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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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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文 《金陵法律评论》2006,(2):150-154,160
“被”字句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及句法结构、语义特征都有差异。用“叫、给、让”来表示被动的句子只能出现在文艺语体中,并且“叫、让”后的宾语不可省略;在“为+所”构成的“被”字句中,动词既可以是处置动词,也可以是判断动词和心理动词,并且不同类别的动词在“为+所”“被”字句中的句法表现并不相同。文艺语体中“被”字后以带宾语为常见,而事务语体和科技语体中“被”字后以不出现名词性成分为常态;政论语体中,“被”字句的动词可以是光杆动词。  相似文献   

2.
“把”字句的情状类型及其语法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时间系统角度考察“把”字句动词的语义特征和句子的情状类型及其语法现象。能否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与动词的内部过程结构有密切的关系。动词[+完成][+持续]的语义越强,能进入“把”字句作谓语的自由度越大。“把”字句由一个动作同指示该动作结果的行为和状态结合而成构成复变类情状,具有[-持续][+完成][+成就]的语义特征。“把”字句的一些语法现象都可由这些语义特征得到解释。本文最后分析了“把”字句的几种与句子语义特征有关的语法现象。  相似文献   

3.
作为现代汉语中的常用格式“…本来就…”,在句法、语义、语用平面[1 ] 上有它自身的特点 :“本来”在语义上前后形成对比 ,“就”附载着“顺承或递进”的语义特征 ,整个格式则包含了“前后对比 ,顺承或递进”的语义内容。  相似文献   

4.
“最”本质上是一个话语成分。在话语层面上有一个特定的话语链[Φ……。←(也)……。+(也)_n……。←最……。]。“最”字句即使独立于该话语链的其他成分出现,它也同时蕴含着那些未出现的部分。“最”字句的蕴含产生于话语链,它们的蕴含数量决定于它所出现的话语链的数量。用否定句“的”字结构判断句可以分解某些“最”句和“最不”句的不同蕴含。由于多种蕴含的现象在语义上可以通过“最”的语义指向加以分析,故且称之为“歧指”。和“歧义”、“会话含义”相区别的是:“歧指”本质上是话语问题。  相似文献   

5.
“更”字歧义句及其相关句式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陆俭明先生联系句式深入地考察了“还”、“更”、“越发”的语法功能、意义的异同。其所得结论和所用方法都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本文试图在陆文的基础上,探讨陆先生尚未论及的这三者之间的异同关系,并由此进一步探讨与“更”字有关的一种歧义句式。在: 一、“还”、“越发”的异同。“还”、“越发”虽然都是表程度用的副词,但二者的语法功能、意义不尽相同,这主要表现  相似文献   

6.
李泽厚说:每一代人都有其时代所赋予的特点和风貌、教养和精神、优点和局限。那么,近代以降,大致可分为“辛亥”、“五四”、“大革命”、“三八式”、“解放”、“文革”这样的六代,本期我们讨论的19世纪的“80后”,正是由这前两代的人所组成,其特点和风貌等等是:“处于封建社会彻底瓦解的前期,他们或来自农村环境或与社会有较多的关系和联系,大都沉浸在忠诚的爱国救亡的思想中,比较朴质认真,但他们又具有较浓的士大夫气息,经常很快就复古倒退,回到封建怀抱中去了。”  相似文献   

7.
伍德志 《中国法学》2023,(4):145-164
普通公民在对现代法律制度的认知方面存在困境,以致大多数人只能有风险地信任或不信任法律。法律信任是基于有限的信息对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所作的潜在推断,某些认知成本比较低且与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有一定关联的信息,被挑选出来作为判断法律结构与过程整体可靠性的关键依据,并被符号化与象征化。法律信任还通过内在的情感特征来消除因为无知而产生的心理负担,通过严格的“阙限”来控制信任风险的无限制扩大。法律信任的符号信息基础大致包括两方面:效力信息与实效信息。效力信息主要是道德信息,因为其来源广泛、认知成本比较低;实效信息主要是指法律制裁,而制裁作为负面信息具有比奖励更强烈的“表达性效果”。法律信任还需要通过制度化不信任来规避法律信任的符号敏感性,从而实现动态稳定的系统信任。  相似文献   

8.
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本意在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纠正不正之风。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很重视,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做出相应规定,把行风评议是否达标作为被评单位能否评为先进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些工作在推动行风建设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能“评议达标”,不是在认真检查自身问题、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而是在其他方面动心眼儿。有的单位在评比前,想方设法为有关人员安排吃“工作餐”、送“纪念品”,以笼络感情;还有的上下活动,找熟人、找朋友甚至找领导为本单位“介绍情况”;还有…  相似文献   

