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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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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燕 《法制与社会》2012,(23):195-196
建立和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是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涉法信访严峻形势下,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自我加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探索之旅、创新之举.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央政法委制定的政法[2005]9号文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第二条规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本文则以法院涉法涉诉信访现状为立足点,对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提出一些想法,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并呈上升趋势,闹访、缠访、集体访等非正常访亦呈多发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群众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升、法律的修订赋予检察机关更多职责任务、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不力等因素导致。应完善审查受理机制、案件办理机制和息诉化解机制,建立信访依法终结机制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同时还应强化源头治理,切实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鲁琳  汲长彪 《法制与社会》2011,(16):259-260
近年来,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本不应该成为法院工作主要内容的涉法涉诉问题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对于涉法涉诉问题从表达自由的角度进行分析后,发现很多本不应该属于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被归于涉诉信访,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信访是当事人民主自由权利的一种表达方式,从根源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将涉诉信访变为当事人行使自由表达权的一种补充渠道,进而规范治理涉诉信访。  相似文献   

5.
根据当前情况显示,在涉法涉诉刑事信访工作办理过程中,存在信访人为同一案件到各政法机关信访,各政法机关因各自职能管辖分工,使信访人得不到明确答复,致使信访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信访人对政法机关不理解产生对立情绪,激化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为此,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创立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统筹全区各政法单位的涉法涉诉信访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各政法机关的优势互补,使稳控工作形成合力,从而积极为群众化解矛盾,打开全区涉法涉诉刑事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湖南省张家界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研,分析了这些案件形成的原因,提出了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7.
涉诉信访在为当事人提供权利救济的同时,也为其他机构和人员干预司法提供了制度性背景和条件。不少当事人在法院败诉后不甘心失败,千方百计向人大、党委、政府部门进行频繁信访,这些信访最后通过人大或政府等信访机构的处理及有关领导的批示等形式回转到法院,行政机关直接介入法院审判工作,严重影响了我国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在目前不能完全取消信访的背景下,我国应将涉诉信访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涉诉信访与审判独立由冲突走向融合。  相似文献   

8.
息访协议的窘境与出路——以涉诉信访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时,综合上访人的上访要求,反复协商、斡旋后,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协调单位及有关人员共同与上访人就上访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从涉诉信访层面观察和统计,这一协议有两条内容必不可少:一是上访人息访,二是上访人取得金钱补助。这就是所谓的“息访协议”。从法律层面考察和分析,息访协议有别于一般的民商事协议,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合同。笔者主张,设立信访信托机构和信访信托基金,规范息访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使息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9.
涉诉信访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涉诉信访尽管不完全符合现代法治的内在要求,但当前它在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矛盾化解三方面的功能是不容抹杀的。作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清官文化情结、经济转型期纵横交错的矛盾冲突、法律信仰缺失构成了这一制度深厚的社会背景。本文从形式、途径、内容、类型、目的、运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对涉诉信访进行实证剖析,建议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逐步弱化信访权利救济功能,发挥其投诉与建议的作用,并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量,使涉诉信访本身不再被"问题化"。  相似文献   

10.
信访制度是我国特有的行政救济和纠纷解决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如何将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轨道,关系到公平、正义、民主、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法治中国的建设,也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本文将对突破现存信访制度的困境,对已经建立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建言献策。  相似文献   

11.
虽然涉诉信访直接反映出来的是司法问题,但其内在根源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民生问题,主要是弱势群体维权能力较弱,系争权益有限,相关政策及政府行为的影响,以及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等。要继续探索和完善涉诉困难群体救助制度,加大对涉诉弱势群体的法律释明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并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法院救助向社会救助的理性回归。  相似文献   

12.
任瑞兴 《北方法学》2009,3(4):71-75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我国当前治国理念之表达,也是促使法学界重新审视法治的中国路径之契机。而涉诉信访就是我们在探究法治的中国路径时所必须正视的一个典型问题。它是我国一段时期以来诉权与司法权之间的扭曲关系、重实体正义而轻程序正义的制度设计、诉讼审判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纠缠不清之状况的反映和产物。应借助和谐社会的理念.对涉诉信访这一中国的特有制度予以创造性的转化,将其整合为我国法治进程中更为积极和谐的因素,促使诉权与司法权形成良性互动,诉讼审判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得益彰,彼此促进,把强调实体正义与追求程序正义有机地统合协调起来。  相似文献   

13.
黄晓云 《中国审判》2014,(10):50-52
日前,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三个文件”),通过理顺入口、谨防程序“空转”、畅通出口,细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措施,为政法机关妥善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4.
柴建 《法制与社会》2011,(18):19-20
目前,涉诉信访已经反映出我国司法公信力降低的问题,如何恢复司法公信力,重建法律的公平、公正已经成为当前司法领域的关键问题。本文主要从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博弈角度来探讨这两种不同的解决纠纷机制如何能够实现良性互动,使社会纠纷能够在制度范围内解决,这是解决目前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15.
涉诉信访在当下中国俨然已经成为关涉政治大局、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被广泛地视为一种严峻的社会危机而予以问题化,并因此成为全社会的攻关对象。但是,直观地将涉诉信访问题看作主要是司法部门自身问题产物的观点是不周延的,也不利于寻求有效的对策以应对之。对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应采取系统论的分析进路,在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国家机构系统化处理社会纠纷流程的实证分析中去发现涉诉信访问题的真相:信访问题不过是弱势群体民生困境的制度性反射。因此,应以制度创新和综合治理应对涉诉信访问题。  相似文献   

16.
司法公信不彰、权威未立是转型社会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如何善用涉诉信访制度的民意表达和司法监督功能,同时有效防控非正常涉诉信访、维护司法权威,成为实践中各级法院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涉诉信访终结程序入手,通过分析基层法院涉诉信访的现状与特点,结合目前国内实施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探讨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的作为纠纷导出机制的价值利弊和运行空间。  相似文献   

17.
陈杨  沈小平 《法制与社会》2011,(18):179-179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信访案件也逐年增加,特别是“缠访”的现象明显增加,严重影响到审判秩序。本文拟通过对“缠访”的特点、成因、对策进行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张智全  赵华 《中国审判》2011,(12):34-35
感人的歌声留给人的记忆是长久的,而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是一曲让人难以忘怀的华美乐章!  相似文献   

19.
由于启动再审动机不纯、导入途径华而不实、再审制度设计缺陷和审理程序存在不足等原因,涉诉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呈现出主要导入途径不符合法定启动条件、普遍多次导入再审消解司法公信、改判案件数量较少损害司法权威、导入案件数量较多浪费司法资源和再审法院级别较高加剧上行趋势等困境。通过限定再审次数、限制导入条件、规范审查程序等举措可以完善再审审理程序,提升再审的质量。结合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提级办理和异地审理为基础,在改革前后建立不同的受理、审查、分流和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20.
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大力配合和全面参与,其中村民及其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作为核心主体,则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性的内因性因素。对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涉诉纠纷作一番考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看出其适格与否,起到管中窥豹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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