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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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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大都把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则原则。其法理基础在于: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受害人带来了损害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许多污染行为却并无过错;传统民法过错责任原则难以对环境侵害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因而要求在环境侵权领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出现和广泛适用作为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修正,也是和20世纪法律由个人本位发展到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并重的过程相一致的。在现代侵权行为法中,无过错责任已成为一项基本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一起构成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公平责任原则质疑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公平责任的出现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的产物,它已经逐步为许多国家的侵权行为法所接受。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对公平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但是,近年来学者们在对公平责任的研究过程中,几乎都把公平责任上升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高度来认识。认为公平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3.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探讨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论著有很多,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认识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议。目前有相当部分学者都倾向于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采取无过错的归责原则。1还有学者区分不同的情况,提出了应根据不同的责任类型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的主张,即对物权性质的救济,一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对损害赔偿性质的债权救济,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实,这些理论具体应用到实务中,实际效果是一样的。但是,这却会引起理论上的分歧,不利于建立完整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也会对将来物权法的适用产生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4.
海上人身伤亡案件受害人有权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违约或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应根据民法通则、海商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一般原则,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对旅客承担过错责任不合理。一般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而特殊侵权行为为无过错责任。现行的关于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的法律、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损失计算、责任限制的规定标准不一,相互不协调,应予修正。  相似文献   

5.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在以《侵权责任法》为代表的中国侵权法体系中,无过错责任原则占重要地位,其在维护侵权行为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  相似文献   

6.
<正> 西方侵权行为法有许多最新的发展,但本文仅涉及侵权行为法的一个职能,即对事故受害人的赔偿。在大多数西方国家中,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并未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实现这一职能。因而,事故赔偿原则就演变为一个由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责任保险以及社会保险相互作用的复杂制度。一、过错责任法国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仍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和事故赔偿的基础。西方国家过错责任的规则与中国的大致相当,主要有三个要件:受害人  相似文献   

7.
冯杰 《政府法制》2010,(23):54-54
在我国侵权行为法理论的构建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内容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8.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的历史演进是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纵观侵权行为法的历史发展,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经历了结果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近代产生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等阶段。归责原则的历史演进不仅显示了法律文明发展的一个轨迹,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9.
本文简单论述无过错责任产生的根源、概念及其特征,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对侵权行为法造成威胁三个方面论证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以推定过错责任替代无过错责任的构想。  相似文献   

10.
程保栋 《法制与经济》2008,(20):12-13,15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的历史演进是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纵观侵权行为法的历史发展,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经历了结果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近代产生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等阶段。归责原则的历史演进不仅显示了法律文明发展的一个轨迹,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11.
侵权立法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权法应定名为侵权责任法而不是侵权行为法。侵权请求权应包括绝对权请求权,同时在法律适用上应理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绝对权请求权之间的关系。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具有"原则—规则"双重属性,是贯通侵权法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的枢纽。作为原则,归责原则应包括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公平责任四元体系。作为法律规则,归责原则具有模糊性和具体性。最大限度的类型化是侵权责任立法的理想,采取"框架式全面类型化"即规定侵权必要类型并采取总分结构,是类型化的现实模式。  相似文献   

12.
白江 《北方法学》2014,(3):18-27
在美国,保险人没有合理的基础却恶意地拒赔或拖赔被保险人的索赔时,可以适用恶意侵权责任对其进行规制。该责任是以合同中当事人应善意而公平交易的默示约定为基础的,它于合同之外而构成独立的侵权责任。恶意侵权责任最早见诸于第三方保险之中,其后扩展到第一方保险,表现为保险人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被保险人之上而拒绝赔付保险索赔或者拒绝与第三方原告进行和解,因而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在责任范围上,恶意侵权责任包括保险金、律师费、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等。尽管还没有得到完全一致的认可,但是保险人的恶意侵权责任在美国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于我国实践也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传统民法的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仅针对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来构建的,而我国现行民法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不限于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保护客体并不仅限于绝对权,因此,针对不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其归责原则与损害是否发生等构成要件应不相同;基于同一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侵权责任保护对象不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相同.重新认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疑对民法规则的设计和适用将产生实际的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   

14.
张红 《河北法学》2005,23(7):57-62
知识产权保护中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其侵权行为,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过错责任作为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政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作为过错存在的判断方式,既能够适合行政责任追究的特点,也与过错责任原则并行不悖.讨论过错责任的例外,应以区分行政责任的处罚责任和其他责任为前提.为制止违法行为蔓延对行政秩序的损害,其他行政责任的无过错适用,可以认为是过错责任的例外.鉴于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影响,进一步对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比较分析,从行政法理论和与TRIPs协议协调与适应两方面,对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实践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侵权的出现发展了传统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各国逐步采用了无过错责任作为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但由于环境侵权的多样性、特殊性和复杂性,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完全适应变化多端的环境侵权类型,应当建立起以无过错责任为主,公平责任、风险责任和过错责任为辅的归责体系,方能适应现实生活需要。  相似文献   

16.
林一 《法学论坛》2012,(2):152-160
破产法的公平理念以及侵权债权的非自愿属性,决定侵权债权具有从现行破产法所规定的普通破产债权中分立出来,并优先于一般交易债权受偿的正当性。基于侵权债权类型化以及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理念——给最少受惠者最大利益,侵权债权在区分人身侵权债权和财产侵权债权的基础上,应做以下受偿顺位安排: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外,人身侵权债权——工资债权和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补偿金债权——财产侵权债权——国家税收——一般交易债权。人身侵权债权甚至有可能优先于担保债权,如果担保债权的设立发生于人身侵权债权产生之后。社会强制责任保险费用债权视其保障范围可以先于人身侵权债权或财产侵权债权。  相似文献   

17.
程啸 《法律科学》2014,(1):137-145
过失相抵是损害赔偿法中的一项基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的损害赔偿之债。在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这是法律之公平精神与自己责任原则的要求。在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的无过错责任中,对该规则的适用也应有一定的限制。首先,只有当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重大过失时,才能适用过失相抵,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受害人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受害人本人还是其监护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对侵权人赔偿责任的减轻都不得低于全部损失的一定比例。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的法典化程度研究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张新宝 《中国法学》2006,(2):104-121
由对大陆法系主要民法典之侵权责任法的法典化程度的比较研究和对我国有关侵权责任法草案及建议稿的法典化程度方面的实证分析看,有关侵权责任的立法应当处理好法律的高度抽象与具体列举的关系。在对我国现有侵权责任法规范进行盘点之后,文章就我国正在起草的侵权责任法应当列举的各种侵权责任以及各种特殊侵权责任关系、可救济的损害、对各种列举的侵权责任之规定的细化程度等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高楼抛掷物致害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致害人不明情况下的责任承担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具有保证受害人得到补偿等好处,却无法实现侵权责任法应有的预防功能。研究表明,利用惩罚性赔偿能够有效解决对受害人的补偿问题和对致害人的预防问题。  相似文献   

20.
论建立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焦少林 《现代法学》2006,28(5):103-110
夫妻间侵权责任具有与一般侵权责任不同的特征。我国建立夫妻侵权责任制度既有必要又有可能。构建我国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需要一般侵权行为法与亲属法、婚内侵权责任与离婚侵权责任相结合,明确侵权行为范围,合理确定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建立以赔偿损失为主要方式、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相结合的责任体系,正确界定侵权责任主体和请求权主体,限定请求权行使的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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