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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 毫秒
1.
网络作品版权保护的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对中国的版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更好地保护网络作品的版权,成为众多知识产权法研究学者要解决的一个课题。分三部分提出版权保护策略:一、当前我国网络作品的版权保护现状;二、网络作品的特点;三、应对网络作品的版权侵权的重点和原则。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版权法中教师作品版权归属问题的现状,并分析认为,美国教师作品版权分配的难题主要是由于在科技发展的社会环境下所造成的经济利益与学术自由传统之间的矛盾。我国在此问题上也应当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3.
工业版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工业版权作为人类智力创造活动的产物,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本文对工业版权的概念、保护对像、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对工业版权的保护存在的缺陷进了系统的分析,最后对如果完善我国的工业版权法律保护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卢海君 《北方法学》2010,4(2):49-60
同一般实用艺术作品一样,建筑作品也兼具艺术性和功能性,但其也具有不同于一般实用艺术作品的特殊性。在美国,自1990年建筑作品版权保护法出台之后,建筑作品成为单独的一个版权客体种类,建筑作品从实用物品和可分离性标准中解放出来。  相似文献   

5.
“重庆大轰炸”版权侵权纠纷一案系视觉艺术作品版权侵权纠纷的典型案例。遵循版权侵权判定展开的一般过程,试图通过该案的引入,在分析作品创作规律的基础上,对视觉艺术作品版权侵权判定,尤其是实质性相似的判定过程予以阐释和说明,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现代法学》2019,(3):138-151
良善设计是产品取得市场成功的重要因素,在符合知识产权部门法规定的条件下,它分别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外观设计、立体商标(三维标志)、商品外观而得到保护,其共同之处是:不保护功能性的设计。功能性原则是区分设计保护与发明(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基本原则,还是设计受交叉保护的制度依据;但它不应是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设计区别保护的标准。功能性原则的具体判断标准必须回应设计产业的创新实践需求,同时,它也不应影响知识产权部门法保护设计的其他条件。应以"技术功能"为标准,在承认设计特征三分法的基础上,确定"功能性和装饰性兼具的设计"受保护的地位,但其保护范围应与装饰性的强弱相关联,以实现激励设计创新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工业版权是版权和专利两种传统保护模式交叉融合而产生的一个独立的知识产权领域,其核心要素就是拥有功能性作品这一特定的权利客体。作为一种新的权利类型,工业版权不仅具有解释性的功能,还具有制度性的功能,从而在理论解释力上为知识产权制度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拓展了其制度空间。由于工业版权领域采取了不同于传统专利模式和版权模式的法律逻辑和经济前提进行运作,有必要从保护内容、保护主体、保护方式、保护期限等几个方面确定工业版权的制度框架,指导工业版权子部门法的运作实践。  相似文献   

8.
法律必须认真对待习惯——论习惯的精神及其法律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洪涛 《现代法学》2011,33(2):16-25
习惯由个人习惯(含本性和习性)与社会习惯(含习俗、惯例)构成。个人习惯是社会习惯的根基和源头,是习惯的核心和力量之源。习惯的精神是个人性而不是社会性。习惯精神个人性的法律意义在于它能改善法律自身的内部结构,强大其功能,为法律顺畅运行提供了最基本的内部力量、广泛的人性基础、深厚的合法性根基及其获得合法性的自然化机制。法律要想获得人们普遍而有效的遵循,必须认真对待习惯。  相似文献   

9.
习惯入法是习惯发展的一种路向,而有些习惯却受到法律的规制。从吸烟习惯的法律规制来看,吸烟有害健康的信息改变人们的认识,使法律规制吸烟习惯获得社会的认同。就法律规制习惯的效果而言,除了提高规制的技术之外,还应尊重习惯变化的规律,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才能达到法律规制习惯的预期目标,使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尊重和遵守,避免一种有法律而无秩序的状态。  相似文献   

10.
习惯入法是习惯发展的一种路向,而有些习惯却受到法律的规制.从吸烟习惯的法律规制来看,吸烟有害健康的信息改变人们的认识,使法律规制吸烟习惯获得社会的认同.就法律规制习惯的效果而言,除了提高规制的技术之外,还应尊重习惯变化的规律,采取练合的治理措施,才能达到法律规制习惯的预期目标,使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尊重和遵守,避免一种有法律而无秩序的状态.  相似文献   

