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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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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亮 《法制与社会》2013,(23):196-197
法医学是为法律服务的医学科学。随着医学和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和提高,法医学的理论得到充实,研究方法日趋精确,检测技术也随之更新,但是法医学鉴定的发展却受到了制度体制等方面的制约。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的法医学司法鉴定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甚至已严重阻碍了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因此,必须对现行体制进行改革,以使之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拟分析中国法医学司法鉴定体制的弊端,从而提出可行的改革意见。  相似文献   

2.
法医学鉴定体制比较研究叶自强随着现代社会纠纷种类的日益多样化和纠纷性质的日益复杂化,人们越来越依赖于专家的鉴定结论,以提高解决纠纷的精确度。然而从诉讼的意义上说,专家的鉴定结论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公正,却取决于法医学鉴定体制是否合理。众所周知,我国现行...  相似文献   

3.
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法医学发展的主要成就: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公检法多系统法医体制得以恢复,并逐步规范为公安、检察司法系统法医鉴定机构和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机构两大体系;法医学有关法规、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完善;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法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人才队伍数量和素质不断提高,出现不少有造诣的专家、学者;科研立项、论文、著作和成果丰硕,在某些领域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法医学术团体蓬勃发展,学术交流活动日益活跃。以40年的发展历史为鉴,对我国法医学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4.
法医体制是指法医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的总和。它包括法医学的理论与实践暨法医鉴定工作的组织机构、运行方式、存在形式等。因此,法医体制对法医学及法医鉴定工作的建立、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促进、监督、制约和导向作用。为了规范我国现行法医体制,规范和完善法...  相似文献   

5.
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化进行之中,随着《决定》的出台,改革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同时也出现不少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决定》对法医学鉴定的影响、《决定》出台后法医学鉴定的现状及原因,初步探讨法医学鉴定体制的改革方向,以期对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深化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学制度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各国的法医学体制各有所长。随着我国开放政策的实施 ,体制改革的深入 ,借鉴国外的经验 ,吸取其优点 ,将有助于我国法医学体制改革 ,进一步提高法医学鉴定工作质量 ,尽快做到与国际接轨。关于英国、德国、日本及美国等的法医学体制已有数篇报道[1,2 ] 。本文作者介绍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局的法医学建制 ,并对照我国现行的法医学管理体制 ,对其特点进行分析。马里兰州法医局始建于 193 9年 ,是美国第一个以州为法医检验中心、实行法医检验人制度的法医局。马里兰州法医局负责全州 1市和 2 3县的法医检案工作 ,在行政上属马里兰州死后医学鉴定委…  相似文献   

7.
目前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并为多系统、多层次、各自为政的鉴定体制等现象的存在创造了客观条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范的医疗事故范围过小,与民事诉讼的要求不相符合;医疗机构为了避免行政处罚,主动放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直接进入医疗过错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上存在缺陷;法医学鉴定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的问题。建议构建我国统一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鉴定体制,为民事审判提供服务、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相似文献   

8.
论医疗法人设立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的正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定的实体真实是基础,鉴定的程序规范是保障。有瑕疵的鉴定主体作出的鉴定结论必然会弱化其证明力。故法医学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主体的定位,既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公正程度,又关系到诉讼效率,以避免刚从"自审自鉴"中走出来,又进入与回避制度、中立原则相背离的"自医自鉴"中去。为确保法医学鉴定的客观、公正、公平,应逐步建立以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为主体,以医学院校、医学科研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为辅助的模式,从体制层面去克服目前医疗法人设立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的种种弊端,从而使法医学鉴定结论更具有权威性、严肃性,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司法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并没有解决我国医疗纠纷鉴定体制"二元化"的问题。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机构医疗过错鉴定两种体制并存,不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构建我国医疗纠纷"一元化"鉴定体制,鉴定机构、鉴定人及其管理方式是改革的着手点。由于《侵权责任法》已经确立了"医疗损害赔偿"的术语,故鉴定名称应改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从充分利用现有鉴定资源和两种鉴定体制各自优势出发,应由医学会牵头组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机构",其"鉴定人"由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所规定的条件的医学、药学、法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选任,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实施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机关和医学会对其实施行业管理,并在现行鉴定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鉴定程序,增加鉴定内容。  相似文献   

10.
陈玉林  冯宗美 《证据科学》2007,14(3):225-228,237
鉴定的实体真实是基础,鉴定的程序规范是保障。有瑕疵的鉴定主体作出的鉴定结论必然会弱化其证明力。故法医学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主体的定位,既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公正程度,又关系到诉讼效率,以避免刚从“自审自鉴”中走出来,又进入与回避制度、中立原则相背离的“自医自鉴”中去。为确保法医学鉴定的客观、公正、公平,应逐步建立以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为主体,以医学院校、医学科研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为辅助的模式。从体制层面去克服目前医疗法人设立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的种种弊端,从而使法医学鉴定结论更具有权威性、严肃性,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司法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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