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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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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商标法没有关于商标权利限制的规定,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一连串问题就在我们的法律保护下还是得不到解决。而国外立法一直都有很细致的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很多值得借鉴和学习。作者认为中国可以结合本国的国情确定自己的立法模式,以解决长期以来的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2.
一、商标权限制之立法本旨知识产权的权利往往都有一定的限制,如其行使不得违背善良风俗,不得阻碍科技和社会进步等。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权利限制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解释:广义的商标权限制,是指法律法规对商标权人以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的权利及其派生出来的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有关注册商标权所做的种种限制,其中包括商标权的地域性、时间性限制,以及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注册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等所做的限制性规定,这种意义上的商标权限制实质上包含了商标权人的义务。狭义的商标权限制:“是指在…  相似文献   

3.
权利是有限制的,没有无限制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就专门规定了著作权和专利权的限制。但我国的商标法中,并没有关于商标权权利限制的明确规定。本文拟探讨商标权限制的理论基础,总结商标权限制的具体类别,完善我国的商标权权利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4.
浅析商标权行使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权作为私权体现了法律对民事主体权利的尊重,但是,商标权同样具有社会性质的特点,因而需要对权利人权利的行使进行限制,以追求公私上的平衡。本文主要介绍了对商标权限制的依据,以及在现行法律范围内对权利限制的一般思考,并对出现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诺基亚公司诉深圳某贸易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审理中,判决被告构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的一条理由为"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销售带有系争商标的旧手机,或即便其销售的是原告旧手机的翻新机,同样也是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也会对原告商标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这一理由忽视了商标权用尽原则的适用,殊为可惜.如果能考虑到商标权用尽原则及其限制,将其引入本案的审理中,可能对我国商标法的司法实践有更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黄武双 《检察风云》2011,(13):40-4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诺基亚公司诉深圳某贸易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审理中,判决被告构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的一条理由为“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销售带有系争商标的旧手机,或即便其销售的是原告旧手机的翻新机,同样也是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也会对原告商标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的意愿乃是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个要素,正义就不可能在社会中盛兴。"①在商标权司法保护中,正义价值的实现要求我们应准确界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使商标权人和竞争者以及社会公众都能够各得其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也明确  相似文献   

8.
ONTHECOMMONRIGHTOFTRADEMARK所谓共有商标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对用于同一种商品的注册商标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取得采用注册原则,即商标权由注册产生,受法律保护。而注册商标所强调的唯一性(即一个注册商标只能在同一种商品中归属于一个民事主体)决定了共有商标权是不应该出现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商标权共有现象在我国却存在着。一、并有商抚积存在的原因商标权有两种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不以原商标权或原商标权人的意志为依据而取得的商标权为原始取得;以原商标权人…  相似文献   

9.
王洪友 《科技与法律》2010,(6):27-30,72
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对象及内容得以无形扩张,除对象扩大到网络服务商标以外,内容还扩大到域名领域,形成对网络资源的占有。基于利益平衡理由,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应当受到必要限制,包括特定情况下域名权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限制普通商标任意侵占域名资源以及限制驰名商标在域名权人善意的情况下侵占域名资源等等。  相似文献   

10.
论商标权的正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泽 《科技与法律》2005,1(2):68-72
构成商标的“符号”而非商标本身是智力成果,“符号”的智力成果性和创造性不是商标权的内容,也不能作为商标权的正当性基础。商标权的正当性应从“人与人”的而非“人与商标”的关系上寻找根据商标权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免于混淆,符合公众利益;商标权只是赋予权利人在特定商品上使用特定符号的权利,不属于垄断,商标权的存在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对商标权进行过度保护,将增加他人选择商标的成本,并最终间接地损害消费者利益;注册和使用都能产生公示公信力,都是商标权正当性的表现形式,在注册原则之下应承认使用取得。  相似文献   

11.
论商标权的性质李友根Ⅰ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在理论和实践中被统称为商标权,然而商标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哪些,理论界存在着模糊的认识。概括起来有下列几种看法;1."集合权"说此说认为"商标权就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  相似文献   