11.
李亮 《河北法学》2005,23(2):71-73
分析了续写作品的特性:对原作品的依附性,包括对原作内容和篇名上的依附性、名气上的依附性;自身的独创性:独创性是其最本质的特征,是续写者独立思考独立创新的结果,续写作品与原作品之间有实质性差异,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的。并在此基础上指出,续写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论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丽丽 《行政与法》2007,(2):114-116
实用艺术作品兼具实用性、艺术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且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然而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却不能对实用艺术作品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的相关规定反而造成本国实用艺术作品与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作品“双重待遇”的尴尬局面。本文认为,我国著作权立法应当对美术作品进行狭义界定,将实用艺术作品与之并列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并对其提供著作权加专利权的双重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13.
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作者共有,各个可分割使用的部分归各作者分别享有。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规定以合作作者中最后一个去世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若干年对合作作品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4.
音乐作品是整个著作权作品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反映了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发展水平。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音乐作品在国际范围内的交流日益加深,我国的法律制度也应该与国际接轨,因而在音乐作品的保护上建立和完善著作权限制制度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必然的趋势。本文首先分析了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广播权以及网络传播权三项重要的音乐作品财产权,进而对音乐作品著作权受到侵害的情形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即完善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以及互联网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5.
唐艳 《知识产权》2012,(1):46-52
首次销售原则对数字化作品的适用,应依照数字化作品的不同类型以及移转、传播的不同方式来具体判断。通过网络传输的数字化作品原则上不应适用首次销售原则。在数字化作品复制件的有形占有发生移转,但伴有许可协议的情形,作品复制件的所有权是否移转,建议借鉴美国沃纳诉欧特克案确立的三步检测法来判断,只有作品复制件的所有权发生移转,才能适用首次销售原则。我国著作权法在修订之时,应将首次销售原则予以明确规定,并针对数字化作品细化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6.
刘鹤挺 《河北法学》2020,38(6):121-127
人工智能作品在符合著作权保护必备的独创性要素的条件下,通过将其作者确定为人工智能设计者而不是人工智能本身,可以有效解决其在侵犯著作权罪名下的刑法保护问题。然而,由于现有《刑法》及相关法律对人工智能作品并没有进行任何具体规定,直接适用当前《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的条款,必然对相关司法实践和公众舆论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从在《刑法》及相关法律上规定人工智能设计者的作者地位、增设人工智能作品类型,以及确立以独创性标准作为确定具体内容能否成为刑法保护的对象等层面,保证人工智能作品在侵犯著作权罪名的语境下获得刑法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7.
安雪梅  李秋燕 《时代法学》2013,(6):86-92,99
很难想象在国产电影屡创佳绩的今天,家底丰厚的制片方华谊兄弟也被迫选择了著作权质押融资之路。这本可成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融通资金的最佳案例,却因法律环境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缺失使得此次值得惊喜的融资实践异化成一个令招商银行揪心的风险管理之旅,凸显出我国著作权担保融资体系的诸多不足。美国有效且成熟的著作权担保融资制度为美国电影制品的全球性成功输出提供了强大助力,其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8.
刘瑛 《知识产权》2012,(2):35-41
从国家体育场起诉“盛放鸟巢”烟花侵权案入手,通过界定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重点分析建筑作品的复制形式及其合理使用问题,再论我国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意在强调建筑作品不包括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建筑作品与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是著作权法两类不同的保护客体.建筑作品的侵权与否主要取决于两个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  相似文献   

19.
张连举 《政法学刊》2009,26(2):51-54
汇编作品是对现有作品和资料在不改变原作内容的情况下进行选题、筛拔并加以编排组合而成的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汇编作品与其他作品有着不同的创作方式,编辑人员是汇编作品的组织者和策划人,编辑人员为汇编作品而创作出新的作品,编辑人员对汇编作品的版面编排付出了匠心。汇编作品中各篇独立文章享有著作权,而作为整体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源于汇编人的创造性,汇编作品之汇编者的著作权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版式、装帧设计专有使用权、取得经济报酬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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