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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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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本文剖析了我国政府投资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投资主体的法人化和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制化两方面对政府投资行为的法制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本文分析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问题。首先回顾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最后提出了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文章以我国对外投资活动为研究对象,围绕对外投资过程中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展开研究。首先讨论了对外投资概述整体情况,探究了我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并从几个不同方面深入分析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以期促进我国对外投资环境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BOT投资方式自提出之后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新的投资方式——TOT投资方式应运而生。TOT投资方式是一种什么样的投资方式?它与BOT投资方式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它与BOT方式相比优势又在哪里?采用TOT方式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本文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4,(3):161-174
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庭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庭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化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由于投资与贸易的密切关系 ,中国加入WTO后 ,将不可避免地对中国海外投资法制产生影响。具体表现在 :WTO协议优化了中国海外投资市场准入的法制环境 ,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促进了中国海外投资国际和国内法制环境的优化与配合。为努力推进中国海外投资与吸引外资双向良性循环提供了国际法制保证。  相似文献   

7.
国际投资自由化,即尽量减少非市场因素对国际投资的影响,全面扩大对国际投资的保护,最大程度的保障市场合理分配利用资源。本文通过对国际投资自由化在国际投资法中的表现进行分析,客观评价了国际投资自由化。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在海外的投资需求日益增多、投资条件日渐成熟,加之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海外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对推动我国投资者去海外抄底产生了巨大的协同效应。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东道国包括传统上通常被认为是投资环境较稳定的发达国家,频频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采取一些非常态的国家管制措施,其中部分措施已经对外国投资产生了间接征收的效果。双边投资协定作为解决双边投资争端的法律依据将极大地影响争端解决的结果。我国在制订或修订双边投资协定时,应当增加双边投资协定的选择性和具体导向性,完善间接征收的定义、认定标准以及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水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然而,晚近以来国际投资条约的自由化和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过分偏向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倾向,引发了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水权危机",严重损害了东道国人民的水权权益.东道国在涉及水权的国际投资仲裁中提出人权抗辩是应对这种危机的应急之策,而危机的根本解决在于对国际投资条约的人权化革新,最终实现维护东道国人民水权利益与保护外国投资者财产利益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适当平衡.  相似文献   

10.
国际投资仲裁的商事化与“去商事化”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蔡从燕 《现代法学》2011,33(1):152-162
近年以来,投资仲裁被认为面临着"正当性危机",这一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投资仲裁被商事化所导致的,这种商事化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国家的公法人法律人格,曲解了投资争端的法律性质。随着一系列争议仲裁裁决的出现,人们开始反思商事化的投资仲裁模式,逐步推动投资仲裁"去商事化"。然而,迄今为止的投资仲裁"去商事化"努力主要是程序性的,只有实体性的"去商事化"才能从根本上纠正投资仲裁存在的严重缺陷。  相似文献   

11.
《华盛顿公约》设立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为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提供了较好的解决途径,即在东道国国内司法程序之外,设立了国际调解和国际仲裁程序。同样作为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在投资争议解决方面各有优势与不足,比较两者的差异有助于更好地发现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国际投资争议方面的特点。  相似文献   

12.
《能源宪章条约》投资规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能源宪章条约》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是一个在加强国际社会能源领域合作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多边协议,内容涵盖投资保护、能源贸易和运输、能源效率及争端解决等几部分。投资规范是宪章的核心,涉及所有重要的投资问题和投资保护的高标准,其宗旨是建立一个良好的能源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国际能源市场投资额的流动。本文介绍了投资规范的背景和内容,评析了投资规范的主要条款,最后对投资规范的发展动向及与中国合作的前景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3.
刘阳明 《法人》2013,(2):44-45
台湾对于外商到台湾投资会怎么看待?事实上台湾在1954年就公布了外国人来台投资条例,法律已经非常完备了。同时陆资到台湾投资,怎么让他们的投资获得保障和利益?1992年制定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这个条例进一步阐明的就是2009年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  相似文献   

14.
<正> 台湾当局开放赴大陆探亲后,特别是国务院于1988年7月3日颁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以来,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十分踊跃,形成热潮。1993年初,尤其是在具有深远意义的“汪辜会谈”的影响下,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热潮,继续升温上涨。在1992年投资项目和协议金额均超过历年总和的基础上,1993年又有了大幅度增长,全年新增台湾同胞投资项目超过一万项,协议金额超过100亿美元。台胞投资数额增大,结构趋向多元,投资区域向内地省、市扩展,这不仅对大陆的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带动了台湾经济的增长。这些进展的取得,重要原因之一是与我们大力改善台胞投资环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国在强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同时,对吸收外国间接投资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直接投资对外国投资者来说风险较大,有的不愿意扩大投资。间接投资则不同,对于中方来说,使用比较灵活,但风险较大,并且增大了我国外债,借款额要根据我国的偿还能力来确定。对于外方来说,迫切希望确信借款人的资信,要求借款担保。我国至今尚未颁布系统的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法规,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中涉及到外国间接投资。该条例规定:“境內机构非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在国  相似文献   

16.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投资也提出了种种自由化要求 ,这些自由化要求正迅速地通过国际法形式表现出来。晚近投资条约对投资自由化要求的反映 ,突出地体现在倡导外资准入自由和废除履行要求两个方面 ,此外 ,进一步提高投资待遇、强化投资保护和私人投资者在投资争议解决机制中的作用也是晚近投资条约迎合投资自由化要求的重要表现。然而 ,不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决定着各国不可能接受划一的投资自由化模式 ,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需求需要照顾。虽然投资自由化成为时尚 ,但并不能因此否定东道国合理的外资管辖权 ,片面追求高度投资自由化的国际投资规则不符合多数国家的利益 ,不应被视为国际投资立法的主流形态。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九十年代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发展及评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九十年代以来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投资法领域中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 ,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一领域的最新趋势。本文从分析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特点入手 ,进而对其在投资保护和促进方面的功能进行评价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在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时应采取的策略  相似文献   

18.
赵敏 《法制与社会》2012,(30):105-106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法制建设具有其基本属性。对于保护国家投资,促进国有企业的经济调节管理职能,促进国有企业自身的规范转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法制建设的困境,并从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立法,严格从源头上控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核准,构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法律监督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9.
国际投资准入,在传统国际投资法上通常被认为是东道国国内法上的管理事项,但是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很多区域性或者多边投资立法中也规定了市场准入问题并且有各种各样的立法模式,这些多边投资立法体现了国际社会在推进投资准入自由化方面做出的努力.  相似文献   

20.
国际投资协定的近期发展及对中国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余劲松  詹晓宁 《法学家》2006,(3):154-160
本文概述了近年来国际投资协定的发展及特点,讨论了中国新一代投资协定的变化,并进而分析了国际投资协定实践对中国的影响.本文认为,中国今后应进一步完善投资保护协定的规定,在给投资者提供保护的同时,也为国家为公共利益进行管理提供法律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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