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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0日,杨某与陈某签订购房合同,将陈某父亲名下的住宅以1.7万元的价格买入。该房屋登记房主为陈某父亲,土地证登记在陈某母亲名下。在签订合同时,陈某向杨某出具了陈某母亲的卖房承诺书及该房的房产证。合同签订后,杨某支付了1.6万元,另1000元言明作为房屋过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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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丈夫恶意转让房产妻子如何维权案例一:张某(女)向法院起诉称,2003年5月,其与丈夫李某以10万元价格购买了北京市密云县某小区房屋,并以李某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且办理了产权证。自2004年起,丈夫开始与赵某的女儿同居。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7年11月将房屋转到赵某名下。时至今日张某才发现自己的房屋已归他人,故将丈夫与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楼房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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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女)与乙(男)系夫妻关系.二人在甲区有一处住房,产权人为甲。2002年6月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协议.将此房以十万元出售并将该房屋以及甲的户口本.结婚证、乙的书面同意书(甲书写).房屋的产权证等办理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交付于丙。丙对该房委托评估并向房管局提交上述资料,经房管局审查对丙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此后.此房拆迁,丙领取货币安置补偿款15万元。乙得知此情形后以自已系房屋共有人,未在房屋转让协议上签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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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1992年,李某所在单位分配给李某一套住房。该房产权系房管局所有,由李某的单位代管。1993年,该房管局将房屋折价出售给原租户。李某以人民币1.2万元的价格从房管局购得此房。房管局在李某交付全额房款后,核发给了李某该房屋的产权证。在李某与房管局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在购房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履行的付款之日起5年之内该房不得出租、转让;在购房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履行的付款之日起满5年后,购房方有权转让,但转让时,购房方必须优先转让给房管部fi。1996年2月,李某出于个人投资行为的需要,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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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王某有意出售一套住房(有银行贷款),于2007年7月30日与买主曹某签订了购房协议,价格为人民30万元.经协商由曹某先行垫付王某欠银行的购房贷款20万元,待过户后由王某还清,王某书写了欠条.同年8月5日,曹某替王某还清20万元的贷款,并于当日开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某于10日在工商银行开立放款存折并交由中介方保管,后于12日将该存折挂卡并开通网上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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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原告梁某某是香港居民,1998年5月,其与亲属被告郭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梁某某准备出资在上海购买某处房,房屋所有权暂时登记在郭某名下,相关购房手续委托郭某办理,购买房屋所需全部资金由梁某某支付,但取得房屋后,房屋的实际所有权由梁某某享有,房屋的出租、出售须经梁某某同意,一切收益归梁某某所有。1998年8月,郭某取得了标的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并实际占有标的房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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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1996年7月,犯罪嫌疑人赵某与被害人李某签订一购房合同:李某以套为单位购买赵某商品房2套,计房款7万元。李于1996年6月12日先后五次给付现金、砖,抵房款(赵同意)计8300余元。1998年2月,赵自认房子卖得太便宜,从外地纠集孙某等四人将李某拖上事先准备的出租车,扣押至外地一招待所,途中赵某等对李某进行殴打。次日,赵某打电话给李某之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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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至1995年10月,湖南省安化县委县政府对已出售的公有住房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效果怎样?先请看下面的一组数字,也许你自然会有一个结论。——对1993年、1994年出售的公房超过控制标准面积的970户10362平方米,按市场价补交价款376.11万元;——对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58个单位2060户,按照据实付款的原则,清退115万元,上交国库;——对多计工龄的9人,已退交工龄优惠款10725元;——对用虚假的高职务、高职称、高职级购房的3人,已补交购房款2060元;——对夫妻双方两处购房的6户,已收回多购的公房6套,建筑面积386.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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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国务院房改办获悉,为适应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国务院《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加强对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管理措施。为了调动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对其出售国有住房取得的收入,司再按比例上交财政,也不上交其他部门.全部留归集房单位使用。国有住房出售以人是国有资产,各单位都要严格管理。留归单位使用的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单位住房基金同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地方所属的直管住房出售收入可由当N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住房建设、住房维修等支出。出售国有住房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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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原为某国家机关一位局级干部,承租单位一套五居室楼房,由甲与其妻乙共同居住,甲于 1995年 2月去世,该房由其妻乙居住,承租人变更为乙,此时,乙的女儿丙为照顾母亲亦搬入此房居住。 1996年 11月,单位依照国家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乙申请购房,单位同意并预收了乙购房款及维修基金共 2万余元,在产权证未办完时,乙即于 1997年 1月去世。 1998年 6月单位以无共居人为由终止了此房购房决定,并要求丙腾房,丙却要求继承此房,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众所周知,公民购买商品房,付款后,办完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产权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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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2003年12月6日20时,余某来到赵某租房经营的饭店准备在此就餐,还没有点菜,房屋上方塌落,将余某砸成七级伤残,余某索赔未果,遂将赵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8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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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窗口:不收费就盖章
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前提是必须交纳土地收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综合地价款.在交纳综合地价款后,房屋的产权性质从经济适用房转变为商品房,俗称“经转商”.根据2010年5月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原购房价和出售价价差的70%补交,另一种是按出售价的10%补交.按照北京一套普通房子动辄二三百万元的价格计算,补交土地收益无疑是一笔可观的数目.也就是说,一套房子的综合地价款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能不能不交这笔费用?有人在这上面动起了心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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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8月,原告高某所在的单位在分配职工住房时将原由该厂另一职工吴某承租的汉阳区洲头二村227号房屋(系房地产公司直管公房)调剂给原告使用。高某分得该公房后,即将个人财产搬入此房,并间或在此小住几天。高某一直以原房主吴某的名义向房管所交房租。高某单位在将该房分给高某的同时,也到房地产公司所属的房管所统一办理连同原告在内的几户住房换证手续,其它几户均已办理过户手续,唯有227号高某租住的房屋手续没有办。在1988年元月,房管所停止了对227号房租金的收纳。并于1989年底在未通知高某的情况下将该房重新承租给了祝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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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张某与赵某签订一份转让店面房的合同,约定赵某将其所有的店面房以20万元转让给张某,张某在支付10万元房款后,赵某即交付店面房,张某拿到“三证”后5日内交付另10万元。该店面房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约支付10万元房款,但赵某反晦而不履行交付义务,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交付店面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