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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宁政发[2008]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房产管理局拟定的《南京市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08]1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规范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现将《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3.
二○○八年一月七日宁政发[200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危旧房改造工作是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快实现我市住有所居目标、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加快我市危旧房片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  相似文献   

4.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宁政发[2008]2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当前国际国内急剧变化的经济形势,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促进开发区外资企业提档升级、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南京市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收费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5.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政办发[2007]1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天津政报》2008,(8):19-25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八年四月十四日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行以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  相似文献   

8.
闽政[2007]2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已制定、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市、县,应当根据《管理办  相似文献   

9.
银发[2008]1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相似文献   

10.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宁政办发[2016]4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重大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重大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大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要求,有助于通过强化外部专业性监督,更好地推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公共行政运行机制,推进政府  相似文献   

11.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二○一○年二月四日宁政发[2010]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宁政发[2008]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拟定的《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办法  相似文献   

14.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湖南省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15.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相似文献   

16.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宁政办发[2008]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50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京市50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奖励办法(试行) (市经委、市财政局2008年5月)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17.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拟定的《南京市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实施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二○○八年二月三日宁委发[2008]5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8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又好又快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地指导、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协调发展,现将《南京市2008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9.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宁政发[2008]8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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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渝经信发[2013]31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8]14号)要求,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予以登记的决定》(渝文审[2013]20号),现将《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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