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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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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能源宪章条约》中的环境规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洪 《法学评论》2007,25(3):87-92
《能源宪章条约》(以下简称《条约》)是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能源法律文件,更是第一个将环境规范纳入能源立法领域的国际法律文件。它改变了国际社会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仅限于国际环境法向度上一维考量的缺失,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国际能源法向度上处理全球环境问题的开始。《条约》中的环境规范主要体现为《条约》序言、《条约》第19条和《能源效率及有关环境问题议定书》。本文通过对以上环境规范的分析,指出了其国际软法的性质,同时结合《条约》的环境进程实践,表明了国际软法规范能够得以有效适用,最后提出“最大努力”作为国际软法规范履约基本原则应具有重要的学理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吕点点 《法学杂志》2020,(5):131-140
国际能源投资中的征收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之一,特许权在能源投资中所处地位异常重要。对比其他条约下能源特许权征收实践可以发现,《能源宪章条约》征收规则在合法性的判断上与其他条约大体相同,都采用了公共利益目的、非歧视性措施、正当法律程序、补偿措施作为认定标准。但《能源宪章条约》对直接征收与间接征收的区分是模糊的,对特许权撤销行为的认定标准是缺失的。我国作为《能源宪章条约》的观察国,应该签署加入条约并参与修订,以便更好地保护我国国际能源双向投资中的权益。  相似文献   

3.
马迅 《法治研究》2012,(11):112-116
《能源宪章条约》中规定了其暂时适用的制度,而条约的暂时适用问题却是国际条约法上较少探讨的一个问题,因此在《能源宪章条约》的实践过程中,该制度的使用已经多次发生纠纷,而好几个投资仲裁案例均与此问题相关。仲裁庭对于条约暂时适用制度的解释与裁决,无疑将会对国际条约法中这一问题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4.
<正> 外国投资法属于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是关于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私人直接投资是国际经济交往与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对投资者本国来说,它是资本输出。资本输出国为保护本国私人对外投资,都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制定有关法律规范,例如美、日、联邦德国等国家制定了海外投资保险法等。对接受投资国即东道国来说,它是资本输入。资本输入国为有  相似文献   

5.
能源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热点问题,不同形式的能源合作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金砖国家"的能源各具特色,能源发展需求极为相似,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且能源合作正逐渐成为金砖各国合作的一个主要内容。可以想见,随着"金砖国家"能源合作的深入,合作的内容也将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要保证"金砖国家"能源合作能够有序规范运行,就有必要借鉴国际能源合作法律机制形成之经验,构建符合"金砖国家"能源特点和要求的能源合作法律机制框架,从制度上保障"金砖国家"能源合作创新内容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泛北部湾次区域的国际经济合作是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层面,为促进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搭建了有效平台。泛北部湾次区域国际经济区的投资规则从国际、区域、双边、国家和地方不同层面对该区域的投资活动进行规范,应顺应投资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的发展趋势,为促进泛北部湾次区域的开放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繁荣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7.
丁泓宇 《法制与社会》2013,(24):244-245
东盟是当前中国能源进出口的重要来源地,能源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目的地,实现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有利于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能源投资是实现能源安全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中国需要加强对东盟能源的投资,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许多投资壁垒、投资风险、中国海外能源投资保护的法律缺陷等问题,对此应当借鉴其他能源投资法律规则、完善中国-东盟能源投资海外保险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少数民族权利是国际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在联合国宪章,国际条约,国际宣言以不同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少数民族所要享受的权利。我国作为签署公约国家,在宪法上也明确规定了少数民族各方面的权利。本文主要探讨了当今国际社会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主要范围和我国宪法上规定的少数民族权力保护措施,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必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国际能源投资是国际投资的重要表现形式,世界能源理事会发布的报告称,仅2013年上半全球能源项目投资就达到了3420亿美元,占国际投资总量近50%。而国际能源投资中的征收是东道国以其公权力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外国投资者私人财产权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丧失,合法收益被东道国吞噬,从而增加在东道国能源投资的不确定性甚至引起投资国与东道国的投资摩擦。本文以东道国的当地救济、投资国的外交保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机制以及其他国际仲裁等方面出发,分析国际能源投资中征收风险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0.
从1948年<哈瓦纳宪章>到WTO的TRIMS,国际投资法制经历了从多边投资条约的失败到双边与区域性投资协定繁盛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但是国际投资法制多边化进程从来也没有停止过.晚近国际投资法制一致性发展的需要、投资者与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努力推进,使得国际投资多边法制建设产生了可能性也具有可行性.未来多边投资条约中的重要问题如平台建设、争端解决机制、既有条约与未来多边投资条约的关系如果得到有效地解决,多边投资条约的产生指日可待.  相似文献   

