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在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现将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定责,及其因果关系的理论做出相应的研究与分析,并对当事人的责任与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双项分析。交通肇事的原因系统本身就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只是对人的原因的考察和分析。从约定俗成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交通事故处理责任界定中继续使用交通事故责任这一概念,不影响事故处理和法院责任认定工作。  相似文献   

3.
4.
郑志峰 《法学》2018,(4):16-29
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自动驾驶时代正在到来。一方面,自动驾驶技术能够大幅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缓解交通拥堵、增强人们的移动性、提升时间利用效率,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自动驾驶汽车并非绝对安全,由此引发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承担的难题。在自动驾驶取代人工驾驶后,以人类驾驶者驾驶行为为中心构建的现行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制度难以继续适用,亟待更新责任规则。在兼顾鼓励技术革新与救济受害人的原则下,应积极利用"黑匣子"等技术判别事故发生时汽车究竟是处于人工驾驶模式还是处于自动驾驶模式,以便合理地界定各方责任。对于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侵权,无论是从自动驾驶汽车运行原理考察,还是从侵权法的救济与预防目标来看,抑或从自动驾驶产业的自身发展状况出发,均应由制造商一方承担产品责任。同时,为及时高效地救济受害人,助力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与繁荣,还应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无人驾驶汽车是当前人工智能发展水平的杰出代表,却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它不仅削弱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和风险处理能力,还对当前的交通秩序和网络安全造成威胁。由于公共利益、科技风险防范以及行政法治变革的要求,美国、欧洲以及日韩等国已在无人驾驶汽车的行政法规制上制定出较为完备的立法例和行政措施。反观我国的无人驾驶技术规制,尚缺乏有效的法律引导或行政干预。为此,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无人驾驶汽车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尊重自身无人驾驶技术的客观状况,肯定无人驾驶汽车的道路行驶权,建立政府+公司的合作规制模式,完善当前的市场准入和准出机制、技术规制机制和安全规制机制。  相似文献   

6.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运用法医学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往往会对事故的定性、身份确认、追责、赔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好地让涉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7.
林赛斌  江烨 《法制与社会》2010,(33):160-161
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就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问题该如何认定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正确界定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直是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主要就交通事故责任加以确定。本文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历史发展考察其应然含义,也从因果关系理论分析其应然含义,最后对当事人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进行了区分。  相似文献   

9.
10.
闫爱青 《政府法制》2009,(15):39-39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国道路交通中的汽车保有量与日俱增。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可以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便利,但与此同时,由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得不令人们深思。例如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人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交通事故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大隐患。  相似文献   

11.
孟荣钊 《人民司法》2020,(16):36-40
当前我国共享汽车行业中的运营模式可分为两种:平台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强运营+重资产或轻资产"直营模式和作为交易组织者的"专业运营+闲置资产"加盟模式。平台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取决于其在不同运营模式中的法律地位及法定义务。平台公司作为交易组织者和交易主体均需履行审核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只是平台公司作为交易主体时还需履行出租人义务。用户是交强险限额之外的主要责任主体。平台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承担的更多是自己责任,作为交易组织者时承担的更多是替代责任。两种运营模式中的平台公司原则上均根据过错承担按份责任,以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为例外,承担后两种责任须有具体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12.
宁乐然 《法学杂志》2007,28(4):47-49
由于旧的法规的影响,目前人们常常把对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同起来,认为这两种责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这给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从法律性质、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三个方面对这两种责任加以分析,把握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正确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郑才城  毕华 《政法学刊》2021,(2):121-128
当前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实务过程中,对逃逸行为的界定以及对逃逸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适用上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事故责任与相关法律责任对接时出现障碍.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基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性质和成因责任功能,在逃逸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应当确立以过错行为的作用力为首要适用规则,在此基础上对逃逸行为...  相似文献   

14.
正道路交通事故损伤中,受伤人员可以是驾驶员、乘员,也可以是行人,其成伤的原因和方式复杂而多变。笔者结合一起交通事故中疑似驾驶员损伤的成因进行探析。1案例资料2011年10月2日,犯罪嫌疑人成某驾驶的小客车在S4高速公路莘庄道口与被害人宣某(女,46岁)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双方车辆行驶至S4高速公  相似文献   

15.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中,受伤人员可以是驾驶员、乘员,也可以是行人,其成伤的原因和方式复杂而多变。笔者结合一起交通事故中疑似驾驶员损伤的成因进行探析。1案例资料2011年10月2日,犯罪嫌疑人成某驾驶的小客车在S4高速公路莘庄道口与被害人宣某(女,46岁)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双方车辆行驶至S4高速公  相似文献   

16.
王宏 《法律与生活》2014,(19):40-41
正截至2014年8月,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在许多国家投入使用,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瑞典等。与此同时,美国内华达州于2012年3月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无人驾驶合法法案;英国正在修改高速公路法,为无人驾驶合法上路提供法律依据;德国也在考虑修改相关法律。  相似文献   

17.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盗抢车辆、转借、租赁、分期付款、车辆买卖未过户以及车辆送交修理或质押、保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的认定,应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由于原机动车所有人不再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也无从取得运行利益,因此一般情况下其不再是侵权责任主体,但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除外,此时机动车所有人要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本文旨在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涵义、构成要件、具体规定等方面来论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体系,期望在抵御道路交通灾害的过程中,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公平地分担因机动车损害这一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给予合理的补救;促使机动车驾驶人认真履行自己业务上的注意义务,从根本上减少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给人们所造成的伤痛和损失。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的问题入手,明确法院不应机械采用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应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归责原则作出公正合理的裁量。继而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归责原则,即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对在不同归责原则下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过错进行研究,明确不是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过错",都可以减轻对方当事人的责任。对可以认定为"过错"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并进而分析在混合过错情况下如何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20.
金丹 《法制与社会》2014,(26):282-283
从世界工业革命爆发之后,汽车行业迅猛的发展起来,进而导致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越来越多,一方面机动车的普及化促进了我们生活的不断发展,但另一方面,每年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及财产安全问题也在不断地上升,很多专家表示,因交通事故锁给人们带来的损害极大,甚至要高于任何一场战争所带来的危害,尤其是在对当今这样一个追求和谐发展的社会,道路交通事故将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要想解决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的问题,就应该找出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明确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主体,以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受害人的权益,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为此,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即第一,如何准确的定义交通事故的概念;第二,我国目前所存在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立法的规定;第三,如何完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立法的缺陷。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分析,给予相关的法律工作人员以小小的帮助与启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