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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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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民事和刑事案例各2个,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裁判要点,对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作出裁判具有指导效力,法官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并可以作为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加以引用。  相似文献   

2.
周光权 《中外法学》2013,(3):481-498
刑事案例指导制度具有使规范明确化、使当事人获得公正感、减轻法官压力、统一法律适用等功能。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选择案例方面极为用心,但有的案例在重申公共议题、公共政策,有的案例与过去的司法解释完全重复。由最高司法机关强力推进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思路,可能与罪刑法定相抵触,与转变社会中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相悖,过多揭示疑难问题,不利于实现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所提倡的“案结事了”,也可能承受理论上持不同见解者的批评。未来应当重点考虑平衡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案例发布唯一主体的“制度建构”和地方法院、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自发秩序形成”之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不应是唯一的垄断力量,建立详尽的案例指导制度配套措施,增设“大法官会议”制度,承认地方法院经常参酌案例的指导性地位,肯定基层法官、专家学者、律师对于刑事案例指导建设的独特贡献。  相似文献   

3.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刑事指导性案例具有重要的地位。刑事指导性案例对犯罪认定与刑罚裁量等有关法律问题,采取提炼指导性案例中的裁判要点的方式,确立了有关司法规则。本文以潘玉梅、陈宁受贿案为对象进行规范分析,重点研究裁判要点,认为这一裁判基本上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意见的重复,案例指导制度的设立初衷并没有实现。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通过本案,发现一些在阅读条文化的司法解释时不能得到的收获,尤其是具体的案情对于我们理解司法解释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试图建立的案例指导制度,由于涉及司法权与立法权之间的关系,应更为审慎。实务部门和学者对案例指导制度似乎给予了一边倒的支持,片面夸大了指导性案例在填补法律漏洞、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和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指导性案例难以有效地进行监督、审查和控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宪政风险。因此,应当理性地评估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在坚持立法务必先到位的基本前提下,最高人民法院宜采取立法解释建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进行立法性司法解释、重视批复类型的司法解释并将生效裁判文书附在批复之后、经批准后对必须依赖于案情而无法抽象出一般裁判规则的问题制作成案例并赋予一定拘束力等四步走的方法,走出一条既满足实践需要又真正安全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5.
刑事判决书作为刑事司法公正的文字载体和刑事法律文化的重要渊源,它的价值绝不仅仅在于给出个案的裁判结果以履行其程序意义。其制作质量高低检验着人民法院和主审法官的办案水准。刑事判决书应该充分体现法官本着个案案情,执著探求理性、正义之判断结果的过程,体现出法律的精神和理念,体现出法律对人的关怀。基于对我国当代刑事判决书制作中重程式、轻叙事说理现状的思考和反省,本文试图通过对刑事判决书写作的技术规范和司法实质内容进行解构,阐明"春秋笔法"在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的必要性,建议从观念上、实践操作上转变传统格式化的思维和做法,丰富我国刑事判决书的内涵,提高其法理价值,为我国刑事法制的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钟林燕 《法学》2022,(3):21-34
裁判文书中运用积极修辞技术进行说理以此达致说服听众的效果,目的在于得出更为合理和更具可接受性的判决。我国裁判文书说理以消极修辞为主,但并不排除积极修辞的运用,司法裁判的情理要求使积极修辞成为必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对积极修辞技术的运用较少;而地方法院裁判文书中对积极修辞的运用进行了大胆尝试。我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英美法系法官裁判说理的有益方面,注重语言技术知识与司法实践活动相结合,从而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同时鼓励法官在说理时引述指导性案例,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促进法官修辞说理的常态化,从而提高判决的可接受性。虽然运用积极修辞技术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情感论证,保持司法领域与社会公众的有效沟通,但是需要给裁判文书说理中的积极修辞设定合理性界限,即逻辑的形式理性限度和可接受的价值理性限度,以防过度修辞或者滥用修辞导致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7.
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相比,案例指导制度在指导裁判和创制规范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但却在制度构建和指导性案例的权威性方面面临着诸多质疑。多元化的案例遴选机制没有摆脱行政化的内部操作运作传统,可能无法体现案例中蕴含的普遍法律问题,也可能在事实认定层面损害指导性案例的正当性。此外,在目前刑事审判裁判说理严重弱化的情况下,让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办公室来撰写裁判理由有悖司法亲历性和审级制度的基本要求。指导性案例所具有的"应当参照"的效力不仅明显强于《公报》案例,它们也应当成为控辩双方的起诉依据、辩护理由,法院也应当援引它们进行裁判说理,以此来发挥案例指导制度创制规则的实践品质。  相似文献   

8.
刑事司法中的罪刑法定与基层法官的刑法解释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论刑事立法或有权刑事司法解释的规定怎样详尽,仍然难以弥补刑事立法漏洞.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让基层法官拥有适用刑法的合理解释权,这是立法定性、司法定量的基本刑法机制的要求,也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当然,确立基层法官刑法解释权的保障机制也势在必行,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程序性要求.  相似文献   

