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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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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广大流动就业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利转移接续。  相似文献   

2.
政策与规定     
《今日上海》2010,(2):48-49
城镇养老保险“跟着人走” 据人保部已公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跨省市打工的,城镇养老保险关系将跟人走。《办法》还规定了适用范围、转移资金计算、手续办理、养老待遇领取地、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具体操作办法。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后,全国将发行通用社保卡。  相似文献   

3.
有问必答     
《劳动保障世界》2005,(5):18-19
我原是一名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癸止劳动合同以后,以灵活就业方式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请问:  相似文献   

4.
政策法规     
《干部人事月报》2009,(20):76-76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出台,以缓解目前跨地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成为自由职业者,但是由于部分职工年龄偏大、工作技能单一、就业面狭小,解除关系后的收入水平较低,而社会平均工资连年大幅增长.致使社保缴费基数和额度也大幅升高,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无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而中断缴费,成为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的“断保”人群。为使这部分群体。特别是马上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能够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相似文献   

6.
“应保尽保”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社保工作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逐渐加大,养老保险覆盖人群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因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成为自由职业者,但是由于部分职工年龄偏大、工作技能单一、就业面狭小,解除关系后的收入水平较低,因经济原因成为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的“断保”人群。为使这部分困难群体特别是马上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能够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圆上老有所养的梦,长春市独辟蹊径,采用政府贴息贷款和政府担保低息贷款方式帮助困难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切实解决了困难职工的燃眉之急。  相似文献   

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移办法》,在民众的呼唤声中于去年底由国务院办公斤转发,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转移办法》冲破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地方制约的瓶颈,也为严重异化的退保政策划上了句号。  相似文献   

8.
《就业与保障》2010,(2):42-43
国务院于2009年12月28日批转下发了由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第十三条)。该文共13条,主要从10个层面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做了具体规定。结合学习体会,现就《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把握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做如下解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9.
《就业与保障》2012,(11):44-45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如何处理?因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出现中断缴费是否需要补缴,如何补缴?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不成功,如何处理?转入的统筹地区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的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为此,我们专访了福建省医疗保险中心康建设副主任(本文以下简称“康主任”),为大家解读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政策。  相似文献   

10.
《当代广西》2010,(3):60-60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跨省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相似文献   

11.
《就业与保障》2010,(1):37-37
福州市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积极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确保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转移接续,福州市社保中心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农民工返乡高峰期的到来。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流动人员在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各地不得以各种原因设置转移接续障碍。然而,新政一出,不少省市却纷纷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养老保险都是属地化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要实现无障碍的转移接续,还存在很大的困难。  相似文献   

13.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在省内顺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明确目标、吃透精神。准确把握制订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基本原则 近期,为贯彻落实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人社部社保中心在杭州市召开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座谈会,全国各省社保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就经办规程在会上进行了热烈讨论。根据要求,在执行这个《规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相似文献   

15.
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国家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近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相似文献   

16.
明确目标、吃透精神,准确把握制订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基本原则近期,为贯彻落实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人社部社保中心在杭州市召开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座谈会,全国各省社保机构负责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了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相似文献   

18.
从今年元旦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并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可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相似文献   

19.
国务院于2009年12月28日批转下发了由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第十三条)。该文共13条,主要从10个层面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做了具体规定。结合学习体会,现就《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把握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做如下解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20.
《创造》2009,(2):66-66
相关链接2008年,我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全国有17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正在抓紧起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正进一步完善。2009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是:制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基本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推进解决老工伤问题;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争取年底前覆盖全国10%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继续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各项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无工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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