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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死亡赔偿是我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法律制度,由于现行死亡赔偿制度产生于非市场经济时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死亡赔偿案件,出现了许多诸如法律规定不统一、具体案件赔偿数额反差太大、缺乏精神损害和间接损害赔偿、有些赔偿条件和项目不适合现实的要求等问题。为此,我们应当重新建立统一的、科学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死亡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然而,我国刑法对此类犯罪存在较多模糊性、概括性表述,导致入罪门槛不清晰、量刑标准不明确、信息数量认定难、自由裁量不当,掣肘司法人员准确适用法律。《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实践中的争议问题、统一了刑罚的适用标准,为精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奠定了法律基础。为此,有必要结合办案实践,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法律适用要义作重点分析,如公民个人信息分类制度、信息累计计算规则、直接认定规则、适用时效、合法经营的出入罪标准等,从而为准确适用本罪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生活的安宁,且对电信诈骗等犯罪具有帮助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作出界定,将识别性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该司法解释第五条和第六条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的规定存在差异,法律工作者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对这一区别予以重视。另外,将筛除重复和不真实信息的责任归于嫌疑人一方,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当前,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实务中适用标准不统一等原因,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贪污案件时普遍存在认识不清、界定不准的问题,未能很好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这种现状要求我们加强对共同贪污犯罪问题的法律理论研究力度.在对贪污罪共犯的具体认定上,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处理混合主体的共同贪污犯罪案件.认定公款私存行为是否构成贪污行为,是否达到贪污罪上所规定的"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界限,必须严格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实践运动,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为顾客(公民)服务为核心理念的.如何引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来促成我国政府推动行政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我国在一些城市中相继建立的"政务超市"就是这方面的有益探索.但是,推广"政务超市"必须注意其现实限度及所需要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由于国家法律对"知假买假"性质的认定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界对此观点也不一致,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尽相同,这有悖于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公平原则.本文通过对该类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提出该类案件的适用标准,并对完善这方面的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仲卫东 《工会论坛》2015,(1):113-115
环境司法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的最后防线和有力屏障。然而纵观我国的环境司法现状,由于存在环境实体法的不完善、环境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以及环境案件执行救济方面的不足等突出问题,司法在公民环境权的保护上并未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应当加快完善环境立法、健全诉讼机制以及不断完善环境案件执行救济体系,以促进环境司法功能的发挥,从而有效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8.
面对刑事案件高发的治安形势,探索建立"批捕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有利于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协调统一.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的案件,按照案情计划分为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程序,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障了案件质量.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自诉制度存在着诸多难以厘清头绪的问题,立法目的并未明显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是许多法律价值和理念之间存在难以统一的关系,有关方面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却不愿对难以统一的法律价值和理念进行取舍,以致一方面把大量没有相应情由的案件设定为自诉案件并允许调解、和解和反诉,而另一方面又通过设立极高的证据要求来限制在事实上可以成为自诉案件的案件。只有不再把"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作为自诉案件,该制度存在的问题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应对自诉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减缩,使之仅有"告诉才处理"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同时再降低自诉案件立案和开庭审理的证据条件或要求。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三合一"试点工作形成了多种模式,各种模式均有其存在的基础和代表性。中央决定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同时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三合一"试点。在此背景下,适度实行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的集中管辖,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职能成为当然选择。从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标准的角度来说,未来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知识产权专门法院集中管辖,应当在"三合一"试点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按区域设立若干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来统一管辖全国知识产权案件。地方高级法院不应当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的终审将主要在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体系内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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