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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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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是股东因偿还债务需要而发生的股权强制转让,但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执行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加之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点,在执行的方式、股权的价格确认以及如何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颇多问题仍需要进一步阐明。  相似文献   

2.
张云霄 《法制博览》2013,(5):284+270
公司法第72条涉及股东的对外股权转让,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及权利行使要求等相关问题。本文通过阐述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立法目的、价值追求以及其后蕴含的法理基础,剖析了该法条的进步与不足。  相似文献   

3.
目前各国立法对于股权外部转让限制大多在同意权制度与优先购买权制度之间择一规定,而我国公司法和台湾地区公司法则是重复规定了两种制度,这样对于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固然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但是对于转让股东的利益而言却是极大的不利。优先购买权制度对于对外转让限制过于宽松,并不能很好的维持公司的人合性而同意权制度对于剩余股东必须强制购买该股权而言又过于严苛,相对而言指定购买制度能够弥补一些同意权制度的严苛和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过分自由。  相似文献   

4.
周艳 《法制博览》2013,(8):118+117
就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而言,其条文规定之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可排除适用的任意性规范,就章程约定禁止转让条款而言,股东权的自由转让是股东固有的一项权利,股权自由转让原则应理解为强行性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只要存在违反该基本原则的情形,剥夺股东权自由转让的章程条款就应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5.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规模小、人数少、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等特点成为目前世界上数量较多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介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之间的一种公司形态,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特征。资合性要求股权自由转让,资本自由流动。人合性要求公司的建立应以股东间的相互信任为纽带,注重公司成员之间的信赖程度和成员的稳定。因此,资本的流动、股权的转让不如股份有限公司自由,各国公司立法多以法律规范对股权转让予以适当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就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进行了规定和限制。  相似文献   

6.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合性,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制度应运而生。依学界通说,此制度旨在保障封闭公司的人合性、保障老股东的既有利益,进而保障公司的运行效率。但针对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的问题,于现行法律无解而于理论实践有争。依立法精神与价值导向,对此问题,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时,应从其规定;公司章程未有规定时,股东不能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7.
梁辉 《法制博览》2023,(25):59-62
《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明确了未届缴资期限转让股权的出让人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出资责任,但现行法缺失了该语境下出让人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自身的权利救济,故本文予以讨论。股权出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取得向受让人追偿或者相应股权的权利。出让人应依规定行使追偿权实现其相应的利益;在受让人经催告后无法清偿或无法全部清偿债务时,出让人有权取得相应的公司股权,股权取得程序上应当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此外,股东除名制度和新增的股东失权制度为出让人承担责任后取得公司的股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8.
新《公司法》对于公司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限制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行为是否应当认定无效没有明确,产生了比旧《公司法》更为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笔者试通过区分效力性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来认定合同效力的思路和做法,来探讨该行为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公司法》中"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文充分体现了立法者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赋予的高度意思自治的权利。当然,该授权性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但现行《公司法》对哪些事项属于章程自治的范围以及章程对这些事项自治限度等并无详文规定。其中,《公司法》第72条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否有权限对股权转让做出相应规定,该规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等系列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故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1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不仅涉及到公司债权人、公司股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新《公司法》对该问题有明确规定,但并不全面,本文将对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问题进行论述及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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