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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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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警协助模式是检警二机关在侦、诉等审前阶段所体现的一种业务上的配合与人权保障方面的制约,进而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引导性与监督性以及公安机关技术优势的一种检警关系模式。检警协作模式与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均能够给检警协助模式提供启示。检警协助模式具有理论上的相对合理性,检警协助机制包括立法、范畴、保障与监督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在商业贿赂犯罪滋生的现状下,应更好的设计该种犯罪的侦查模式。现行的"检警二元式"存在诸多弊端,应对之予以改革。"检警一体式"由于具有增强国家刑事侦查能力、更好的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强化侦查监督以及缓冲外界不当压力五大优势,应作为目前对商业贿赂犯罪侦查的理想路径。  相似文献   

3.
检警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刑事司法的一大模式,也是我国司法改革中的热门话题之一。笔者就我国的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检警合作作一些粗浅的探析。 一、检警合作的法理基础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为消除司法专断,以严格区分侦控审职能为目标确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4.
刘计划 《法学研究》2013,(6):147-164
我国现行的警察主导侦查模式具有重大缺陷,尤其在控辩式庭审改革的背景下愈益暴露出弊端:不仅难以满足检察机关有效指控、惩罚犯罪的需要,也无法适应侦查监督、保障人权的要求。实践中自发的检察引导侦查的改革是对现行接力型检警关系的突破,其本质是检警一体化,构成了当下诉讼程序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检警一体化模式的实质是检察机关参与侦查权的行使,而非检警机关在组织上的一体化,亦非二者角色的混同。我国建构检警一体化模式,不仅存在理论基础,而且具有法律依据。采纳这一模式有助于提升侦查质量、强化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能力,也便于检察机关践行侦查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5.
现代国家检警关系模式有大陆法系国家的检警合一模式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检警分立模式两种类型。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检察机关作为形式上的侦查权主体,一般不直接进行侦查活动,而作为享有实质侦查权主体的警察机关,其侦查职能只是控诉职能的一部分,仅仅对控诉职能起辅助作用。本文指出检警关系的一般特征对我国检警关系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刘仁琦 《政法学刊》2009,26(1):72-75
英国的检警关系模式经常被论述所引用或作为司法改革的参照目标,但各国法律制度的设计或者形成都有其赖已存在的土壤和环境,所以,英国的检警关系模式不一定会适合我国国情,但其运行程序的有效性、科学性仍然是探索我国检警关系制度模式的重要参照。  相似文献   

7.
防止起诉权滥用是司法改革的重要问题.两大法系主要采用司法控制权的模式,而我国则采用检察控制权的模式,两者具有不同的内在结构.采检察控制模式与检警关系、检察机关角色定位、警察机关的职能、公诉的证据标准有重大关系.事实上,我国具有独特的公诉权制约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检警关系的模式选择成为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难点和热点,这使得检警关系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司法实务中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秉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原则,选取英国的检警关系为对象,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考察其改革的来龙去脉并揭示其对于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袁劲秋 《政法学刊》2002,19(4):84-86
在我国,检警追诉犯罪职责的一致性决定了检警之间的合作关系,检察官的法律监督的职能决定了检警之间的监督关系。从理论上看,刑诉法对这二者关系的规定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种合作与监督的关系相处得并不理想。因此,如何在现有检警机制下解决好二者之间的合作与监督关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彭玉 《人民检察》2022,(11):64-68
法国、德国、美国普遍存在行政人员与司法人员交流、执法司法协作的做法。我国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本质上也属于行政人员与司法人员执法司法协作,这一制度有助于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节约成本。借鉴域外相关经验,我国可采取扩大特邀检察官助理来源,要求检察人员到行政机关交流锻炼;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由行政机关派员参与临时检察办案组,以最低成本实现行政人员辅助检察办案等措施完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1.
西方各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相互配合与协作的关系,以控制犯罪为直接目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既是一种相互配合的关系,又是一种监督关系,以实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然而,从警检关系的实际运作来看,无论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配合,还是检察监督均未能达到理想效果,由此导致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目的均未能充分实现。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加强辩护职能,建立对强制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以保障人权。在此前提下,以提高对犯罪的追诉效率为目标重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  相似文献   

