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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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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中亚是中国周边地缘战略需要重点经营的地区之一。中国与中亚国家都面临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挑战,这就需要中国和中亚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这些挑战。发展与中亚地区各国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维护中亚地区的和平、安全、繁荣与稳定,从而为中国的和平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东北亚经济安全与合作机制构建的必要性阐述,揭示了东北亚地区经济应以区域利益共享为基点,以博弈关系为切入点,构建实现区域各国利益的最大化,达致多方利益均衡的经济安全与合作机制,提出了构建东北亚经济安全与合作机制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吕品 《行政与法》2013,(11):64-67
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逐渐显现出来,加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地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已成为相关各国的一项基本共识.本文分析了东北亚地区各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制约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因素,并对中国应在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主导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进程的不是经济方面的因素。而是国际政治方面的原因,国际政治对该地区经济合作的决定性影响主要表现在负效应上。朝鲜岛安全局势是影响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核心因素,大国关系是影响该地区经济合作的根本因素,领土争端、历史问题都通过对国家关系的影响而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障碍国素,美国是该地区安全局势及经济合作的最大的破坏性因素,为促进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该地区各参与国应精诚合作、平等互利,建立有效的政治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5.
随着管道运输业和跨国管道运输合作不断的发展,在促进东北亚能源合作的愿景中,在管道运输领域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对国际公约相关内容的研究,并结合东北亚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特点,本文试图构建深入进行区域管道运输合作中的管辖权、技术合作、安全保障、环境保护以及争端解决等问题的国际法框架。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东北亚崛起,日本积极向政治军事大国迈进,韩国也不遗余力地发展自己的远洋军事力量,朝核问题久拖不决,我国台湾地区的分裂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地缘与安全问题在东北亚地区并没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而淡化,而是变得更加凸显。东北亚地缘与安全格局也面临着新一轮的调整和变革,在此过程中,中国的地缘安全出现一系列困局,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东北亚地缘与安全基本形势,探询中国地缘安全困局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的交互影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令良 《中国法学》2006,(4):110-119
和谐世界是中国和平发展重要的外部社会基础,而国际法是构建和谐世界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和保障。在国家间相互依存和经济全球化的“地球村”里,一方面,国际法为中国和平发展创造和平与安全的外部环境、建构公正和公平的国际竞争秩序和提供国际合作的法律保证;另一方面,中国和平发展的对内和对外发展战略势必要受到国际法越来越多的约束。与此同时,中国和平发展必然对国际法的和平与发展主题以及人权、法治和民主等普遍核心价值做出重要的贡献。  相似文献   

8.
法治作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最可靠的保障.随着东北亚国家间务实合作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国发展战略的有效对接,加强东北亚各国之间的法制交往、实务合作对于促进东北亚区域一体化建设和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中日韩以及东北亚各国法律的研究,促进区域内各国法律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为中国与东北亚各国合作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提升区域内法学法律领域的务实合作水平,2016年10月21日、2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吉林大学承办,山东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内蒙古大学、延边大学、东北亚法制研究会协办的“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在吉林大学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加强区域法律合作、开创东北亚新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国务院法制办、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蒙古律师协会、(俄罗斯)国际法律家联盟、中日韩民商法统一研究所、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等来自中国、日本、韩国、蒙古等国家和地区的150多位法学、法律界代表参加了论坛.与会专家和学者围绕东北亚司法协助领域中的合作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新安全格局下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金融市场管理法治与区域合作等议题展开了广泛和深入的研讨.现就论坛内容作如下综述.  相似文献   

