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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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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主体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在我国各地开花结果,其法律规范、制度设计、社会保障、社区参与等方面的问题都逐渐凸显出来,并成为阻碍社区矫正进一步深入发展的棘手问题,社区矫正主体方面的混乱状态只是其中一例,有必要重塑社区矫正主体体系,厘清社区矫正工作秩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执行。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指导社区矫正试点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效力太低,造成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中执行不力。我国应该制定专门的、隶属于刑事执行法体系的社区矫正法,统一社区行刑的方式,建立有剐于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3.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社区矫正可谓是"四位一体",既是刑罚种类,又是行刑方式,还是行刑场所和行刑活动。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应与《监狱法》的修改一并考虑,并且把死刑立即执行的法条也纳入进来,统一取名为《刑罚执行法》,遵循法律出台修改先实体再程序后执行的自然逻辑顺序,即《刑法》——《刑事诉讼法》——《刑罚执行法》,而不宜搞单独的《社区矫正法》。  相似文献   

4.
论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制度改革发展的新生事物.是社区与对非监禁人员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结合的良性产物。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不送进森严壁垒的监狱,而是走进社区相对自由地接受教育,这就是社区矫正,就是与监禁行荆方式相对的非监禁行刑方式。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是刑罚轻缓化和刑罚人道主义的现代刑罚理念的具体体现.刑法修正案(八)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范围予以了规定,适用社区矫正制度就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不能任意扩大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要坚持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老年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以进行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谨慎考虑开展公益劳动.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流动人口罪犯应纳入其居住地的社区接受社区矫正,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他们接受教育与改造的积极性及主动性.  相似文献   

6.
7.
社区矫正的定位及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社区矫正的定位可从三个层面上理解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事执法活动 ;社区矫正是对特定罪犯的刑事执法活动 ;社区矫正是在社区中的刑事执法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者应特别具备以下素质要求 :掌握在社区中执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把握在社区中对罪犯进行改造和矫治的特点和规律 ,学会社会工作者应该具有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 ,提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创新意识。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表现形式和重要内容,严格社区矫正规范化是深化执法规范化的题中之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具体行动。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必须加快立法,提升权威性;整合资源,增强操作性;严格监督,确保实效性。  相似文献   

9.
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大任务之一,也是社区矫正的核心性任务。为使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规范化,我们应当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教育团队,加强教育学习工作规范化;加强县级心理矫正工作的机构和团队建设,提高心理矫正工作水平;完善县级社区服务基地建设,规范运行程序,加强社区服务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司法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监禁刑执行的主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领导和管理社区矫正无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无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是以社区矫正官为中心,广泛动员其他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既保证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以及刑事司法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又解决了社区矫正地域相对分散、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困难。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符合行刑个别化、轻缓、谦抑的思想而为各国广泛采用,但在其适用方面,问题较多。比较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情况,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施行权符合分权与牵制的思想,对于落实狭义的司法权也有裨益。但是公安机关依法享有的部分施行权也应当保障,将社区矫正工作和公安机关社区警务的推进结合起来可使社区矫正工作更为经济,也更有保障。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在不断改革中逐步走向完善,但是由于立法上再审程序对普通程序的依附性没有消除,加之现有诉讼程序系统内某些自洽性的阙如,导致了民事再审发回重审的诸多误区。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后的程序应定性为再审程序而非普通程序。在完善再审发回重审制度时,应注意对程序违法是否导致发回重审作具体分析,恰当发挥重审制度的诉讼监督功能,赋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选择权,避免诉讼的延宕。实务中也有必要取消发回内部函,提升发回重审裁定的法律约束力。对调解书再审时,如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应裁定发回重审,并妥善协调与民诉法第204条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二审发回重审制度在实践中引起了被告人被长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决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分析该制度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改进,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客观真实"的诉讼认识论具有理论局限,应从"法律真实"的角度对诉讼中的事实问题进行全新的解读,以重构我国二审制度特别是发回重审制度。  相似文献   

14.
基于刑罚执行社区化概念及其观点考究,认为刑罚执行社区化存在的现实问题是保障刑罚执行社区化的社会基础、文化伦理基础等的不厚重,其理念、目标与价值的定位需要重新审视,机构和组织保障等缺乏规范和完善。为此,要保证刑罚执行社区化的实效,需要协调和整合社区职能和刑罚执行;专门机构职责与社区和谐环境的创建及改造分子与社区成员之间的"融合"等问题。同时,对于少年犯的社区刑罚执行,应突出教育改造的刑罚功能。  相似文献   

15.
构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社区矫正代表着罪犯处遇的未来走向 ,但我国当前社区矫正的总体发展水平比较低 ,加紧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已成当务之急。应当构建完备的立法、科学的裁量机制和健全的执行体系 ,以保障和促进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突出社区化管理特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凸现、利益关系日益复杂的状况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刻不容缓,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六部分指明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和方向。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不仅要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提高,更要改革创新,突出社区化管理特色。  相似文献   

17.
从世界范围上看,对待犯罪人的刑罚方式——矫正方式,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时期,一个源头以古巴比伦国王在公元前1750年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为代表,另一个以古希腊在公元前7世纪制定并以立法者名字命名的《德拉古法典》为代表,接着是公元前450年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理性和矫正改革的时期,涌现出了诸多改革人士和改革思想观念,切萨雷·贝卡利亚和犯罪学的古典学派,杰里米·本瑟姆和“快乐计算法则”,约翰·霍华德与感化院的诞生,最为著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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