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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文权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2):60-68
对于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的刑事特别没收处理措施的理解与适用,在立法、司法和学理领域均存在一定偏差且互相龃龉,需要厘清及重构。刑事特别没收是对物独立的实体处分措施,与犯罪人的罪责和人身危险性无关。追缴和责令退赔是没收与返还的前置性程序处理措施,追缴和没收的适用对象包括违法所得、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责令退赔和返还的适用对象包括违法所得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责令退赔是追缴的替代保全措施,应优先适用追缴。追缴或责令退赔而来的利益应优先返还被害人,余下部分予以没收。没收后仍存在退还原权利人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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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2,(1)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责成国务院在今年的经济工作中,"注意在发展生产和大力节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政、信贷和物价管理,保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保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为此,特就稳定市场物价问题,作如下通知。一、凡由国家规定牌价的工农业商品,在全国各地的零售价格,一律执行国家的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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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追缴,是以犯罪收益为诉讼对象的一种没收制度。相对于刑事没收以刑事定罪为前提,民事追缴不需要刑事判决,甚至可以在没有刑事案件的情况下没收财产,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按照一定的证明标准,能够证明被没收的财产来源于违法所得即可。在英国,民事追缴已经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追缴机制规定在《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中。我国应当借鉴外国的民事追缴制度以及相关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以犯罪收益或违法所得为对象的、独立的财产没收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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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3)
赃款赃物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在刑事诉讼中,它与罪犯的法律定性和法律地位具有紧密联系。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确定有罪。因此与之有关涉嫌犯罪物品,在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之前,不是法律意义的赃款赃物。与此相联系,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注意区分赃款赃物的追缴和物证的扣押,两者在行为性质、目的意义、查处机关以及处理结果上均存在差异,不能混为一谈,相互替代。在追缴已流转赃款赃物时,则需要正确认识和执行民法上有关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注意将赃款与赃物区别对待,从而尊重和保护善意取得人的有关财产权利,合理平衡被害人和善意占有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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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湛世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同时宣判的还有涉及本案的徐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王承军(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还宣判:湛世明、徐华受贿266万元、贪污2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人称“刮老板”的湛世明静静地听着法官的宣判.一言不发,面如死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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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 《新疆人大(汉文)》1999,(5)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执行权是国家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它不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然而,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暴力抗法事件屡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近期,在我市就发生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1997年6月19日,七零零八工厂与冯永忠经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冯永忠偿付七零零八工厂水泥款8万余元.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冯永忠于1998年3月又将自己经营的预制厂转包给李少建经营.1998年6月30日上午,头屯河区法院干警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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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43)
国务院同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废杂铜、废锡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意见的报告,现转发各地,希研究执行。我国是一个缺铜的国家,几年来收购废杂铜对支持国家的机械工业和国防工业的生产起了很大的作用。今后随着国家工业的发展,需要的铜、锡更多,因此,废杂铜、废锡的收购工作更要加强。各地人民委员会除了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教育干部和群众认识收购废杂铜、废锡对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意义外,同时也要认真纠正那种不顾政策、不择方式、强迫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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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5,(2)
接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没收、处理地主、反革命分子在城镇中的房屋及其它财产问题」的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已经法院判处死刑或徒刑的反革命罪犯,当时由于各种原因,对其应予没收的财产没有发现处理,现在不论该刑罚已否执行完毕,如发现有临予没收的财产时,仍得依法没收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对于解放后死亡的罪恶确凿的反革命罪犯的财产,亦得依法酌情予以没收。对于在逃或下落不明的反革命分子的财产,仍可继续代管,暂缓执行没收,但已执行的案件不再改变。二、没收反革命罪犯在企业中的股份和财产,应依前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处理,但在逃或下落不明的反革命分子在企业中的股份和财产仍应继演代管,暂缓没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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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2)
棉籽短绒是重要的化工原料,还可以搭配棉花做絮棉或者做纺织原料。随着产量的增加,棉籽短绒也应该同棉花一样,列为国家地划收购和统一分配的物资。现将有关的问题通知如下:一、责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统一办理棉籽短绒的收购和分配工作。一切生产棉籽短绒的工厂和企业,都必须把所生产的棉籽短绒卖给供销合作社,不许自行销售;一切需要棉籽短绒的单位,都要向供销合作社提出需用计划,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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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在大陆办理台湾法院民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是指民事纠纷经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在大陆,需要大陆人民法院认可并协助执行,有关当事人将台湾的法院判决向有管辖权的大陆法院申请认可,经认可后,需要执行的请求大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在大陆被执行的当事人或财产,不仅仅涉及大陆居民,不管是大陆居民还是台湾居民或者是外国人,都可以申请认可和执行,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不管是大陆居民、台湾居民、港澳居民还是外国人,只要其在大陆有住所或经常居住;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大陆,不管该财产是大陆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