和谐理念的法律表现和最终保障.  相似文献   

5.
劳动力市场中劳资双方力量的不对等,导致我国企业工资分配的严重不公,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工资法律制度作为国家在劳动关系领域的宏观调控工具,是国家通过法律保障劳动者权益,实现社会收入分配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整个社会追求正义精神的体现。  相似文献   

6.
张东 《法学论坛》2012,(1):36-43
收益公正分配是转型时期社会公正的重要维度,维系人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国家治理,蕴涵着分配正义理论。多种因素决定经济法分配正义是复合正义,强化在市场分配机制基础上的国家再分配职能,以促进社会基本结构的公正。经济法分配正义理论通过奠定收益分配之理论基础,提供收益分配之制度属性的路径促进收益公正分配,进而实现以社会公正为中心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推动中国社会顺利转型。而以分配正义为衡量尺度,我国收益分配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中国司法》2012,(5):5-5
社会公正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就总体来看,最引人注目的是社会的分配公正和司法公正。分配公正问题,历来都是世人瞩目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社会各个阶层或各个社会成员之间,在收秋分配上出现了多元化的情况。多元的分配格局必然导致利益的差异。利益差异的急剧拉大,必将严重危及社会安全与稳定,社会和谐就无法实现。法律在收入分配上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确定合理的收入比例,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法律在分配的税收调节上也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税收立法始终是对社会分配进行有效调控的手段。  相似文献   

8.
平等包括事实上的平等和法律上的平等,前者主要指包括物质财产(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间的平等分配,后者主要指法律在形式上的调整功能——即"严格的形式平等原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物权法上平等保护原则只能是严格的形式平等原则,物权法对形式平等原则的贯彻有利于打破以政策、命令等形式对社会成员间的财产流通和资源配置所设置的不平等障碍,并通过对"法律上之平等预期"——这一法律重要功能的维护,构建起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基石。物权法在维护形式平等原则的同时,不具备追究财产来源的合法化和重新设立新的分配制度的功能,因此,从私人财产原始起点的正当性立场以及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角度,对物权法提出的责难,是对物权法功能的误读。  相似文献   

9.
"机会平等"是邓小平同志经济正义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他关于"机会平等"的内涵包括形式机会平等和结果机会平等两个层次。形式机会平等旨在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确保其在社会活动中获得平等的起点;结果机会平等旨在提高社会成员利用形式机会的能力,以逐步实现"分配平等"。  相似文献   

10.
法哲学中分配旨在实现形式正义,构成法律正义的理念。现代社会回应型法的出现使指向实质正义的再分配得以确立,当这种以变革的国家哲学为支撑的回应型法律规范逐渐增多并自成系统时,标志着对应于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理念中的经济法生成。它通过维护市场的形式平等以促进经济的效率与发展为工具性价值目标,要求政府积极作为确保应得权利的创造与之结合,旨在实现整体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11.
各民族平等原则应当包括各民族政治、法律地位平等,同时还包括各民族拥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经济发展权、文化发展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各民族还应平等地承担应尽的义务,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以及发展本民族社会经济,促进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只有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民族关系和谐,才能带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繁荣,否则,国家将为民族关系的不和谐付出巨大的代价,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  相似文献   

12.
由金融危机引起的去全球化浪潮使得国际经济法治的基本价值受到了重新审视。现存的以自由为基本理念的国际经济法律体系具有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率的正面功能,但因其发展理念上的误区,也导致了发展不平等、与社会福利相割裂、不可持续和充满风险的结果。其根源是自由主义假想完全竞争的市场、忽视结果平等、忽视整体社会和谐。明智的选择是明辨自由国际经济体制的局限,吸取其优长,通过构建市场竞争的透明度、实现环境成本的内部化、正视竞争主体的差别性、实行政府资源的再分配等方式予以补正,从而达到更为公正和稳定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保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冬 《中国律师》2005,(9):69-70
一、程序公正的含义程序公正又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它关系到法律尊严和法官形象公正。程序公正在司法公正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其既保证实体公正最大限度地实现,又具有自身独立的存在价值。谷口安平指出:“程序是法律的心脏”。法律的正义唯有通过公正的程序才能实现,程序的公正是正确适用法律、实施裁判公正的保障机制,同时也是法律正义的直接体现,然而,程序本身的价值应取决于程序本身是否公正,换言之,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体现法律的正义。那么何为公正?justice一词具有公正,正义、正当、公平等意思,这些词含义大体相同,但意义的强弱、范…  相似文献   

