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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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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近代物权法原则的一物一权主义已经失去了基本原则的地位,虽然其实质层面的意义即物权客体之上不能存在不相容的物权还具有一定意义,但是这种意义是物权法不言自明的内容,不需要一物一权去总结。所谓相对所有权,是对物权客体上价值的一种立体分割,即在同一物权客体上可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容的物权,也可以在不特定的物权客体上成立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物权。  相似文献   

2.
尽管物权法定主义自罗马法以来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奉行,成为其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该原则仍饱受质疑,对其存废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到了近代特别是20世纪以来,更是惨遭猛烈的批判,尤其是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在祖国大陆否定者也不在少数。学者们的批判意见可归为废弃说和缓和说两类。通过对这些批判观点的检讨,发现并无力击倒物权法定主义,于是一一回应,边破边立,最后表明观点:必须继续坚持物权法定主义不能动摇,这是人类交易所需,是由物权的特性决定的,物权法定之“法”不能包括习惯法也不能从宽解释,仅指狭义的“法律”。以回答物权法定主义应向何处去(存或废)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论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客体中统一物的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上的物概念一直呈现扩大化的趋势,在突破了物必有体说之后,出现了统一物的概念缺位的新课题,必须寻找到新的共性,否则物概念将面临解体的危险。物概念在20世纪之前主要受到物理学发展的影响,在20世纪以来则更多受到社会观念、商业活动和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客体分为物和权利两大类,物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物权客体,其范围具有开放性,应当进行类型化;权利是仅具有法律属性的物权客体,具有法律拟制性,其范围具有限定性。  相似文献   

4.
“特定的物”是“特定物”吗?——与“通说”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立法对物权客体的界定及我国大陆通说(一)比较法上对物权客体的界定物是物权法研究的逻辑起点。〔1〕物是物权的客体。客体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我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2〕《德国民法典》第90条规定:“法律意义上的物仅为有体物。”《  相似文献   

5.
贾清林 《法制与社会》2012,(29):281-284
物上代位的客体——代位物,对于担保物权人权利的维护和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物权法》等对其规定的范围过于狭窄,严重损害了担保物权人的合法利益和物权担保制度的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对各国立法例的分析,归纳了代位物范围确定的一般标准,并结合该标准对代位物的主要类别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对代位物的范围的确定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共论述了四个问题:一是一物一权主义的涵义。一物一权主义,又称物权客体特定主义,是关于物权客体的原则。依照这一原则,一个物权的客体,应以一个物为限,在一个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二是一物一权主义的内容。一个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内容相同的物权,一个客体物的部分不得设立独立的所有权,在由数个物构成的一个集合物上,原则上不能成立一个物权,尤其是所有权。三是一物一权主义原则之检讨。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有悖于传统一物一权主义理论的新问题。这就要求在法律上适应这一趋势,在继续坚持一物一权主义的前提下,承认这些新问题,只要其无碍于物权支配内容的实现、无碍于物权之公示、以及无碍于确保交易安全即可。四是我国物权立法应如何对待一物一权主义原则。我国物权法应当遵循一物一权主义,并适用一物一权缓和主义理论。同时明确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产权前系问题,即在将要出台的我国物权法中不再将国有企业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加以规定,充分维护一物一权主义,在国家和国有企业的产权界定上走股份制的道路。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二章规定了物权所有权变动以登记要件主义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主义为补充的模式,而物权变动模式究竟应该采取登记要件主义还是登记对抗主义一直都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文章将对两种物权变动模式做简要地分析和对比,寻找更符合我国国情的物权变动模式,并对我国现有的物权变动原则提出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论用益物权的客体——兼评《物权法》第117条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新的《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从此条可以看出我国已将用益物权的设置范围从传统的只有不动产扩展到除不动产之外的动产上。此创新之处却与我国的物权法定主义相矛盾,本文拟对用益物权客体扩展与物权法定主义矛盾调和进行学理上的探究。  相似文献   

9.
准物权的理论问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准物权同典型物权相比具有较大的特殊性 ,但仍然属于物权范畴。准物权较特许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的命名优点明显。观察和界定准物权的客体 ,宜采取多视角模式、时空结合观、宽严相宜的弹性标准、注重客体内部构成因素变化的方法。准物权在权利构成上大多具有复合性。准物权的产生离不开所有权这个母权 ,也时常需要行政许可 ,前者起“遗传”和“分娩”的作用 ,后者具有“催生”和确认的功能。准物权客体之上竖立的所有权就是准物权的母权。准物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 ,但有特殊性 ,物权的追及效力极少适用。关于准物权的单行法总体上属于行政法 ,但它们建构的基石却是准物权。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未从渔业权、狩猎权的层面规定 ,使其行政法规范的大厦不稳 ,存在结构性缺陷 ,立法目的反倒不易达到  相似文献   

