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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学大师王阳明在其一生哲学探索与为官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为官以德、明德亲民、"觉民行道"等官民思想。究其渊源,在于阳明"致良知"的心学理念,他的"致良知"是一种主观"心"的本体论。其官民观也是在他"人人可以致良知"的认识上形成的,对于当世的中国与政府有着珍贵的价值与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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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89岁的约翰·德米扬鲁克遭美国驱逐,5月12日抵达德国慕尼黑,住进当年曾关押过纳粹头目阿道夫·希特勒的监狱.德米扬鲁克涉嫌在担任纳粹集中营看守期间协助谋杀2.9万名犹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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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创立的致良知说将"致"的范畴纳入了道德修养的范畴,突出了其思想的实践性.良知具有先验性,但是本然之知并不等于明觉之知,私欲的障蔽更是阻碍了良知由本然达到明觉,因而"致"良知就显得极有必要性."致"的具体方法可以简单地概括为诚意、静坐、事上磨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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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数以千计“通缉纳粹战犯”的海报在德国柏林、汉堡等几大城市张贴。海报以纳粹集中营的黑白照片为背景。上面用德文写着“迟了,但还不算太迟”——这是战后60多年来的惯常一幕。德国对于纳粹的罪行,直至今天仍然在反省和清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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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8,(1):261-276
五十年前的哈富论战不仅活跃了当时的学术环境,也为法哲学领域留下了许多值得反复推敲的理论难题,而其中关于纳粹统治下的司法疑难问题的讨论,多年来常常引起许多涉及范围甚广的争议。本文就是试图立足于从更广阔的历史视角出发,考察哈富论战中相关的理论问题,对以"告密者案件"为代表的纳粹法制迷案进行更加细致的梳理,进而对哈特、富勒与拉德布鲁赫的学说背景加以重述,澄清有关的历史观念问题,并据此对相关理论问题的属性进行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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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与法治:以对纳粹司法的反思为中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纳粹政权在司法领域的工具和帮凶,是反形式主义的法律方法论和政治目的司法,而非法律实证主义。以具体秩序思维和具体的一般性概念为代表的纳粹法律方法论,突破了形式主义司法准则,并将纳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提升为一种新的法律渊源和裁判规范。这种反形式主义法律方法论,是法治的一个陷阱。去法制化的纳粹司法表明:法律方法论若无视基本权利和普遍价值观,就可能沦落为当权者的作恶工具;法的形式价值和实体价值是唇齿相依的,要实现法治,二者不可偏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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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无疑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潮流。讨论死刑的废除,不得不提到德国法学家G·拉德布鲁赫。G·拉德布鲁赫一生鼓吹教育主义刑法,极力主张废除死刑。他以相对主义为基础提出了信仰犯特别处遇的问题。考察他的“刑法草案”及行刑论可以让我们清楚地了解他的立场以及纳粹的罪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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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首席女法医王雪梅宣布坚决退出中国法医学会,并以一个在职法医身份退出中国的法医队伍。王雪梅辞职的直接诱因是"马跃案"。2010年,大学生马跃坠落铁轨触电身亡。根据当时中国法医学会的司法鉴定,马跃之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王雪梅当时对这一鉴定结论表示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