12.
焦淑敏 《经济与法》2003,(12):90-91
商标反向假冒,是相对于一般商标假冒之特殊的侵权形式。一般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冠于自己的产品之上进行销售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是指不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他人产品上的商标标识隐去或除去,冠以自己的商标,或者不冠任何商标而将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的侵权行为。一般商标假冒侵权是假他人商标之名、行销售自己产品之实,商标反向假冒则是假他人产品良好质量之名、行扬自己声望之实,二者表现形式不同,实质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3.
从一起商标侵权案析商标权的限制与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 原告重庆白市驿板鸭厂于1979年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白市驿牌”商标,用于其板鸭产品。该商标以“白市驿”三个变形字组合成类似板鸭状图形,并经续展后有效至今。1998年该商标被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为重庆著名商标。1997年3月,被告重庆市渝中区某食品厂  相似文献   

14.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权共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商标功能的实现。有些学者认为,“商标专用权是由注册产生的,注册商标强调唯一性,从理论上说是不应该存在共有商标权的。”[1]但是,“盖权利固应有其主体,但其主体为单数或复数,自无限制之必要,不独物权如此,债权亦然,故各国民法莫不承认共有之制度。”[2]我国多数民法学者认为商标权的共有属于准共有的范畴。[3]我国新《商标法》第5条规定了共有商标的申请,新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实施条例》)第16条进一步规定了共同申请人的约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制度,但是忽略了共有商标权在行使上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商标功能的实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商标法》首要应当规定共有商标权的行使必须确保不会使公众混淆商品来源。在商标权共有制度下,共有商标的许可和设定质权、共有人代表人、异议和评审请求的提出以及侵权诉讼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文拟就此作出探讨。  相似文献   

15.
商标的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日益凸显,已成为企业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以商标权作为投资手段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并成为企业总体战略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企业如何将自己的商标从无形资产转变为有形资产,并在转化过程中运用商标权资产投资策略,不仅可以扩大产品市场的份额,提升商标的价值,而且能取得商标使用的规模效应。  相似文献   

16.
由于商标法律制度的局限和当前司法、执法存在的困境,多年来中国的商标恶意抢注和恶意囤积等商标权滥用行为屡禁不止。2019年4月修正的新《商标法》增加了第4条和第68条,力图从商标注册规范化的角度限制商标权滥用的可能。但这些规定的具体适用尚不明确,相关适配机制还未完善。从新《商标法》颁布之后中国商标申请数量的继续增长来看,该法的修正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商标权的滥用。通过对《商标法》修正所体现的立法意涵及“诚”“信”关系的辨析,发现商标权滥用其实质是严重了违背商业伦理,是一种失信行为,因此,只有对市场主体的商标权滥用现象进行信用规制才是治理该问题的治本之策。文章所阐述的观点不止为解决商标权滥用问题提出了新思路,更为解决中国社会中严重悖德行为的信用规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刘春霖 《河北法学》2005,23(6):60-63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诸如注册商标与网络域名的冲突、网络主页上商标侵权等互联网上的商标权争议已经成为目前网络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尝试在现有条件下探索一套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8.
论商标权的本质及其异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的本质是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上之力。特定利益与法律上之力不仅是权利分类的标准和依据,也是法律将某一特定利益进行权利化时,具体制度设计应当考虑的两个核心要素。商标权作为私权,所保护的利益是商誉,并以商标为权利客体。商标是特定标识与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指特定标识本身。中国现行《商标法》在对商标权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时,对商标权的上述本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异化。  相似文献   

19.
老字号凝结着民族精神、历史文化和地理属性,其字号和商标不但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而且还承载着重要的文化信息,是中国在二十一世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形式之一。但我国对于老字号商标的保护不尽人意,不少老字号正在逐渐消失。因此,如何完善对其的法律保护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本文首先指出老字号企业的商标保护现状,包括相关立法及存在的问题;然后就此提出建议与对策。最后指出,老字号商标的保护不仅需要传统的法律方法,还必须有国际视野,把对它的保护提升到国家软实力传播的高度来对待。  相似文献   

20.
自胜家缝纫中心发明特许经营以来,特许经营已成为国际上日渐盛行的一种商业经营方式。中国的特许经营行业从一无所有到现在的迅速发展,很多企业都是借助特许经营——通过知识产权复制实现低成本的经济模式,实现了品牌的迅速扩张与市场占有率的迅速增长,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本文结合特许经营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商标权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法,供特许经营企业在实践中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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