9.
一国崛起既取决于一国的国内因素,也取决于其所处的国际环境。中国从其发展的国际环境、国内实际出发,坚持和平崛起、和平发展,就是要通过和平的方式来增强综合国力,扩大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国际法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加强,中国要充分运用国际法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实现和平崛起的战略目标。这既是中国和平发展的需要,也是世界和平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和平发展战略,其核心是中国努力争取一个持久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此同时,中国又以自身的日益强大增加维护世界和谐的力量,促进全球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国走和平发展之路的现实路径和目标有两个互相联系的层面:一是国内层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国际层面——为构建和谐世界而努力①由此可见,和谐世界既是中国和平与发展的国际社会基础,也是中国和平与发展的终极目标之一。而和谐世界的构建,必须依靠国际法来维持和完善,所以国际法就成为中国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外部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1.
东北亚地区是美、俄、中、日利益与矛盾的交汇点,大国间的利益冲突与战略调整是东北亚地区安全与否的重要原因,美国加紧在东北亚地区部署战区导弹防御系统(TMD),这对该地区的战略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与挑战。东北亚的安全合作目前正面临着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本地区拥有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各自的行为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不少问题尚未得到最终解决,许多地区热点问题仍然是战争爆发的隐患,大国关系的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要实现东北亚地区的安全,就要对这一地区的战略安全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构筑全方位的安全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2.
韩国与蒙古国作为东北亚区域内的两个重要的国家,近年来经济合作发展势头迅猛。在"睦邻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指引下,双方开展了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成果显著。双方进行长期经济合作既有着巨大的优势,也有着不利因素。全面分析韩蒙经济合作,对于促进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冷战后亚太地区成为美国全球战略的新重心,东北亚地区则是美国亚太安全战略的重中之重。本文以对美国外交战略影响较大的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地缘政治学理论、权力转移理论为切入点,探讨美国东北亚安全战略。  相似文献   

14.
王菲 《法制与社会》2014,(14):96-97,125
冷战以后,全球化潮流成为世界发展的主要趋势,国际安全环境纷繁复杂,非传统安全威胁逐渐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与传统安全相比,它具有跨国性、多元性、转化性等一些特点,给整个国际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要预防和根治这一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国际安全合作,消除国际上的不安全因素,各国共同携手建立一个和平、安全、协调、开放的国际环境。  相似文献   

15.
移民是东北亚地区血缘的传承者,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是地区的开拓者和建设者,古代东北亚体系中的移民不仅创造了东北亚地区的历史,而且作为一项重要的遗产为当今东北亚区域民族主义的消解和区域一体化的构建提供诸多可供利用的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和谐世界语境下的发展合作原则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和谐世界更重要在于提倡合作发展的国际和平秩序,并为这一新和平秩序提供宏大思想与行动指导,是中国对国际关系的独立见解.它不仅表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且精要在于确立国际合作、科学发展与共同繁荣的宏大语境.并且,应在对和谐世界深刻理解基础上,结合特定领域,应用性地确定特定制度原则,发展合作原则表达了国家或其他主体合作的法律意识,与和谐世界理念有积极一致性.由于发展合作原则具备制度基础,在新语境中,应成为国际法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基础性规范.  相似文献   

17.
朱照南 《法制与经济》2009,(12):135-136
移民是东北亚地区血缘的传承者,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是地区的开拓者和建设者,古代东北亚体系中的移民不仅创造了东北亚地区的历史,而且作为一项重要的遗产为当今东北亚区域民族主义的消解和区域一体化的构建提供诸多可供利用的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专门设立了“维护和平行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对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做出的重要贡献.维和行动是联合国为了实现《联合国宪章》中“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这一宗旨采取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领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是中国的外交目标和外交手段.本文通过介绍维和行动的基本概况和历史轨迹,安理会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中国参与其中所采取的行动这一线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9.
国际核安全合作法律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核武器扩散、核能利用安全、核恐怖主义问题是当前国际核安全领域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亦是关乎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命题.解决该问题需要各国超越政治制度的差异和意识形态的分歧,实现真诚的谅解和持久的合作,建立国际核安全法律机制.现有的国际核安全合作法律机制是以限制核能军用、促进核能民用的国际法律文件为基础、以国际原子能机构为组织核心辅以多边及双边实践的初具规模的体系,然而该体系仍有诸多不足.完善国际核安全合作法律机制需要:改善核安全机制的法律基础;优化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效能;建立稳定、合作与互信的国际安全大环境;在集体安全的框架里,加强国际社会的团结合作.  相似文献   

20.
黄德明 《法学评论》2006,24(2):107-115
外交职能的实现与国际法的演变存在内在的联系,中国和平发展中外交职能的变化与国际法规范的实施息息相关。中国在和平发展中应该注意外交职能所调整的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驻外使团及其人员的安全、外交保护、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家安全和国际合作问题,在工作重心转移的新形势下、特别是在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现行的国际法规范并促使新的更加合理、公正的国际法规范的产生,以实现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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