9.
现代汉语中能产性极高的"性"缀是由实语素"性"经过两次复杂的语法化过程演变而来的,"性"字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语义、语法上的差异导致了现代汉语中"X性"的语义、语法上的复杂现状."X性"的基本句法功能比较接近于区别词,"X性"的语义特征可以描述为:表示具有"X"的性质或表现.  相似文献   

10.
反义词共现构式"X的Y的"是现代汉语中比较独特的一种语言现象。基于语料库对该构式的组构成分、句法特征及语义进行详细描写和分析,可以发现进入该构式的可变量"X"和"Y"主要是反义形容词、动词、名词和代词;该构式在句中主要充当主语、定语、宾语等句法成分;该构式有加合义、周遍义和选择义三种语义。加合义是该构式的基本义,周遍义是"部分代整体"转喻作用的结果,选择义则受句法环境压制使然。  相似文献   

11.
<左传>文辞古奥,义蕴深微.由于时代悬隔,虽经历代训释,疑义犹夥.本义湮没,通假不明,指代不清,诸般情形,在在多有.本文就襄公时期若干训诂问题予以新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再定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民法把不当得利返还权定性为债权而归入债权编,然而这种定性定位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与我国物权变动的有因模式相冲突。通过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考察和价值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它是一种概括的混合的救济权,既可以救济对人性的权利,也可以救济对物性的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不同范畴的概念。  相似文献   

13.
董邦俊 《河北法学》2004,22(4):67-69
贪污罪的概念是关系到贪污罪的认定的重大问题。然而刑法界对贪污罪的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对贪污罪概念的重构已成为当务之急。结合实践,通过比较研究,对贪污罪作出了新的界定。  相似文献   

14.
胡东海 《法律科学》2011,(4):121-127
民法教义学中,合同履行请求权至少应包括合同生效要件。其中,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学说及实践中已无异议;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并无"符合"与否的问题,而只有"违反"如何的问题。私法自治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配在参与民法外部体系的构建时,将合同效力要件规定为"效力阻却要件",交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所以,应对《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之"生效要件"作目的性限缩。此种以证明责任为解释目标的进路,表明证明责任分配也是法规范之关联脉络的一种,解释论亦应以证明责任分配为解释目标。  相似文献   

15.
物权变动的公示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厚国 《现代法学》2005,27(3):18-30
物权变动涉及财产的涌流,关乎一国的交易秩序,因而公示极其重要。公示将物权的实际状态表彰于外,为社会认识。公示主义的中心理念在于交易便捷与安全的社会价值,通过对交易人信赖的维护,向社会交易界提供统一的、稳定的、普遍信服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6.
1999年中国大陆新《合同法》第402条、403条的规定,大胆借鉴英美法系代理法的做法,突破《民法通则》将代理仅限于显名代理的陈腐规定,建立了隐名代理制度和不披露本人的代理制度。本文就此分析了我国代理理念从区别论到等同论的变化及其对我国当前的经济、民事活动即将发生的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7.
程颐确认<论语>是儒家载道的要籍,其理学思想的建构也以<论语>作为基本资源.他的<论语解>采用涵畜经文、直寻义理的解经方式,是对传统传注之学的改造和超越.其以"理"解"仁"的德性之学,以"序"求"和"的礼学思想,以及由治心而治世的学术思路,构成北宋理学的基本框架.<论语解>虽然不是完整的<论语>注本,却以其独特的治学方法和深刻的义理阐发开创了北宋<论语>学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3月3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4款突出了“交付”为船舶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这样的规定容易造成信赖登记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不能适应新兴的船舶融资租赁等交易方式的发展。中国法律应赋予登记以公信力,船舶所有权变动应当采登记生效主义更为妥当,这更符合司法实践和航运实务的操作。  相似文献   

19.
康明 《行政与法》2005,(7):120-123
如果仅从根据立法原意和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相关规定来理解,渎职罪主体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如考虑到刑法总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以及总则对分则第九章渎职的指导作用,则渎职罪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文试就如何界定渎职罪主体范围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20.
程燎原 《法学研究》2011,(5):143-163
法治政体理论在根本上把法治理解为,只有立宪政体才会要求并实现法律统治的一个政体问题。建立民主立宪的法治政体是辛亥政治革命的目标。为达成这一目标,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等法律初步构建了中华民国法治政体的雏形,但这一政体也陷入多重困厄之中。孙中山等人对这一政体及其困厄进行了富有价值的探索与反思。从法治政体理论及民初缔造法治政体的实践出发,可以对治法型法治的思想观念进行比较性的检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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