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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刑诉法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的赃款是否向法院移交未做出明确规定,各地检察机关的做法也不一致,大部分检察机关将赃款向法院移交。新刑诉法实施后,一些法院仍然要求检察机关将公诉案件的赃款移交法院,否则即不受理案件。笔者认为,法院以检察院未移交赃款为由拒不受理案件是不合法的。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开庭审判。第一百九十八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办案机关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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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到了检察机关,市检察院承担批捕职责的侦查监督处的检察官们仔细审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有关文件资料后.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并将案件材料移交负责起诉的公诉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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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 一是移交案件时,纪检机关不随案移关扣押的赃款、赃物,导致检察机关无法审查证据(书证、物证)的有效性、合法性。 二是纪检部门过早允诺被审查对象。如,只要你交待问题,以后可建议检察机关对你取保候审。事实上,纪检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往往都要对其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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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不必一律随卷移送杨予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斗争的深入开展,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涉及赃款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对追缴的赃款在诉讼中的哪个环节上处理,一直存在分歧。检察院、公安局坚持侦查终结即向有关单位退还赃款,而法院则要求赃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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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的赃款赃物应当随案移送,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判决,罚没款一律上缴国库,这是建国以来司法实践中的一条惯例。然而,近年来赃款赃物不随案移送的情况比较普遍。针对这个问题,笔者对近四年全地区法院判处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赃款脏物随柔移送的现状我地区两级法院从1993年至1996年四年中,共受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各类经济犯罪公诉案件492件,涉及被告706人,已审结490件704入。除了退回补充侦查、撤诉、终止的241件349人外,实际判处的案件249件355人。从对其中152起案件有赃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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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魏县人民检察院张敬斋、王玲同志来稿建议,应增设单位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检察院白峰同志来稿提出,主诉检察官作为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参与案件的侦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负责,而且应当参与案件的庭审活动,对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负责到底。这不仅有利于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而且会收到较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韩克富同志来稿反映,当前渎侦工作面监“三大”问题:①从客观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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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们对罪犯的赃款脏物的处理是依法办事的。按照罪犯的交待和公安部门的查证,收缴赃款赃物,逐案以人或集团分别登记,由公安部门随同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将赃款赃物随案移交法院审结。法院审查案件时,从罪犯对赃款赃物的退赃情况,可以考察罪犯的认罪态度,根据政策法律精神适当处理。法院审结案件后,将赃款赃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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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检察官制度实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都制定相应的办案责任制,主诉检察官依法办理了大量案件,对于强化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通过几年的实践看,主诉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的责任制还应进一步完善,正确处理好责、权、利三者的关系,真正发挥主诉检察官的“主诉”职能。 一、保证主诉检察官的数量和质量。稳定主诉检察官队伍 一般旗县检察院,年受理案件为80-150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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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案件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办案。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之本,是生命力之所在。如何办案?怎样办好案?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最重要课题。我们兼容并蓄各地经验,摸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那就是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案件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度)。一年实施,收益匪浅。笔者就实行(案件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度激有关问题略作阐述,以抛砖引玉。一、(案件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度》应运而生,势在必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改革开一代纪元,将其弓I人企业,工厂呈现一派生机,弓I入机关单位,激起不尽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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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办案机关对赃款、赃物处理不当引起的涉法上访问题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办案机关对已经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在案件审判前随意进行处理,对本应该予以收缴的赃款、赃物却以被害人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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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体法而言,赃款去向不属于财产型职务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从程序法而言,赃款去向不属于检察官举证启动诉讼的范围,至于赃款去向如果的确是用于公务,应属于辩方削弱指控的依据,应由辩方举证,当然控方最终具有反驳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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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存在于对法律的理解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上。存在于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的对接中。影响检察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思想因素,主要表现在检察官的实质性思维倾向。检察官自由裁量能力的培育主要是“寻找”法律的能力培育、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培育,以及将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对接的能力培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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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诉检察官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诉检察官制度是主诉检察官在检察长(包括分管副检察长)和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相对独立地办理案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办案制度。主诉检察官制度由主诉检察官的资格和任免、考核和培训、奖励和惩戒、权力和责任、保障和监督等基本内容组成,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保障和监督是其主要内容。(一)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原有的办案方式,公诉人承办案件,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案件层层审批,环节多,效率低,责任不明,责和权不相对应。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本质是按诉讼规律来管理公诉活动,用司法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