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主要就有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四个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 ;二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与原因债权的权利竞合问题 ;三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与票据丧失救济的关系 ;四是对我国《票据法》第 1 8条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2.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作为票据法上一项特殊权利,其目的在于寻求一个平衡点,以期既能很好发挥票据的功能,又避免权利人利益受到不合理损失。本文探讨了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价值、性质,分析了现行法条上的缺陷并提出修改建议,以期能更好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3.
正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合法的持票人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当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欠缺一定的手续而消灭时,该持票人向实质上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请求返还利益的权利。笔者基于对不同基础理论的比较分析,就票据利益返还请 相似文献
4.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文章通过对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性质、条件等问题的阐释 ,对我国票据法关于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规定和其他国家及我国台湾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作了比较分析 ,指出我国现行规定的严重缺陷及立法指导思想的偏差 ,并提出了修改方向 相似文献
5.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立法为了纠正票据当事人利益失衡而设立的衡平救济制度,但它的性质却一直存在争议。本文认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一种不当得利请求权。 相似文献
6.
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票据利益近还请求权的概念及性质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票据时效或者手续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得向因此而在实质上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的限度内,请求返还该利益的权利。我们知道票据时效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短期时效,其原因是为了加快票据流通,促使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债务人尽早脱离债务,保护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与此联系,对于持票人的权利来说,有时会因短期时效完成或严格保全手续(准时提示及作成拒绝证书等)的欠缺而消灭,于是票据债务人即得籍以早日脱卸其责任,因而无形中难免享有意外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票据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权利,它虽由票据法规定,却同时涉及民法规范的基础关系和票据法规范的票据关系。我国《票据法》第18条设立了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该制度的价值和意义勿庸置疑,但恰如众多学者所指出的,该规定失之准确和全面。本文根据票据法的宏观主旨,结合民法不当得利的相关理论,从完善立法的角度对利益返还请求权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对《票据法》第18 相似文献
8.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一种游走于票据权利与票据原因债权、票据法与民法的一种权利。该权利旨在平衡票据当事人的利益,其行使要满足的要件包括主观的和客观的,其行使效果为返还票据利益,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诉讼时效适用民法的规定。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存在不是对票据原因债权的排除。 相似文献
9.
[案例]1996年2月20日,E支付45万元从持票人D公司处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一张,D公司未进行背书即将票据交付给E。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期为1996年1月10日,到期日为1996年7 相似文献
10.
本案原告行使的不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1996年2月20日,E支付45万元从持票人D公司处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一张,D公司未进行背书即将票据交付给E。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期为1996年1月10日,到期日为1996年7月10日,出票人为A厂,收款人为B公司,承兑人为建... 相似文献
11.
票据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的凭证,谁持有票据,即享有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即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务人负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因此,《票据法》对票据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并明确规定了票据权利时效。如果持票人 相似文献
12.
试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特征及其成立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的凭证,谁持有票据,即享有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即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务人负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因此,《票据法》对票据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并明确规定了票据权利时效。如果持票人所持的票据记载事项欠缺(即要件不完备)或者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已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就可能丧失其票据权利,而票据债务人则可因此免除其票据债务,获得与其应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为救济持票人的利益,均衡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票据法》第18条又专门为持票人… 相似文献
13.
欲确定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利益范围,需先确定其性质。在关于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的各学说中,不当得利请求权说和票据法上特别请求权说占主流地位,其中不当得利请求权说更能揭露其本质,因此其利益范围的划定也可比照民法上不当得利进行。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利益形态表现为金钱,世界通行的立法对其范围的表述方式是"在出票人、承兑人既得利益限度内",即返还的范围以出票人或者承兑人因为持票人失去权利而得到的利益额为限度,而不是根据持票人所遭受损失或票面金额来确定。在持票人未支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情形下,不成立利益偿还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票据的利益偿还请求权荣民所谓利益偿还请求权,又称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票据上的债权因时效而消灭或手续欠缺而无法行使时,持票人对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的限度内,可以请求偿还其利益的权利。票据法学理论一直对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有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15.
16.
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上属不当得利请求权,其构成上的特别要件为因保全措施之欠缺或时效经过导致票据权利丧失,利益是指票据债务人基于原因关系和资金关系所得到的利益.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探析○袁有信不当得利制度作为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早已被现代各国立法所确认,但由于各国的理论传统不同,对不当得利制度的规定也互有差异。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