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本文从共同抵押的立法界定入手,进而提出了构建我国共同抵押制度的初步设想。认为我国的共同抵押制度,在范围上应与担保法的规定相一致,在种类上应包括单一共同抵押和复合共同抵押;共同抵押权的一般行使规则由抵押合同约定,若抵押合同未有约定,则承认抵押权人有选择权;共同抵押权人实现方式应以拍卖为主,且由抵押权人直接进行拍卖委托  相似文献   

2.
陈本寒  鲁杨 《时代法学》2003,1(1):17-21
作为特殊抵押之一的共同抵押制度,由于能够弥补普通抵押的固有缺陷,更加有效地实现保护债权人债权之目的,现已为大多数国家立法予以确认。本文将共同抵押界定为为同一债权的担保,基于数个不动产上成立之复数抵押权,并在此基础上对共同抵押的设立、效力等问题加以分析,以对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及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谢湘辉  刘芳 《行政与法》2003,4(8):93-95
共同抵押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抵押制度。在现代社会,该制度对于资金融通与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台湾,该制度已实施多年,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中均有其值得借鉴之处。本文以台湾有着共同抵押制度之立法、理论和实务为依据,探讨了该制度的特征和性质、成立与效力等问题,并依此分析了大陆关于该制度的规定及其功过得失。  相似文献   

4.
共同抵押若干问题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特殊抵押之一的共同抵押制度 ,由于能够弥补普通抵押的固有缺陷 ,更加有效地实现保护债权人债权之目的 ,现已为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所确认。本文将共同抵押界定为为同一债权的担保 ,基于数个不动产上成立之复数抵押权。在此基础上 ,文章分析了共同抵押的设立、效力等问题 ,并对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及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动产抵押从其产生时就充满了争议,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现在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动产抵押,说明动产抵押是有存在的必要的、有生命力的,我国也规定了动产抵押,但存在一些问题,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公示上,因此应对抵押物的范围进行限制以便于公示,同时对公示制度应在登记之外增加辅助公示制度,从而使动产抵押能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6.
动产抵押权的公示是确保担保权效力及保障交易安全的必要手段.就非移转占有型担保权而言,最有效的公示方法即为登记。现代动产融资担保制度的一大关键是要建立高效的、集中统一的登记系统,以向第三人公示动产担保权的存在并据以确定动产担保权的优先顺位。没有良好的公示制度,动产融资担保制度必将运转不畅,无从发挥其在动产担保中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7.
李珏 《法制与社会》2013,(10):20-21
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步发达,人们之间的交易活动渐趋频繁,民法债权制度也走向兴盛,为保障债权的实现,担保制度随之发达。典型的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留置权具有法定性,因法定的原因出现,方能成立留置权,民商事交往中应用最多的还是抵押权和质权,由于设定质权需要移转标的物的占有,出质人既将物作为担保,便失去了占有而不能继续使用标的物、获取收益,而质权人也只是对质押物的交换价值享有支配权,造成资源的浪费,相反抵押权因无须移转标的物占有,抵押人虽将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交由抵押权人支配,但仍可对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享有支配权,所以这也为抵押赢得了"担保之王"的美誉。  相似文献   

8.
论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乃是英美法系上的一项制度,我国担保法将动产抵押物的范围扩及于一般的动产之上,与大陆法系传统物权法上的抵押制度有明显区别。我国现行的动产抵押制度与传统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物权法的效力体系以及物权法的逻辑体系等形成了严重的冲突。需要重新界定和厘清动产抵押制度的性质、动产抵押物的范围以及动产抵押权的要件和效力。  相似文献   

9.
马琳 《法制与社会》2010,(14):91-92
多数大陆法系国家认为动产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其设定规则有许多不同于不动产抵押的地方,而其公示制度则是整个动产抵押制度的核心。关于动产抵押公示方式,各国通行的做法是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其效力适用不同规则。  相似文献   

10.
动产抵押制度在罗马法和日耳曼法中即已存在,但随着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成为物权法基本原则之一,以《法国民法典》的近代主要国家的民法典在制度设计中,为保持法典逻辑体系的统一性,都将之抛弃。然现代以来,为适应资金融通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物的价值,以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立法实践,针对特定动产,以特别立法的方式,开始逐渐承认动产抵押。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也同样对动产抵押制度做出了规定,但是在制度设计上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文拟就动产抵押的几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管见。  相似文献   

