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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闫荣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90-93
公司章程不能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进行规定,也不能禁止对外转让股权,而只能规定向外转让股权的程序性前提.公司章程可以排除或限制股东优先购买权,但排除股东优先购买权需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为防止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不当限制向外转让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另行规定必须在出让股东发出股权转让通知之日的30天以前做出. 相似文献
2.
近《公司法》第72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做出了规定,设计了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和异议股东购买义务3项制度,但是这3项制度之间存在功能的重叠。比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或对股权对外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或只规定3项制度的1种或者2种。有必要对《公司法》第72条进行修改,单独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比较好的方案。 相似文献
3.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是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备前提,我国相关法律对于行使条件应如何适用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应在兼顾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运用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的方法重新审视行使条件,明确房屋优先购买权必须以合法租赁关系为前提、让利方式下不适用同等条件、未约定排除优先购买权行使三个限制条件... 相似文献
4.
巫志刚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3,(2):50-53
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名为禁止董事、经理的对外担保行为,实则限制了公司的意思自治,而且将担保对象区分成自然人与法人,对法人可以提供,对自然人加以禁止有违立法平等原则.相关司法解释将该类担保合同解为无效对有关各方的利益平衡不尽合理,有斟酌的必要.纵观各国立法例,结合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该条款存在的必要性令人怀疑.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第72条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的规定:与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相比,该规定更为科学、合理,但在处理具体纠纷时,还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本文对新旧公司法规定进行了比较,并对违反公司法第72条规定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知情权乃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对其进行保护、规制是《公司法》应有的题中之义。结合文本与实践,可发现《公司法》在股东知情权方面的规定存在明显缺陷:知情权的行使主体欠明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不必要限缩,且会计账簿概念所指不明;对公司以不正当目的为由抗辩股东知情权行使的规定失之粗放;对帮助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辅助人员制度未予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虽对前述不足进行了一系列补正,但仍遗留下部分问题:未明晰隐名股东、出资瑕疵股东、新股东的知情权问题;未赋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会计账簿查阅权,对会计账簿概念是否含会计文书、会计原始凭证等信息材料亦未明确;仅将辅助人员的聘请锁定在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前提下,对股东在尚未诉讼或无需诉讼时直接寻求代理、提供辅助的情况则留下空白。 相似文献
7.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6,(3)
由于缺乏控制权与退出机制,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极易受到控股股东的压迫。少数股东本可借助于《公司法》第2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获得总括性的救济。然而,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从超越权利外部界限的角度理解权利滥用、仅向少数股东提供极为有限的救济方式,《公司法》第20条未能发挥其兜底条款的功能。面对相近似的问题,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美国各州公司法的发展呈现出两大趋势:从权利的内部界限判断压迫或者权利滥用的构成;尽可能地向少数股东提供多样化的救济方式。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问题及美国公司法的当代发展,我国《公司法》及司法实践应当进行如下完善:1.以对合理预期标准与Wilkes案规则的中和为基础,从权利内部界限的角度理解权利滥用;2.借由法律解释或者修法向少数股东提供所有正当且合适的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的不足与完善——兼评我国《公司法》第183条之规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勤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6):81-83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立法的不足也是明显的,包括解散事由的过分狭窄、提起诉讼主体的单一、缺乏必要的过渡安排和前置条件的限制等,这将影响公司法在解决公司僵局、保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针对现行立法的不足,在公司法作进一步的修订之前,必须为司法操作提供合理的空间.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专门规范行政复议活动的法律。基于我国行政复议规范中存在的问题,该法在第42 条确认了本法优先适用的原则。然而,这种规定确与《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10.
方国伟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6(4):30-32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其债权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无关,应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平衡和维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及与善意取得、权利瑕疵担保等法律制度的协调等方面来确定其效力.<合同法>第51条将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规定为待定,不利于法律的整体调和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和维护,应予修改.对于无权处分行为,法律应确认其债权合同的效力,而让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效力待定.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在第四章中规定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该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刑法》第18条有关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仅有实体法规定但欠缺程序法规范的不足。同时,强制医疗司法化的转变也更有利于兼顾精神病人的权益及社会的公共安全。但是,强制医疗程序在适用对象、决定权的归属、权利救济、检察监督等诸多细节方面尚有待更明确的界定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钟三宇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9):20-22
我国2006年1月1日修订的《公司法》第152条确立了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障的最终救济方式,但在审判实践的如何有效适用和审查却未有具体配套的操作制度,无法充分发挥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优势。论文分析了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内涵、司法审查的问题,并对制度完善提出了建议,以期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3.
公司决议法律性质的准确界定,是从本源上解决公司决议瑕疵制度诸多问题的基础。分析公司决议的法律性质,应基于公司机关成员、公司机关和公司这三个不同主体的视角分别展开。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公司决议瑕疵的分类采取"三分法"模式的背景下,需结合构成要件和内容/程序瑕疵的严重程度对决议的"不成立"与"可撤销"进行界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撤销公司决议之诉适格原告的设计尚有值得商榷之处。在分析公司决议瑕疵的法律后果时,应从对内—对外的视角分别审视。 相似文献
14.
死缓制度作为我国独创的死刑执行制度,其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积极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但刑法第五十条对死缓犯的变更规定仍有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即从其缺陷入手,探讨克服其缺陷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15.
云闯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1):62-64,72
《公司法》总则条款的第十六条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均应适用;但就"实际控制人"这一概念本身来讲——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而言——其对于上市公司更具特殊重要的意义。上市公司为记名股东以及经过公告的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涉及证券市场秩序以及投资者保护等公共利益,自然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相应地,作为债权人的商业银行也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6.
源于所有制的差异,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了一种制度安排的股权二元结构.这种安排与资本市场固有的属性是不相容的,它背离了同股同权的基本原则,亦与公司法关于股东共益权的平等理念相去甚远.由此引起中国上市公司为解决股权分置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股权分置的局面对公司治理有很大的消极影响,尤其是对治理中的控制权市场的形成,对股权平等原则的滥用等.解决股权分置,则能较好地达到公司治理的目的.在解决股权分置过程中仍应关注包括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及二级市场的操纵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辩护律师会见通信权规定的进步与不足——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相关规定的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旭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19(5):134-140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较为有效地解决了刑诉法与律师法的冲突问题,兼顾了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总体上看,修法方向和体现的精神是正确的。但是,草案的某些规定也暴露出明显的不足,有的规定违反辩护权的基本理论,有的规定体现出一定的倒退,从而可能导致律师会见在实践中面临新的难题。为此,有必要改革草案中的会见许可制度,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必要的会见权;立法表述上应以通讯权代替通信权,在保障通讯秘密的同时,合理设置例外规定;赋予辩护律师对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羁押人的会见权;增设权利救济管道、明确侵权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8.
论刑法第229条第2款规定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文华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4-5
刑法第229条规定了两个罪名: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对于该条第2款规定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否独立成罪,其性质如何?学术界认识不一,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观点都不尽全面,刑法第22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一种加重情节。 相似文献
19.
陶军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2(1):83-86
基于维护公司少数股股东的权益这一共同目标,发源、发展并完善于英美法中的股东直接诉讼法律制度与股东派生诉讼法律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借鉴、移植.本文首先对这两类股东提起的诉讼的法律规定作了分析,然后指明了二者体例设计的原因以及内容设计的原因及所蕴含的理念.并结合我国公司发展趋势,建议我国的股东提起的诉讼法律制度应基本上按照英美法的股东提起的诉讼法律制度来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20.
刘少莹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1,(2):41-43
新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适应了当前打击单位犯罪的实际需要。然而,纵观新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尚有许多不足之处。笔者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