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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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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状、罪名的定义与分类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对罪状、罪名的定义与分类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所描述的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根据描述方式的不同 ,可以将罪状分为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 ;根据描述方式的单复 ,可以将罪状分为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罪名是指高度概括类犯罪、亚类犯罪或者具体犯罪本质特征、对类犯罪、亚类犯罪或者具体犯罪的称谓。根据罪名所包含的内容的范围的大小 ,可分为类罪名、亚类罪名和具体罪名 ;根据罪名的法律效力 ,可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和具体罪名 ;根据所包含的犯罪行为的单复 ,可分为单一罪名和选择罪名。  相似文献   

2.
关于简单罪状的概念,我国刑法学界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例如,高铭暄教授主编的《刑法学》认为,简单罪状是“在条文中只简单地写出犯罪的名称,而对于犯罪的特征则没有叙述”。何秉松教授主编的《刑法教程》认为,简单罪状是“在条文中简单地而不是具体地描述该犯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在我看来,我国刑法中  相似文献   

3.
一、介绍贿赂罪概述 《刑法》第392条第1款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由于此条规定的罪状属简明罪状,也仅写出犯罪名称,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特征的罪状,因而,必须从理论上对介绍贿赂罪的概念加以界定。理论上一般认为,本罪的客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  相似文献   

4.
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之数额标准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之数额标准的确立方法 犯罪概念回答什么是犯罪的问题,它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即用来区别犯罪同其他违法行为、违纪行为和不道德行为的尺度。要确认某一具体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必须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研究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去分析刑法分则规定的各个具体罪的构成要件,才能获得解决。 我国刑法分则大多数条文在规定各种具体犯罪构成时,对于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相对说作了比较详细的描述,这样便于司法人员能够根据法定罪状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从而正确解决定罪量刑问题…  相似文献   

5.
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相关条款来说明或确定某一具体犯罪构成的特征。犯前款罪是引证罪状的主要形式。但我国"犯前款罪"的立法规定及表达技术并不能达到说明或者确定某一具体犯罪构成特征的理论要求,两者存在冲突。引证罪状所援引的构成要件或要素必须明确和具体,并根据引用内容的属性选择立法规范的用语。  相似文献   

6.
所谓叙明罪状,是指罪刑式法条超出罪名的概括而对具体犯罪构成特征予以较为详细的描述.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约有60%的罪刑式法条规定有叙明罪状.这些叙明罪状均以犯罪行为为中心,然后再有选择性地描述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危害结果、犯罪情节、故意或者过失、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等犯罪构成要件.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刑法第138条、143条、159条和第136条所规定的罪状.上述四个刑法分则条文采取了“刑事禁令+罪状+法定刑”的结构形式.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有关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正在为修改刑法作准备工作,刑法界也正逐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本文对我国刑法分则如何完善的问题略加探讨,提出如下建议: (一)具体犯罪条文应标明罪名 过去,立法思想上认为,刑法分则立法仅需规定罪状和法定刑即可,罪名的确定可交由司法机关解决。因而,现行刑法典分则和其他刑法分则规范中,均未标明罪名。其实,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看,刑法分则条文都需要标明罪名。从理论上分析,罪状是对犯罪行为的具体表述,而罪名则是对罪状的抽象,是对犯罪的本质或主要特征的概括,是统一刑事法  相似文献   

8.
孙力 《法学研究》1989,(4):38-42
盗窃罪是司法实践中在定罪量刑上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151条、第152条以简单罪状的方式对盗窃罪作了规定,没有具体叙述犯罪的特征。  相似文献   

9.
罪状和罪名是法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关于这两个概念,目前在我国的法学著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说法,似有进一步研究之必要。 一、什么是罪状?这个概念,目前各书说法不一。有的说:“罪状就是犯罪行为的状态或状况”;有的说:“罪状就是对犯罪的情状的描述”;有的说:“罪状就是犯罪行为的具体状况”;有的说:“罪状就是对罪行的名称和犯罪构成特征的叙述”;有的说:“罪状是对某种犯罪构成特征的描述”等等。这些不同的说法,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用“状态”、“状况”、“情状”等概念来解释罪状,另一类是用“犯罪构成的特征”来解释罪状。我认为,后一种说法比较正确,前一种说法不那么明确,不易掌握。  相似文献   

10.
谭滨  赵宁  瞿勇 《政治与法律》2012,(1):155-160
空白罪状自身的描述性内容往往与指明参照的法律、法规条文内容相同或者相似,而空白罪状解释的中心问题就是在参照空白罪状指明的法律、法规条文时,如何体现刑法价值上的独立判断。因此在理解空白罪状的描述性内容时,应注重空白罪状自身描述性条款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注重从实质角度对空白罪状进行解释,具体包括要从实质角度理解空白罪状所描述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和危害结果。对空白罪状指明参照法规中的违法行为主观方面,要根据刑法的故意、过失标准来确定。通过对现行交通肇事罪中刑事责任认定的考察,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出空白罪状在参照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犯罪时,应如何保持刑法上独立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1.
关于渎职罪徇私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修订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共有 1 3条 1 7个罪名把徇私直接规定在罪状中 ,对徇私的法律理解和法律适用是一个较为复杂、争议较大的问题 ,也是渎职罪认定中的难点。笔者认为徇私作为刑法规定的某些渎职犯罪的罪状特征和加重处罚的根据 ,因而既是构成某些渎职犯罪的法定或者酌定情节 ,也是行为人实施渎职犯罪行为的犯罪动机。准确把握徇私的上述特征 ,对于具体认定一些具有徇私情节的渎职犯罪和正确的适用刑罚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徇私的客观特征(一 )徇私的客观构成特征《刑法》第 3 97条第 2款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犯前款…  相似文献   