14.
人际同构:正义观念的衍更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江山 《现代法学》2001,23(4):9-31
正义是法律的内在根据和法上之法 ,正义也是弥久常新的人类精神现象。当今世 ,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冲突已危机四伏 ,必得有全新的法律制度和观念形态为之救济 ,而正义理念的再诠释 ,则是这种法律和观念所必不可少的根据。本文认为 ,旧有的正义理念的核心是“分” ,具体有分构的正义、分配的正义、交易的正义、合作有效性的正义 ,它们只能满足人域内部的秩序和公正需求 ;新兴的正义理念将缔造“人际”秩序的公平、合理 ,其核心是“合” ,它包括摄取的正义、多样性与复杂化的正义、同构守衡的正义、互养循环的正义。法律的进化取决于正义精神的进化 ,故弘扬一种人在与自在共享的正义理念 ,将是这个世界的福祉。  相似文献   

15.
论公司正义     
《现代法学》2017,(1):56-75
我国应该借鉴合同正义原则的经验,在公司法中引进公司正义原则,使其成为与公司自治相并列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应以"法理阐释"的方式存在,无需在公司法总则中作出明文规定。公司正义既包括分配正义,也包括矫正正义;既包括实体正义,也包括程序正义。公司是多方参与者不同利益交汇的平台,引入"利益关系"的概念有利于厘清公司各参与方的利益冲突。公司法需要沿着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不同路径,结合利益衡量方法,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恰如其分的规范。公司正义的含义具有模糊性,但有利于其弹性适用。这需要法官借助法律解释方法来妥当地适用现有公司法条文,也需要法官借助利益衡量等方法来填补法律漏洞,创造性地适应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公司自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没有制约的公司自治会导致不正义。法官需要借助公司正义原则对公司自治进行制衡,但是应该采取谨慎而节制的态度。  相似文献   

16.
社会性别的法律建构及其批判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性别等级是在人类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主要由男权文化不断解释与不断塑造的结果,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是探求这一原因最好的分析工具。原初社会"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成为家庭关系与公共关系的分野。在公共关系中,男人在自利心的驱使下渐生平等的要求,并在平等诉求下形成法律;而在家庭关系中因为亲情而使平等与公正成为多余。由于女性并未参与公共关系中的法律建设,致使性别平等既不能在公共领域中得以表达,也不能在家庭关系中得以体现。最终,法律认同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并在这一基础上建构起了性别等级的社会模式。而代表男权文化的法律理论也极尽"科学"之能,不断地掩盖和强化性别社会化的实质,尤以社会契约论为最。社会契约论以法律为公民同意之结果而使法律披上了公正的面纱,却因为无视女性没有成为契约主体的事实而沦为掩盖社会性别的帮凶。即便是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也因为无法排除性别的先天知晓而成为法律平等与公正的神话。虽然,实证主义法学与自然法学在许多理论问题上存在着针锋相对的观点,但在制造并掩盖社会性别上也成了同盟军。法律与法律理论的紧密联系与有机配合终于迫使社会性别及其等级模式在法律中立的旗帜下不断地得以演绎、建构和强化。  相似文献   

17.
《政府法制》2012,(35):11-11
我国法治转型的公平正义取向是南法治的本质和我同经济社会所处历史方位决定的。第一,“法是公正的艺术”,法律的产生和存在就在于合理地调整利益关系,维护社会正义。法治如果没有公平正义的内涵.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第二。在正义问题上,西方近代功利主义奉行“正义即效用”的正义观,这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发展,也造成了社会的严重分化。  相似文献   

18.
罗尔斯通过对其正义理论的论述,得出了自由平等原则、差别原则、公正机会平等原则三项正义原则。他的正义理论植根于美国现代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之中,对于其理论学者们评论不一。本文主要从其理论构建、评析以及对中国和谐社会发展的启示等角度出发,分析罗尔斯的正义理论。  相似文献   

19.
和谐社会呼唤立法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粟丹 《法学论坛》2006,21(6):22-27
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协调好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当前我国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立法上的权利义务分配不均。只有立法贯彻普遍平等的原则,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立法平等,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利益趋于均衡,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0.
徐燕平 《犯罪研究》2006,(3):61-63,75
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要通过和谐的法律制度来加以实现,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的法律在价值观上必须符合与反映时代发展变化的步伐,人道就是“在价值观的时代衍变中凸现出来的有别于公正、效率的制度伦理价值”。在刑事程序中提出和强调人道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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