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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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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程序是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程序依据所在,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程序尚缺乏明确的规范依据,尚未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为此,我们应借鉴立法后评估程序,并结合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自身特点,以合规性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公开原则、科学性原则为指引,具体构建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程序,包括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方案的选择和确定,评估工作启动时间的科学界定,评估信息的搜集与研判,评估报告的形成、公布以及运用等环节,为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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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清晰的党内法规责任类型框架,对于推进党内法规责任体系内部的融贯统一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党内法规责任设置存在种类纷繁庞杂、轻重序列模糊以及属种关系不明等缺陷,亟待予以完善。为此,有必要运用类型化思维,以党内法规责任蕴含的制裁性、回溯性和威慑性为判别要素,对诸多党内法规措施进行甄别,将不符合识别标准的措施予以排除,从而厘定党内法规责任类型化的对象范围。在此基础上,增设警示处理党内法规责任类型,最终建立起党内法规责任的三大类型,即警示处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从而为破解当前党内法规责任设置不统一问题提供路径参考,也为党内法规责任体系的完善提供基本范畴支撑。  相似文献   

4.
确定评估对象是党内法规评估的首要内容,党内法规评估对象选择应符合政治性、可评估性、可行性等原则。结合党内法规效力和执规责任规定,当前党内法规评估对象主要包括效力冲突性党内法规、执行冲突性党内法规、试验性党内法规,这三类党内法规的评估分别对应形成性评估、过程性评估、总结性评估。为了实现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科学化,需要进一步明晰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范围,丰富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内容,建立党内法规评估的责任机制,优化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选择策略。  相似文献   

5.
地方党内法规实施之后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地方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机制的核心要义,是提升地方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力推手。为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解决制度供给不足及实践层面的短板问题,应基于立法后评估的基本理论,遵循凸显党内法规特质、融入地方元素、以效果评价为主的设计逻辑,围绕"文本—行动—观念"的基本框架,建构一个由法理标准、价值标准、规范标准、实践标准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44项三级指标组成的地方党内法规实施之后的评估指标体系。  相似文献   

6.
党内法规评估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评估确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质量、价值,并通过发现不足、提出建设性修订方案赋予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因境制宜的灵活性和与时俱进的时代协同性,使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适应管党治党之现实需要。评估二分系统构建党内法规评估整体框架,确定党内法规评估价值层面的内在要求和技术层面的外化策略,遵循以评促改,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的基本原则,不断推进党内法规评估体系建设、提供党内法治有效的制度供给。  相似文献   

7.
党内法规评估作为党内法规治理机制的核心内容,既是发现立规不足、矫正执规偏差、提升施规实效的实践重点,也是理论界学术争鸣的关注焦点。通过对比分析中央与地方党内法规评估制度内容和重庆市两次党内法规评估工作,发现其实践需求与理论供给之间存在学理之“体”和实然之“用”错位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多元参与”和“责任相关”的主体构成差异、“条文要素”和“时空条件”对象选择差异、“宏观全面”和“举要删芜”的指标设计差异、“单向落实”和“统筹兼顾”的成果运用差异。对此,应积极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党内法规评估的理论回归逻辑和实践应对策略:一是回归制度,以责任导向系统界分评估主体;二是回归价值,以问题导向全面覆盖评估对象;三是回归现场,以目标导向精准衡量评估指标;四是回归治理,以效能导向多重落实评估成果。  相似文献   

8.
《廉政文化研究》2021,(5):40-47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推进依规治党的根本依托和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立规前评估制度虽尚未在现行党内法规体系中得以有效建立,但其作为完善党内法规评估制度、补足立规质量保障制度、优化立规资源配置、提升立规效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已成为进一步推进依规治党的现实需求,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立规前评估制度的科学构建,应以明确的评估指标作为逻辑前提和关键要素,其设置要以客观性和导向性相结合、独立性和协调性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现实性和预测性相结合为基本遵循;其内容可分为两大类别:一是决定性指标,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合法性、合规性,二是程度性指标,包括规范性、民主性、必要性、协调性、效益性,为立规前评估活动的开展提供明确指引。  相似文献   

