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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认识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的性质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合同法》第 1 1 2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 ,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 ,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以看出 ,赔偿损失是属于补偿性质的民事责任 ,其目的在于补救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不利后果 ,填补因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在一般情况下 ,赔偿损失不具有惩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 1 4条第 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相似文献   

2.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一方(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方(守约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方虽然因为自己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当这种不利后果超出一定限度时,违约方有理由也应当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其不承担守约方对其主张的超出合理限度的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3.
违约金与赔偿金都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二者能否同时适用 ,首先要分析它们的性质。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完全、适当地履行合同 ,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支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而必须给予对方一定数量的补偿费。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违约金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为根据 ,而不管是否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违约责任 ,违约方就必须支付违约金。故违约金既具补偿性 ,又具惩罚性 ;赔偿金则必须同时具备一方…  相似文献   

4.
论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历史略考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①。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上一项特有的违约形态,其渊源于英国法院的一些主要判例。不安抗辩权则是大陆法系特有的一项合同履行规则。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财产状况恶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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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赔偿金都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二者能否同时适用,首先要分析它们的性质.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完全、适当地履行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支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必须给予对方一定数量的补偿费.  相似文献   

6.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任何民事责任的认定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作为民事责任之一的违约责任也必须依其归责原则来确定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决定违约责任的举证责任,认定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以及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正确规范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制度的构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当事人因过错不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双方均未履行或者均全部或部分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是否为双方混合过错?是否系双方的违约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呢?对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却有不同的认识,具体适用标准偏差较大,导致认定过错和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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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就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约定违约金的法律性质,谈谈个人的看法,以此就教于各位同行。 一、关于归贵原则,是否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回答应当是否定的。笔者认为,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于违约行为的归责原则仍然是过错责任原则,而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问题的提起,是因为我国经济合同法(以下为便于区别,权且称之为国内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显然,国内经济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责任条件即归责原则是明文规定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 再查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和第21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该两条的文字来看,没有出现“过错”二字,的确没有指明,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  相似文献   

9.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具有相对性、约定性 ,是一种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形态 ,从合同履行情况的角度分类 ,可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从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上分类 ,可分为届期违约和预期违约。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因此 ,违约责任制度保护的是当事人因合同所产生的利益。但是 ,如果合同还没有成立 ,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过错使另一方蒙受损失的 ,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并使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则是违约责任未能解决的难题 ,传统民法理论重视违约责任而忽视缔约过失责任 ,有时甚至混淆了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这对保护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信赖利益是非常不利的。一 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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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受损害一方的当事人有权采取某些补救措施,主要包括:(1)停止继续履行合同.(2)诉请赔偿损失.(3)诉请给付劳务报酬.(4)诉请强制履行合同义务.(5)诉请法院发布禁令.一、受害方停止继续履约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认为原合同已经解除,同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台同.但是根据1939年载依斯诉英国国际矿业公司案判例,主张撒约权的当事人有义务返还他已经取得的利益(例如贷款),在该当事人诉请违约赔偿时,则应在索赔数额中扣除其所得价款或利益.这里需要说明,这一补救措施仅适用于实质性违约的情况.在当事人仅违反合同中保证条款的情况下,受损害的当事人仍须履行原台同的义务,但他有权就所受损失诉请赔偿.二、受害方诉请赔偿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提起赔偿之诉,但是,如果该当事人没有遭受实际损失,他通常仅能获得名义性赔偿而不能取得实质性赔偿.前者通常是以少量金钱给付来确认该当事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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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告法》第20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条规定告诉我们,广告发布之前,从事广告活动的当事人,无论是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还是广告代理人,只要他们之间需要开展某项具体的广告业务,就必须订立广告合同。广告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各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办事,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实,在广告发布之后,也同样存在一些广告合同关系,这些间接、潜在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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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细化了诸多法律条款,填补了某些立法空白,但仍有许多需修改与完善的地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对对方造成侵害的,被害人应有权请求排除侵害和赔偿损失;借鉴外国立法,规定违反结婚程序的违法婚姻的效力;限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离婚过错赔偿不应以请求权人无过失为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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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安抗辩权的概述不安抗辩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为贯彻公平原则,对期前履约危险进行平衡而设定的救济制度.所谓不安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可暂时中止履行的制度.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合同法》确定了不安抗辩制度,分别在《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做出了具体规定.由于该制度的建立,为先履行义务人提出不安抗辩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地防范了期前履约危险的发生,故被形象地称之为“先履行义务人的防火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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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合同法第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向对方付给定金。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三项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几个单行的合同条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等,也都有类似的规定。是我国定金法律制度的主要立法依据。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法律规定的定金制度还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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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期违约制度下,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尚未到期的合同义务的行为状态;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并无时间上的绝对界限,二者在合同履行期间可交错分布;一方当事人预期不履行尚未到期的合同下次要义务,对方不享有解约权,但可即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预期不履行尚未到期的合同下主要义务,非违约方在某些情况下必须行使解约权;在发生预期违约的某些场合下,非违约方的解约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可并立;违约方的催告程序不是对方解约权行使期限消灭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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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的途径,只有按合同约定全面而又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才能获得合同双方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效果.然而,实际生活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义务不合约定,合同履约存在着风险,严重损害了双方权益,破坏了交易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信性.新的统一合同法为化解履约风险,赋予当事人以防范权,当事人一方可根据对方履约不能或不当的状况,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消除或减轻履约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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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股东在增资阶段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尽勤勉义务的董事承担责任,但就责任的性质和责任的承担方式没有进行规定。董事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性质应当是侵权责任,承担责任份额的大小,应当结合过错、原因力和公司法保护利益的特殊性等因素综合考量。董事在违反勤勉义务的情况下,应当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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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霞 《工会论坛》2004,10(4):103-104
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契约义务为前提 ,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 ,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本文拟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 ,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缔约过失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赔偿范围等作一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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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罗马法有关债务的基础概念出发,分析了德国学者以及中国古代有关债务概念的表述,明确指出所谓合同债务既包括依合同约定而产生的义务,也包括依据合同法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而合同债务不履行则是指没有全面、及时、正确的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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