10.
论民法中的集合物及其现代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以不动产和动产作为物权的客体缺乏普适性。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应有多种法定的分类,集合物就是相当必要和重要的一种物的类型。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私人财产以及企业,都符合集合物的构成要求;它们之所以能作为物权的客体,是要适用统一的法律关系。上述几种集合物可以依法成立归属意义的所有权法律关系和担保法律关系。集合物的这种意义能够起到民法上的确权和保护作用。建立多样化的物的分类体系应当成为我国未来的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11.
一、物的概念的发展及其与物权客体的区别 权利能否成为物权的客体,这一直是物权法中争论的问题之一。我国《物权法》第223条规定了可以设定质押权的权利范围,权利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但是。我同民事立法借鉴德国模式,权利体系遵循了主体一客体一权利的逻辑模式,依客体的不同作为划分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12.
物权效力的一般理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崔建远 《法学杂志》2003,24(4):16-17
对于物权的效力,可以归结为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两种,也可以归结为四种,即再加上物权的排他效力和物权的追及效力。这主要取决于对每种效力的界定和如何分配其功能。物权的优先效力是客观存在,并且简明、形象,否定它的理由不充分。  相似文献   

13.
虚拟财产作为网络经济产业化的产物,具有自身一些特征,然而其仍未超出物权客体的基本范畴,虚拟财产权属于一种新型特殊的物权,具备物权的基本属性,将其纳入物权法调整是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在不破坏物权立法体系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对此种新型财产权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4.
《北方法学》2021,(2):44-53
机器生成数据的法律属性存在扩张性解释与新型财产权两种分析进路。其中的物权说忽视物权客体限定为有体物而无法包括作为无体物的数据,故既背离数据共享与数据自由流通理念,也过度妨害他人利用数据的自由。知识产权说存在不周延性以及权利泛化危机。新型数据财产权说并未脱离物权保护模式的窠臼,难以对所有类型机器生成数据划定清晰的权利边界及构成要件。运用权利束理论与谱系主义分析方法,可以将机器生成数据划分为权利化机器生成数据与法益型机器生成数据两种类型。根据具体场景、不同类型、断裂变化等视角,界定特定的机器生成数据的法律属性,能够解决利益主体多元化、权益类型多样化、保护方式差异化的难题,进而促进数据的共享与流通。  相似文献   

15.
将自然资源界定为准物权的客体,只有将权利抵押权和权利质权排除于准物权的体系才可成立,且需要进一步类型化。对于野生动物,至少有三种解读,即原物与其成分及其关系、单一物与集合物简单对应关系、单一物与双重集合物对应关系。每种解读的法律构成和效果不尽相同。“一定之水”与“局部的水资源”所指向的对象在实质上相同,而非不同,但以哪个为基点,在理论说明上会有微妙的变化。狩猎权的客体不是单一的个体野生动物,也不是单一的狩猎场所,而是一定的狩猎场所与其承载的局部的野生动物资源。  相似文献   

16.
冷传莉 《法学》2007,(7):74-80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一旦受侵害而致毁损灭失,将给人带来不可逆转的精神损害,但我国民事立法对这类财产缺乏系统的关注,因此保护力度不够。基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借鉴国外法学研究的成果,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创建性地提出“人格物”的概念,并对之予以科学、合理的界定,同时将其上升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物权加以保护,这对于完善我国的物权立法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7.
论知识产权质权的客体范畴——以物权法定原则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确定的知识产权质权的客体范围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然实践中,知识产权质权的客体远多于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这就使得我国物权法律规范确定的物权法定原则陷入了不能满足知识产权质权实践需要的尴尬境地。对此,应采取缓和的物权法定原则,法不再指向最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只要有恰当的公示方式,都予以承认;还可通过在知识产权上设定债权来满足实践的需要。此外,还需要司法和学术界等法律职业实践的配合。  相似文献   

18.
本文基于对网络虚拟财产概念的界定,重点通过分析当前对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界定中出现较大争议的物权说和债权说,提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应界定为玩家的一种债权请求权,但包含有物权的一定特征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现行立法背景下的物权变动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慧 《法学论坛》2005,20(4):119-124
物权的变动模式作为物权法的重要内容,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现行立法背景下的物权变动模式,对于未来物权立法能否选择一个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物权变动模式,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虽非债权意思主义,但也绝不是学界通说的债权形式主义,而是一种特有的模式——物权意思主义。  相似文献   

20.
论公司财产权性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现有对公司财产权性质的讨论观点中 ,“相对所有权说”有违“一物一权”原则 ,“经营权说”是对传统所有权理论的扭曲 ,实践证明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 ,“法人所有权说”无法解释公司财产中无形财产等的性质 ,均不足以解决公司财产权性质问题。事实上 ,公司财产权是一种准物权 ,其客体是被“视为一物”的公司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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