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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91,(6)
为了有效地惩治日益严重的毒品犯罪,1990年12月28日由第7届全国人代会第17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决定》(下称决定)对毒品犯罪行为增加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几个新的罪名。这是我国为最大限度地抑制预防毒品犯罪的孽生,铲除毒源,协调国际反毒品斗争,在刑事法律中对原毒品犯罪的规定作出新的修改与完善。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独立成罪的意义。《决定》第6条规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按当今国际惯例主要是指非法种植罂粟、古柯、大麻等植物。(一)新增加该罪名,是对刑法关于毒品犯罪规定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如众所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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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本罪中“种植”的含义种植原本属于农业科学的范畴,一般指对农作物种子的栽种、培植和对幼苗的移栽、移植等培育行为,由于毒品原植物自身的法律属性,使得我国法学界对其含义有不同的争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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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逐渐减少。但是,随着黑市罂粟壳价格的上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开始抬头,尤其在偏远山区、交通不发达地区,农民大面积种植罂粟的案件时有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不仅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且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必须标本兼治,彻底根除。对种植毒品原植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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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10(4):76-82
从立法的角度上看,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毒品犯罪中的兜底条款。然而在现实中,该罪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逃避刑事惩罚的避风港,同时也可能使刑罚施及无辜。解决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这些症结还是要从持有行为的分类上入手,以此为基础构造解决此问题的方案。非法持有毒品罪应被视为不作为犯罪,行为人对其持有相关情况应负如实的说明义务,如果其说明的内容被证实,则说明行为人已履行说明义务;如果没有被证实,则说明行为人没有如实履行义务,从而构成不作为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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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是重罪,办案机关应合理限制其处罚范围,避免扩大化适用.运输的界定不能忽视其作为物流领域概念的基本属性.运输旨在改变商品的空间位移,应注意毒品的位移距离对于运输行为认定的基础意义.行为人长距离运送毒品的,应依法认定为运输毒品的行为,是否成立运输毒品罪,需具体分析.除特殊情形外,短距离的毒品运送通常并不引起毒品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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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之立法旨趣与隐患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是看似简单而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较为复杂疑难的两种毒品犯罪,本文结合刑事立法原理、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该两罪的立法旨趣及其产生的主要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有利于司法实践对此二罪的准确认定。一、关于运输毒品罪自1979年《刑法典》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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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三条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依照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为惩治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由于《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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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制造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陈守华李文岫车某,女,57岁,农民。1972年春,车某的丈夫因病住进医院治疗。车某在护理其夫期间,相识同病房的刘某。闲谈时,刘某告知车某大烟能止疼治病,并给车某罂粟籽一粒,还传授了提炼鸦片的方法。车某待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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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待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被告人非法持有两种以上种类的毒品,可以折算成同一成分然后进行定罪量刑。在没有明确司法解释之前,当非去持有的毒品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如果还存在毒品再犯、累犯、在娱乐场所非法持有毒品等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多次少量非法持有毒品能否累计毒品数量,应当区分情况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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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电话与自报姓名为王某(另案处理)的贩毒人员联系,并约定向其购买毒品。同年6月12目至6月15日间,被告人陈某先后多次向自称在四川省乐山市的贩毒人员王某提供的两个账户汇款共计人民币19万4千元,并商定利用邮政快递方式将毒品邮寄回天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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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罪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种植、贩卖、吸食毒品这一世界性社会浊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大潮也悄悄地渗进了神州大地,中国这片早已根绝烟祸毒患的广袤净土,再一次面临毒品的威胁和挑战,众多“瘾君子”酿出的幕幕悲剧和毒品给社会带来的种种灾难,引起了全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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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一种,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相比,罪行较轻。从该罪名的立法沿革来看,非法持有毒品罪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堵截式规定,隐含了对毒品持有行为这一客观事实在法律规范上的推定,这种推定同刑法规定的其他持有型犯罪,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罪等罪的推定情形相比,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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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属于静态性的犯罪。《决定》颁布以前,在处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经常遇到两种情况难于处理。一是毒品被查获使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毒品的来源和去向,而公安、司法机关又无法查清证实,在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的情况下,难以按照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处罚。二是刑法只规定了贩卖毒品罪,对于只购进毒品而不卖出的,由于不能按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致使这类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为了解决上述难题,进一步完善禁毒立法,增设非法持有毒品罪是非常必要的。但对非法特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