9.
陈海燕 《特区法坛》2005,(5):17-18,21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广大法官开展了一场包括改革裁判文书制作在内的审判方式改革,我省一些法院和法官也在裁判文书改革中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般是在原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基础上参照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方向或《人民法院报》或其它的一些司法刊物刊登的一些以新格式写作的裁判文书样式,加上一些专家学者对书写裁判文书提出的一些新论点、新看法等指导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0.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法学》2012,(1):71-80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它对于保障裁判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之后,其将与司法解释制度相辅相成,共同发挥解释法律、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的功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关键在于,要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指导性案例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通过"识别"确定系争案件与指导案例之间是否存在类似性,指导性案例不限于漏洞填补情形下的指导,还包括各种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典型案件的指导。  相似文献   

11.
徐凤 《法学杂志》2016,(5):81-88
最高人民法院的抽象司法解释尽管具有其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法性,但这种不以个案为背景的司法解释存在诸多问题.在域外,由最高法院制定抽象司法解释的做法极为罕见.司法解释是司法过程的必备环节,但司法解释不能脱离个案,脱离个案的抽象司法解释有侵犯和僭越立法权之嫌,且与立法机关“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性立法形成恶性循环.考虑到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的抽象司法解释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但应尽量抑制和减少抽象司法解释活动,加大指导性案例的供给,并允许地方高级、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和确定指导性案例,此外还应该肯定法官针对个案的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权力.  相似文献   

12.
刑事指导性案例基本上属于一种案例形式的法律解释,“两高”的刑事指导性案例发布权具有司法解释权的权属。指导性案例是“两高”行使司法解释权的表现形式,不存在形式合法性的问题,但在实质合法性层面,在缺乏必要的监督之下,指导性案例中解释内容的合法性仍值得怀疑。目前,对刑事指导性案例的监督主要体现为“两高”的自我监督,优势与缺陷并存。对刑事指导性案例为何要纳入法律监督、能否纳入人大法律监督以及如何监督等问题仍有待厘清。通过对刑事指导性案例属性的认定、现有立法的解析以及对纳入法律监督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视,刑事指导性案例可以被纳入现行人大法律监督制度中,并以其特有的监督方式和内容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刑事裁判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可以起到预防法官恣意,避免司法擅断,实现司法公正,培树法律信仰,促进社会法治,提高法官职业技能,造就精英法官等作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十分重视裁判文书的说理,目前,我国刑事裁判书说理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对我国的刑事裁判书说理制度作出改革。  相似文献   

14.
确定法官在刑事司法解释体制中的应然地位,是一个事关中国司法现代化的重大问题.本文在论证法官在刑事司法解释体制中的应然地位之合理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和司法解释的法学理论,构建了具有相对合理性的刑事司法解释权配置模式,以期通过该模式实现法官在刑法司法解释体制中的"应然地位".  相似文献   

15.
李翔 《法治研究》2014,(8):79-86
近年来,最高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通过发布刑法司法解释将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并将其运用于司法实践中,指导各级司法机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化也存在诸如:违反罪刑法定、损害法治根基、破坏刑法体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损害司法权威、束缚法官能动性等弊端.过度将刑事司法政策转化为司法解释,不但有损刑事司法政策指导作用的发挥,还可能造成更多问题,不利于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刑事司法工作的开展.本文以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化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刑事司法政策过度司法解释化的弊端,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正确定位刑事司法政策,使其更好地促进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完善,推进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裁判文书的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和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裁判文书的改革,核心是判决书说理。判决书应该说理,1999年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曾予明确表述。  相似文献   

17.
《人民司法》2012,(21):110
及时公布司法解释全面公开信息资料刊载各类典型案例指导法院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开介绍我国审判工作和司法制度的官方文献,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及其他有关司法信息资料的法定刊物。《最高人民法院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重要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统计、任免事项、文  相似文献   

18.
判决书是法官向当事人阐释法律、运送正义的载体,也是司法通往社会的桥梁。正因为如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99年发布的《五年改革纲要》中就要求"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9.
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之后,如何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发挥应有的效用?如何遴选和发布供需一致的指导性案例?本文首先考证了基层法官对案例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并且是下意识的;然后通过指导性案例"遇冷"的局面,映射出目前案例供需不一致的局面;接着从基层法官的成本收益、时间问题、信息不对称、声誉机制的失灵等方面探寻了基层法官为什么不愿报案例;最后从沟通机制的建立、培养法官、激励法官、培育案例,以及探索案例报送形式的5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20.
一般认为司法解释的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然而,司法实践的实际和公安机关的职权、性质决定了刑事司法解释的主体不限于此,还应包括最高公安机关最高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如何行使其司法职权所作的解释应为司法解释;法律也规定了最高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解释的主体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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