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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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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兆柱  李征 《学习论坛》2010,26(7):68-71
近年,随着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的日益广泛和深入,我国学界对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行政诉讼法中的原告资格的范围明显过窄,已无法适应行政法治发展的需要.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确立的理论基础包括诉权理论、公共信托理论、利害关系学说、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具备了相应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而结合中国的国情,检察机关并不适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障程序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原告参加民事公益诉讼的应协调其他适格原告,以适应原告多元化后的民事诉讼制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基于程序保障主义和原告多元化,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并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当事人,应赋予检察机关充分的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权能。  相似文献   

3.
张海燕 《理论学刊》2012,(5):108-111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确定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其前提是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是一种专门公益诉讼,不应对其进行环境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二元界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应当包括检察机关、政府环境管理机关、环保团体和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应当根据公权主体优于私权主体的原则,按照政府环境管理机关、检察机关、环保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先后顺位来行使环境公益诉权.  相似文献   

4.
公益诉讼,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以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对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审理,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回复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制度。行政公益诉讼并非国际通用的专门概念,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名称、概念,我国目前也没有完整的行政公益诉讼体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环境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没有将公民个人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即没有把其纳入原告主体范围。本文认为公民个人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在维护公民环境公益诉权、消减检察机关公益"诉累"、弥补原告主体资源不足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无法可依、无钱可诉、无力起诉、无心起诉是公民个人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制约因素。因而需要加快完善立法、设立公益基金,实现外力驱动,让公民能诉、可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内力驱动,让公民愿诉、想诉。通过外驱和内驱两个方面四个维度的共同推进,实现公民个人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6.
詹静 《唯实》2004,(12):52-54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及特征由于我国在立法初期,没有考虑到公益诉讼制度,致使整个诉讼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可以付诸实践的法律依据,直到目前,我国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学术界尚无定论。笔者试对行政公益诉讼概念作出如下界定: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性机构的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在法律赋予了诉权的情况下,非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和一般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公益诉讼有如下特征:(1)原告的特殊性。行政公益诉讼是由同被诉行政行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相似文献   

7.
公益诉讼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已较成熟,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制度亦较为完善。我国新修民诉法中虽增设公益诉讼机制,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尚不明确,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比较发现,将提起公益诉讼之权力赋予检察机关,明确有关组织的范畴,排除行政机关的参与,方能保障公益诉讼机制的良性运作。  相似文献   

8.
<正>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困境(一)诉前之"无人起诉"困境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会因"有法难依"而"无人起诉"。首先,没有合法机关可以起诉。关于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范围,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只明确"法律规定"的"机关"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到底哪些"机关"可以起诉,从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到现在,未见出台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环境公益诉讼解释》也只规定"检察机关"等可以"支  相似文献   

9.
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三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其应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而立法不完善、检察机关的双重领导制及业务经费保障不足等是制约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因素。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决定了检察机关不适用和解、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在特定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撤诉。要推动人民检察院有效行使其法律监督职能,必须完善立法,为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回应了民众对检察机关能否有效承担公益诉讼人角色的关切与期盼,解决了公益诉讼主体不明等问题。这是继《民事诉讼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之后,检察机关被赋予的新的法律职能,必将丰富检察机关法律角色的内涵,进一步凸显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立性。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法治文明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涉及与行政公益诉讼有间接或直接关系的案例不断增多,被冠之以“公益诉讼”的一系列具体案例引起法律界广泛的关注和争论。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只有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能够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2.
马红梅 《当代贵州》2017,(49):26-27
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通过诉前程序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在司法层面上丰富了“后果严惩”的路径选择. 真抓实干 亮点频出 当代贵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贵州被确定为13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试点工作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为期两年.这两年省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  相似文献   

13.
环境公益诉讼属"特别诉讼"类型,其制度设计必然与传统诉讼有许多不同之处。在原告的选择上,检察机关在其自身能力、机构独特性、政策指向方面均优于环境公益诉讼之其他原告。  相似文献   

14.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现已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热门问题之一。我们应当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与侵害后果的关系、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违法行政行为的范围等方面把握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  相似文献   

15.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是传统民事诉讼适格原告理论扩张的必然结果。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在公共信托理论、环境权理论、代际平衡理论和正当程序理论等法学理论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由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符合法律的公正价值、效益价值和秩序价值的要求。目前,我们应进一步完善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建设,使其价值最大化,进而实现与法治社会价值的相互统一。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掠夺国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更进一步加大了公共利益的损失,授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职权不仅能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有利于改变我国司法权相对弱化的权力格局,更好地实现公民民主权利。  相似文献   

17.
《奋斗》2023,(10):17-19
<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坚持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8.
根据我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虽然均享有原告主体资格,但在环境司法实践中,其原告身份还存在着重合或缺位现象,极易引起司法适用上的不确定性,不利于诉讼合力的发挥。因此,应以公共信托理论为依据,明晰行政机关的诉权来源,建议限缩行政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明确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主体角色,立法确定行政机关发起的诉前磋商程序,以提升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效果。  相似文献   

19.
2016年12月中下旬有律师以"京津冀"三地政府治理雾霾不力为由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从既有法律规定来看,这些律师并不具备适格的原告资格。以此为契机,本文从相关法律条文、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环境权理论以及宪法文本出发,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进行探讨与展望。  相似文献   

20.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类型得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在当前环境破坏严重、环境侵权频发、司法救济不力的情形下,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回应了新的历史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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