12.
吴平 《法治研究》2013,(1):49-53
学界通说认为,类罪名是某一类或某一章犯罪的总名称,是概括某一类犯罪本质特征而形成的罪名。其实,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并不存在什么抽象的没有自己的构成要件和罪状的犯罪,因而也没有所谓的抽象的类罪名。刑法分则中的章名、节名是犯罪类别的名称,不能视为罪名。类罪名的提法不仅没有实际意义,而且徒增罪名外延的混乱,国外的刑法学理论中也没有类罪名的提法。为明确起见,犯罪类别的名称宜由“……罪”改为“……的犯罪”,以与具体的罪名相区别。  相似文献   

13.
聚众犯罪是指以聚众为构成要件的故意犯罪。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时有发生,且往往表现为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等特点,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被列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一类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在保留原有条款的基础上,就聚众犯罪作了更为明确而又具体的修改与补充,突出表现为增列了法条,规定10多种聚众类犯罪,且其罪状的表述及适用刑罚等方面更为细化,便于操作。本文试就聚众犯罪的构成及相关问题作一肤浅的分析。”一、聚众犯罪的构成特征l、“聚众”是聚众犯罪的首要特征大凡聚众犯罪,法条中基本上都冠以“…  相似文献   

14.
魏海 《广东法学》2009,(6):55-60
罪状是刑法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辨析了罪状的概念,认为罪状是指刑法条文描述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特征;揭示了罪状的特征,指出罪状应当具有法定性、明确性、概括性;梳理了罪状的分类,主张应将罪状分为成文罪状和不成文罪状,叙明罪状和简化罪状,本条罪状和援引罪状,基本罪状和修正罪状;剖析了罪状的要素,提出罪状由客观性要素和主观性要素、定性要素和定量要素构成。  相似文献   

15.
正近年来,我国出台的一系列涉及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传统犯罪在信息时代的"定量标准"即入罪标准和第二、第三量刑幅度的适用标准问题,而对于一些网络犯罪的"定性"问题则基本没有关注。要想让传统刑法的罪名体系能够适用于制裁网络犯罪,最根本的途径之一就是对具体罪状描述中的"关键词"的内涵和外延,结合信息时代和网络空间的特征作出与时俱进的解释。  相似文献   

16.
非法经营罪是现行刑法新设的一种犯罪,由于《刑法》第225条,采用了叙明罪状方式,并以列举方式对非法经营罪的行为表现形式作出规定,但在所列举的第四项内容中,仍保留了"口袋罪"的特征。因此对这一新的罪名应如何准确理解,其本质特征又是什么,其行为表现具体有什么特点,在市场经济下,如何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避免新的"口袋罪"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明确化。本文拟就本罪的司法认定问题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朱铁军 《法治研究》2009,(10):74-79
刑法分则许多犯罪罪状中都规定了犯罪数额要件。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多次实施某一行为犯罪数额的认定,存在一些疑惑。论文在梳理、解读刑法、司法解释中有关多次实施某一行为数额累计计算规定的基础上,对数额累计时的“多次”、“未经处理”等进行了界定,并对实践中几种疑难情形的数额累计问题展开了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8.
论罪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新刑法将原刑法150多个罪名增至413个罪名,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浓厚兴趣,对什么是罪名、罪名从何而来、如何确定罪名以及罪名有何功能等问题,迫切要求给以回答。本文对此简要谈谈个人的一些认识与看法。一、罪名的概念罪名,简单来说,就是罪行的名称,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是刑事法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罪名可分为类罪名和个罪名。类罪名是指刑法分则经章、节标题规定的罪名,下辖若干具体罪名;个罪名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名称,又称具体罪名。罪名产生于罪状,离开罪状,罪名就失去存在的…  相似文献   

19.
冉启荣 《法制与社会》2012,(35):251-252
罪名,即是犯罪名称,是刑法对具体犯罪本质和主要特征的高度描述。在我国,罪名仅为犯罪名称,而非解释和确定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据,刑法条文中也没有具体规定罪名,而是以两最高院发布司法解释的方式确定罪名。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科学表述在学术上给犯罪下定义时,把我国刑法第10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和刑法分则具体罪状的数量因素概括进去,才能准确体现立法原义。据此,我国刑法中犯罪的科学概念应当是:犯罪是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应予刑罚制裁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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