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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中国网购用户规模达2.77亿人。相比2012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9.4%,预计2013年年底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将达到3.5亿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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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已变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为充分发挥其价值,数据确权势在必行。本文从数据确权的定义出发,阐述数据确权的必要性,分析数据确权的难点,明确数据确权的原则,最后希望对贵州省在数据确权方面提出一些有用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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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社会主导型生产要素,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发挥数据要素作用,需要围绕数据特征,在制度层面作出安排。数据要素是一种共享的、非竞争性的且类型和应用多元化的生产资源,数据产权的结构性分置的实现,需要对多元数据分解归类以明晰数据权利客体,在此基础上对权利配置进行设计。此外,数据权利的内容应符合数据非竞争性的特征,化解促进流通和保护之间的利益冲突,平衡和保护好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各主体的利益,以此展开数据权利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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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春节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也是国人消费最高的节日,猴年这个春节,国人的钱都花在哪里了?日前,中国银联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春节长假期间,银联网络交易总金额达到31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其中居民购物、游玩出行和餐饮占比最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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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就业报告》发布,数据显示,北京市200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失业或离职量最多的10个专业,占了本科失业量的44.0%。而失业最多的5个专业是法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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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权益的保护是现代数字时代的一大重要命题,当前数据权益性质不明、立法保护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中相应判定标准不一的问题仍然存在。利用数据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面临竞争损害和不正当性认定的困境,因此应当结合数字经济的特征来判断替代性损害效果,重视数据抓取行为的方式和后果,同时结合数据产品或服务的创新性,将审查重点放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同时明确关于数据权益的流通规则,以促进数据权益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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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在法律上如何定位及保护是当前法学研究的难题,也是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核心问题。现有法律面对新生的企业数据在适用上存在诸多困境。数据的流通本质决定了法律只能对其进行有限保护,而这种保护需要在既有法律框架下完善不正当行为的构成要件,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给予适当的指引或通过完善立法以释放数据分享的潜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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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庆鹏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1,(5):107-114
监视资本主义是大数据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的独特社会景观,其兴起的直接动因是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根本动因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政治经济逻辑.数据监视延续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但在新技术条件下拥有了比以往更加隐蔽的形式和内容,成为大数据时代资本操纵和控制社会的主要机制.基于资本的贪婪本性和生产规律,监视资本主义内含集中的基因,并不可避免地朝着寡头垄断的方向发展.资本的本性决定了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不可能解决监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马克思的"两个必然"论断仍然适用于对监视资本主义前景的判断,即监视资本主义在历史上的存在必然是暂时的,必然为真正契合大数据时代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数据社会主义所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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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权威数据、信息出台前,过多"业余福尔摩斯"式的推理,很少能切中肯綮,相反,可能给关注者构成更多误导。而这些数据、信息的获得,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耐心。3月8日上午8时许,法新社率先发布了一条消息:从吉隆坡飞北京的马航MH370客机自上午1时30分左右失去联系。这架波音777客机和机上239人(机组人员12人,来自14个国家的乘客227人,其中中国公民153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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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权利保护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密切关注,但我国当前对于数据权利的保护仍处于起步阶段,数据权利保护机制的建立任重而道远。本文从数据权利的概述入手,分析了数据、数据权利的内涵、特点及属性,在总结我国当前数据权利保护机制缺陷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下一步的机制完善路径,旨在促进我国的数据处理活动规范化,更好地保护数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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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据时代,数据交易平台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监管数据交易的全流程实现了数据的安全流通。由此可知,数据交易平台已成为个人数据流动的中心。与此同时,数据交易平台在数据交易过程中怠于履行数据安全管理义务行为使数据交易平台面临“信任困境”,即增加了数据利用者(买方)对数据的不合法利用可能性,导致了个人数据存在严重的泄露风险。可以说,现行《刑法》中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能够强化数据交易平台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刑法义务,明确数据交易平台的刑法规制可能。但是,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数据交易平台主体资格不适格、不具备特定数据安全管理刑法义务等导致了数据交易平台的刑法规制不能,其背后的理论逻辑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仍坚持“秩序利益观”,构成要件设定存在漏洞。由此,要使数据交易平台刑法规制成为可能,不能受制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通说法益观,以刑事合规弥补构成要件中存在的不足,确立并强化数据交易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刑法义务,推进数据交易平台的刑法规制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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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我国虽然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但还不能满足对个人数据权的保护需求.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数据权的保护已被世界各国重视.个人数据权具有宪法层面与民法层面的双重属性,也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特性,属于民法应保护的范围.我国《民法典》规制了个人数据权的保护,统摄个人数据权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