11.
跨国能源管道运输的争议解决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杨泽伟 《法学》2007,(12):84-91
跨国能源管道运输争议的类型有多种,其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以《能源宪章条约》为核心的国际法律制度,对跨国能源管道运输争议的解决作了专门的规定。跨国能源管道运输争议的解决方法除了运用谈判、协商等传统的外交或政治方法以外,还有国际仲裁、国际司法机构的裁决、特别调解程序以及利用能源宪章会议机制等方法。对与中国有关的跨国能源管道运输而言,建立和发展国家间的友好关系最为关键。  相似文献   

12.
丁锋  陈克伟 《中国法律》2007,(2):24-25,84-86
联合国的成立为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带来重大突破,人权保障成为国际准则的一部分。几十年来,为了贯彻《联合国宪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宗旨,联合国有关机构做了许多努力,起草并通过了一系列关于人权的公约、宣言和决议,对维护人权和基本自由起了重要作用,为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3.
浅议《世界人权宣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世界人权宣言》是第一个在国际领域系统地提出保护和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具体内容的国际文件,其确定的许多重要原则,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人权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它不是一个条约,但今天许多国际法工作者认为它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权规定的权威性解释。《宣言》宣示了两个广泛的权利范畴:一方面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另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宣言》内容的抽象性导致了其不确定性,致使人们容易对人权内涵的理解发生歧义。《宣言》的另一个历史局限性在于忽略了发展权和集体人权。  相似文献   

14.
《政法学刊》2016,(3):43-47
蒙古国是一个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开展对蒙古能源投资对缓解能源危机,推进我国能源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我国海外能源投资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具体分析对蒙古能源投资方面现今仍存在诸如国际政治角逐,国内分层限制;法律变动频繁,门槛限制提高;基础设施滞后,实操运转不畅等一系列风险和挑战。为推进对蒙古能源投资,我们可从能源外交、投资策略、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入手,为能源投资寻求支持渠道,加快对蒙能源投资进程。  相似文献   

15.
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基本内容及其历史意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对人权问题的高度重视.并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结合起来的历史大背景下制定的。为了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促成国际合作……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和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1948年12月10日联大通过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系统地提出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权具体内容的国际文件──《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  相似文献   

16.
黄莉娜 《北方法学》2011,5(4):98-103
作为中国对外能源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安全合作发展迅速,并已成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点。但是,由于东南亚出口能源的减少,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受到的威胁,以及南海问题的国际化,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安全合作虽前景广阔但障碍重重。为此,利用联合国条约体系,解决马六甲海峡防盗、反恐和南海问题;借助WTO协议和CAFTA协议,加强能源贸易和投资纪律;以及借鉴ECT和NAFTA,建立专门的能源合作协调机制应是双方未来合作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中国能源企业海外投资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这一战略在实施过程中,必将遭到东道国甚至国际社会的各种法律风险。中国政府及能源投资企业应当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规避法律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国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投资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笋 《河北法学》2001,19(3):47-51
从投资法角度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因为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相互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筹码 ,是国际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投资的迅猛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在国际投资自由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下 ,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日益成为国际投资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国外资法、各种双边投资条约、区域性投资条约和全球性投资条约中 ,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占据了和正在占据重要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健全与否 ,将成为判断一国投资环境好坏和评价投资立法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9.
山西省商务厅承担着全省国内外贸易流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规范外来投资等领域市场秩序的监管职责.加强行政执法是商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净化消费环境、保障群众消费安全、建设和谐商务与为民商务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不足及TRIPs协议与国际投资法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立法由于地域性限制和立法的差异 ,形成了对国际投资 ,尤其是高新技术国际投资活动的障碍。而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下的多边条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国际立法 ,缺乏有效消除各国国内立法差异的规则和提高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办法 ,缺少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机制 ,没有及时反映新型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WTO框架下的TRIPs协议 ,同时在全球大多数国家推行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而且在诸多方面较现存多边知识产权公约保护范围更广、保护水平更高 ,并且具备司法性质的争端解决机制作为执行保障 ,因而是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由于国际投资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密切关联 ,TRIPs协议对未来国际投资及国际投资法的发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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