9.
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是制度治党,而制度治党中制度之“骨干”便是党内法规,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注重把握其内在逻辑,同时全面检视当前党内法规建设现状,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其主要建设路径有:着力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筑牢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全面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抓住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不断加强党内法规文化建设,厚培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文化土壤。  相似文献   

10.
党内法规解释是党规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党内法规解释机制的科学构建则离不开法规解释权的合理配置。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深入,党内法规解释机制逐步得到完善,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也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体系化。但在现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党章和准则的解释权归属问题、受权解释主体①范围的内涵与外延问题、被撤销机关的解释权承继主体问题等,导致在党内法规解释工作中部分党内法规解释活动的顺利开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如何针对党建工作的实际,优化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解释机制,是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中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概念早在中共中央1990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即被明确提出,但是并未加以界定和展开,特别是没有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得到运用。但是,随着党内法规制度“1+4”体系一些问题的日益凸显,把“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赋予其应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此,要正确认识设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必要性,明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构成,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最主要的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而配套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和地方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要看到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在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原则,规范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协调不同党内法规制度之间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高度重视通过党内法规的有效实施构建依规治党的党内秩序。考察党内法规实施所经历的初步萌芽、曲折推进、恢复发展和全面完善四个历史阶段,其以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基础、以全面从严为遵循、以系统性思维为指导、以准确把握纪法关系为要求,为当前党内法规实施提供了经验借鉴。当代党内法规实施应从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推进党内法规文化发展、增强党内法规实施监督力度等方面发力,以持续提升党内法规实施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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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的有效实施对于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从软法治理视角审视,党内法规实施的困境主要在于:制度合意性不足,弱化了自愿遵从;执规机制的单一单向管制逻辑,降低了执规效能;党内法治理性精神缺失,导致守规、践规、护规的引力不足;党内民主发展滞后,消解了党内法规有效实施的基础。基于软法视角提升党内法规实施效应,应完善立规参与机制,增强制度合意,促进自愿遵从;重塑执规机制的治理逻辑,形成多元共治执规格局;坚持常态化教育和严密执纪并重互促,形塑党内法治理性精神;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培育党员民主治理品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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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已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与"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相比仍有较大的努力空间。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包括评估、清理、建设三项基本任务。评估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前提条件,要求评估内容要全面,评估主体要多元,评估方法要可行。清理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自我更新机制,主要有集中清理和即时清理两种形式。建设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关键环节,包括党内法规"点"上体系性建设,党内法规"线"上体系性建设,党内法规"面"上体系性建设。  相似文献   

17.
“党内法规”最早由毛泽东提出,至今,已被广泛使用。党内法规可以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从广义上讲,还包括一些意见、通知、答复、解释。新中国成立至今,党内法规逐步形成比较齐全的体系;更为关注出台法规的普遍适用性,注重法规的长期效力;程序性法规开始占相当比重;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也有很大提高。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的作用,在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全力争得党纲和党章的创制权,亲力亲为制定了党纲、党章。马克思恩格斯制定的党纲、党章,为无产阶级政党确立了20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政党的组织原则、制度,为后代的共产主义者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始终成为根本的遵循,其精神实质是永存的。  相似文献   

19.
党内法规试行制度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是党内法规制定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党内法规质量的重要方面。目前,党内法规呈现出试行数量过多、存续时间过长、表现类型分布不均匀、转化过程复杂和路径单一等特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在于:启动党内法规试行的条件简便、程序模糊;对党内法规试行工作的性质认识不足、定位不清;试行尚未形成制度化的反思模式。为更好发挥党内法规试行的价值,提升党内法规的制定水平和整体质量,应加强对党内法规试行制度的研究,确立党内法规试行的各项规范,并推动构建试行性法规的科学评估等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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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党内法规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围绕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的一套逻辑严密、论述深刻的理论体系,是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根本遵循。这一理论体系明确了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指明了党内法规要与国家法律统筹推进、高质量建设的发展方向,解答了如何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重大问题——构建责任机制、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问责机制等,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以保障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的长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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