12.
孔璋 《人民检察》2005,(5):18-21
我国现行警检关系总体上符合我国刑事诉讼实际和国情,不能用"检警一体化"取代现行的警检关系模式。完善警检关系的总体思路是,明确警检机关分工职责,限制与优化检察机关侦查权能,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的监督与控制。  相似文献   

13.
当今检警关系不外乎三种模式,它们各自都有各自的特点:以英美为代表的检警分立模式、法德为代表的检警合体模式、日本的混合模式,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同法系的检警关系模式也开始趋于协调、接近。但是无论哪种模式都有着自身产生、发展的背景和原因,有着各自的优缺点,我们当然不能套用国外既有制度来健全中国的检警关系。简单的移植将会直接导致一些弊端:弱化检察机关监督效能,使得从制度上有效控制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变得更加困难。有鉴于此,我们必须立足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不断健全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制度,使之符合日益复杂刑事诉讼工作需要。  相似文献   

14.
纪敬玲 《法制与社会》2012,(31):52-53,55
本文从我国流水作业式的诉讼结构入手结合检警关系的探究,同时对比外国的诉讼结构以及它们所确立的不同模式的检警关系分析得出我国的流水作业式的诉讼结构是导致警察不出庭的根本原因,并建议我国建立以裁判为中心的诉讼结构,改变我国的检警关系,配合新刑事诉讼法的改革,最终在实践中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的外部关系从本质上而言,受到一个国家的权力体系与诉讼模式的影响。检察机关在一个国家权力体系内地位的不同,导致检察机关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之间在权力定位及相互关系上呈现不同的形态;而诉讼模式的不同,导致了在司法运行过程中检警关系及检法关系的不同。  相似文献   

16.
《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目前机构运行初具成效,侦查监督效能增强,检警配合更加紧密。实践中,因职能部分重合,侦协办运行实质化效能打折扣,同时还面临信息共享不及时、检警工作理念及考核指标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健全侦监协作配合机制,要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能力,科技赋能拓宽监督线索来源,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引领监督与配合工作。  相似文献   

17.
吴国琳 《政府法制》2008,(10):58-59
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和司法观念不同,检警关系大概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实行的“检警一体”模式,一种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检警分离”模式。然而,在检警关系的设置上,不管是检警一体还是检警分离的构架,都要考虑两方面的价值取向:一是力求侦查机关正确地行使侦查权,收集充分的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从而有效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二是通过有效的手段对侦查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8.
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检警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世界各国检警关系的主要模式是检察领导或者指导警察。这种模式符合刑事诉讼或刑事司法的规律,符合社会职业分工的规律和体现了法治的要求。但是,我国的检警关系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模式,即通常所说的"公检法"模式,其形成的原因包括三个方面,即"流水线"诉讼模式是其制度原因,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观是其思想原因,强调社会稳定是其历史原因。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检警关系,即检察指导警察的关系,应该是符合和谐社会需要与刑事司法规律、自身能够保持和谐和互补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如何防止起诉权滥用是司法改革的重要问题。两大法系国家主要采取司法控权的模式,而我国则采取检察控权的模式.两者具有不同的内在结构。它与检警关系、检察机关角色定位、警察机关的职能、公诉的证据标准有重大关系。事实上,我国具有独特的公诉权制约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现有预审程序的改革建议忽视了上述方面的系统性,改革应当整体推进。  相似文献   

20.
警、检一体化模式的提出旨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其基本要求是检察对侦查的管理、领导、指挥和监督,与之相适应,应改革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并强化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警、检一体理论缺乏司法环境的现实基础,因而注定了其“空中楼阁”式的理论结局。针对当前警、检关系之间存在的冲突,可以从捕诉一体化改革、检察官提前介入“证据把关”、重设“预审员”等途径加强警、检之间的配合,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从建立立案、强制处分和撤案备案制度,以及畅通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促进侦查监督,以此确保侦查程序的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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