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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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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我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面临着基本法缺位,公众参与内容规定模糊,公众参与方式陈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欠缺,决策后评估机制及意见反馈机制缺失等困境。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还需要制定基本法律,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广度、深度和密度;创新公众参与决策方式,完善决策反馈机制、事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行政问责机制。  相似文献   

2.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形成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每个方面都不可或缺。"党委领导"需要通过"人大"实现,"政府负责"需要"人大"落实和监督,"社会协同"需要"人大"提供法治保障,"人大"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形式与渠道。总之,"人大"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法治基础和制度支撑作用,是社会管理的中枢。  相似文献   

3.
提高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诸多问题及制约因素:部分地方政府对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以及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等。加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应多措并举:完善监督机制,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优化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环境;加强相关机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相似文献   

4.
作为人民民主国家,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参与地方法规规章制定的基本权利,公众可以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提出各种客观、合理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地方立法机关需要在立法过程中重视并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以此确保地方立法科学、民主。但是从实践来看,我国不少地方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参与主体的参与能力不足,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参与规则不合理,公众的参与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为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性,必须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参与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规则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公众的参与保障机制,从而破解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困境和难题。  相似文献   

5.
国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相关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英、日等国家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制度,具有参与程序法定化、多样化、便民化、可操作性强、公众参与主动性高和配套制度完善等特点,值得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制度借鉴。我国应从改进公众参与方式、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制度。  相似文献   

6.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下一阶段我国要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的前提与基础是"有法可依",地方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问题尤为值得关注。《决定》特别提出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公众参与将成为我国地方政府立法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英美两国在政府立法中引入公众参与的实践较为成熟,值得我们关注和选择性借鉴。  相似文献   

7.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一年多来,重大行政决策中的行政公开、公众参与程度日益增强,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过于笼统原则的制度设计没有改变行政机关的决策垄断地位、行政机关体制内阻力表现明显、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普遍性有效性不足的困境。解决困境的有效路径是:以适度分权和细致分类为原则完善行政决策的协商民主程序设计,以考核、审查、问责为关键建设民主决策的监督机制,以增强意识、培育力量、畅通渠道为重点改善公众参与状况。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全面推进城市化的背景下,公众参与城市风险治理已经成为必然。但由于公众参与尚处于初始阶段,还面临诸多实践困境,突出表现为政府管控惯性思维的影响、参与式法律和制度的缺位、风险信息沟通机制的缺失、公众参与意识与风险应对技能的欠缺等。为此,可通过突破政府管控思维、健全参与式法律制度体系、构建有效的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强化公众参与意识和风险应急技能等途径,使公众参与城市风险治理真正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9.
现代村规民约具有浓厚的法治属性,是一种民间自治规范,具有乡村秩序治理、行为规范和立法补充功能。然而,村规民约在运行中存在与国家法治的冲突、制定程序与内容失范、执行与监督机制缺失等诸多困境,应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弥合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确保村规民约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村规民约的内外部监督机制,进而强化村级自治,推进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0.
生态精准扶贫既是落实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生态精准扶贫推进过程中,存在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建立、行政执法权力运用并不规范、司法监督机制亟需完善、扶贫主体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也是生态精准扶贫实现法治化发展所要面临的现实困境.因此,推进生态精准扶贫法治化,需要顶层设计与地方主导相...  相似文献   

11.
量化法治作为一种法治实践正在各地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仍有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法治内容如何精确量化、指标的选择如何克服主观性、法治评估如何摆脱运动性等。构建科学合理的法治评估体系需要着眼于量化法治的客观现实,破解量化法治评估的困境,应当理顺指标体系之间的关系、设置法治共性与个性指标、兼顾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平衡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等。  相似文献   

12.
政策评估对检验政策效果、确定政策走向、明确政策责任、推进民主参与、优化资源配置、教育和动员公众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实际中,地方政府政策评估存在许多困境,影响了其效果.本文运用政策生态学理论,结合S市政府具体政策,阐述地方政府政策评估困境及其成因,以期完善政策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公众参与正在从理论层面转向实践.当前,在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背景下,郑州市还存在公众参与的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意识淡薄、动力不足,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确保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积极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  相似文献   

14.
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是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是民主立法的表现形式,也是科学立法的保障。从具体的行政立法实践看,参与主体不明确、参与度不高、参与方式单一、参与程序缺位以及行政立法机关过度主导等问题降低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提高公众参与的质量,培育科学的公众参与理念、扩大公众参与主体范围、拓宽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行政立法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反馈机制,构建公众的全程参与及问责机制是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主协商、法治保障、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城市不断在发展变革,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地方治理城市的一线部门,必须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更好发挥其职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相似文献   

16.
法治惠民工程已成为我国地方法治构建的重要活动主题,并存在较为普遍的公众参与实践。广东在此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然而广东的公众参与实践仍以动员性参与为主,总体上处在从无参与到象征性参与的较低层次状况。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界定法治惠民工程中诸多公共机关的权力关系,进一步审视社会公众作为法治受惠者与参与者的双重角色,全面实施公共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是在立法民主化进程中不断借由实践积累和总结而来的,是我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内容的体现.广泛开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一方面能够促使公众增强对政治、法律与社会的认同感,增强公众的主体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弥补我国代议民主制的弊端.  相似文献   

18.
乡镇政府处于我国政府层级的最末端,其依法行政水平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政府整体的依法行政水平,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乡镇政府依法行政面临的主要困境是法治观念薄弱、人治观念影响较深,相关法律不健全、可操作性低,监督机制不完善、行政监督难以落实。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应培育法治文化、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健全行政监督机制、落实行政问责,完善相关法律、提高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渐次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公务人员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而且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完善,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健全。但与此同时,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完善,法治思维尚未真正树立,行政执法过程尚不严明,行政执法体制尚未理顺,依法决策机制尚不健全等。要如期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除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外,还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相似文献   

20.
随着公私协商合作为特征的协商治理模式的兴起,传统行政法理论均出现了对现实解释的困境。因而需要以协商民主为理论来源、公众参与为实践引导,重新探讨协商治理的行政法研究范式。协商治理在行政法上的逻辑起点在于平衡理论,且具有宪法上的原则依据,其在"行政——公众"关系的法治结构安排中应遵循关系与利益平衡、服务与管理有机协调的行政法治逻辑,并最终在模式实现上符合协商行政程序参与、公正、理性、经济等行政法治规律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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