11.
船舶抵押权登记制度的规范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结合大陆法系国家有关抵押登记的基本原理和立法例,针对我国《海商法》和《担保法》中有关船舶抵押登记效力“双轨制”问题以及我国尚未制定船舶抵押登记请求权制度的欠缺,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讨了船舶抵押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并对船舶抵押登记请求权制度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解构住房反向抵押——一种新型抵押模式的解读与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始自上个世纪80年代,在一些发达国家推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具有明显不同于一般抵押的特点,实属一种新的特殊抵押方式。我国关于住房反向抵押的法律规定,处于空白状态。建构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制度具有强大的现实诉求。构建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制度应注意多种问题。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担保形式的财产权质押说已经为我国的法律所固定下来,但在理论上仍存在争议.争论的经济后果之一,是作为担保物的知识产权容易遭受歧视,从而降低了知识产权的实际融资能力,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全面利用.对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歧视问题可以在理论上得到解释,但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要恢复人们对知识产权担保价值的信心.这样,基于估价政策的解决歧视问题的思路由此产生.  相似文献   

14.
王艳玲  李静芹 《河北法学》2004,22(12):36-39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了共同危险行为及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填补了我国共同危险行为的立法空白。阐述了共同危险行为理论的产生,分析了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合理性,对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进行比较,并对最高人民法院该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15.
刑法学发展至今貌似精巧,但理论构造似乎离生活常识越来越远,使得理论与公众的规范感觉、认同感觉之间的分歧很大。刑法研究无论走何种道路,可能都面临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哪些是常识性的东西,亦或哪些是生活经验上特别值得重视的东西。刑法学回归常识主义,要重视两个问题:一方面,刑法本身对社会有什么益处?或者刑法的社会功能究竟是什么?另一方面,刑法学回归常识主义,是否有可能性?亦即使刑法学和生活常识接近,或者尽量回归生活常识、尽量让公众能够去认同是否有可能?如果有可能,则其出发点或者基点是什么?常识主义刑法观对于欧陆刑法学会给予特别关注,强调跨文化的刑法趋同性,肯定了通过刑法保护社会中通行的规范关系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6.
刑法解释的常识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钧 《法学研究》2006,(6):102-112
条文解释的常识化和学理研究的经验化,是我国刑法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显著特点。刑法学中的所谓“常识化”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表述形式:一是刑法解释上的“公众认同”,二是所谓的“社会相当性”。刑法解释常识化是实现法律认识统一性的基础,是实现刑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结合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刑法目的的重要手段。但是,运用常识化方法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协调该方法中内在的矛盾关系,即常识与专业之间的关系、科学解释与效力解释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目前的刑法解释中,需要走出将生活常识等同于专业知识、以感性经验替代科学理论的误区。  相似文献   

17.
任何良好法律制度的构建都必须寻求其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传统民法理论着重于对抵押权效能的分析 ,即对抵押权人 (债权人 )利益的保护 ,对抵押人的利益则重视不足。厚抵押权人而薄抵押人的抵押权制度在这方面并非一个完善的制度设计 ,它在缺乏对抵押人保护的同时也损害了担保制度的发展。抵押权制度应通过兼顾抵押人的利益保护而使其内在法律关系得到完善。赋予抵押人在主合同变更时以抗辩权 ,以及对担保债权人课以一定的法律义务是实现抵押关系内在平衡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8.
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舒洪水 《法律科学》2005,23(4):83-91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负有共同注意义务的二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不注意,共同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共同犯罪形态。过失教唆犯、过失帮助犯能够成立共犯,即使在立法中予以确认也不会导致处罚范围的扩大和刑法谦抑原则的违反。在共同过失犯罪中,数人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并且数个行为人都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在主观方面,各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过失,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也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19.
何小勇  姜俊 《行政与法》2012,(1):104-109
预购商品房抵押是伴随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和银行为防范住房金融业务信贷风险而出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我国的法律、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角度对预购商品房抵押进行立法规制,但对其应具备何种法律效力未予明确,无法衡平商品房预售中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本文通过对法律规制的变迁及相关司法判例的探讨,分析了预购商品房抵押的性质、效力及纳入预告登记制度的可能性,使其与现行的物权法律体系相协调,以维护住房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  相似文献   

20.
李连忠 《政法学刊》2005,22(1):69-70
近年来我国各地暴力袭警案件时有发生,综合分析这些已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多数因公安民警在执行清查、盘查、检查和缉捕等警务活动中防范、控制不当而造成的。因此,在平时对公安民警进行的盘查战术演练中,应进一步增强基层民警临战意识,提高民警安全防范能力,坚决贯彻依法、合理、有效使用武器的指导思想,尽快加强和提高基层民警警务战术的实战能力,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