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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文凭成为人们的通行证。能在社会上走多远,许多时候要看他所持有的文凭到了哪个层级。学历一旦和功名挂钩,学历造假就在所难免。学历造假,不外乎两种途径:有的单纯制作个假文凭,有的是到学校去"读"个真文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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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9日晚上9点30分左右,山西省介休市三贤大道某火锅店门口的马路上发生斗殴事件,一名腹部受伤的男子由于失血过多死亡,另一名头部受伤的男子昏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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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现代的都市男女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交友途径,在网络上,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与陌生人交谈、通信,直至谈情说爱。这对于有一些人来说,简直是天大的福音。但是,网上也有许多不良分子在虎视眈眈,时刻在寻找骗财骗色的目标!互联网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狼。正是由于天然的隐蔽性,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新工具。伴随着淫秽色情网站在网络上的出现和蔓延,人们开始意识到,计算机网络的违法和犯罪问题已是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2005年新年前夕,安徽警方破获了我国第一例境内外相勾结、全国最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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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丁女士托人找来了一位保姆。一日,保姆在家做饭时不小心将热水瓶碰翻,手脚都烫伤了。经诊治后,伤是慢慢好了,可用去了5000多元医药费。令丁女士没想到的是,保姆把医药费清单交到她面前,要求丁女士按工伤给予赔偿。面对保姆的索赔,丁女士感到不知如何是好:保姆受了伤,我们也很着急,但这并不是我们的责任,是她自己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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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在不同的时代可以享受不同的快乐,就像如今一个以手指上的“游戏”为标志的短信时代已经到来,人们正在享受着短信带来的前所未有的便利、怡情和刺激。然而,我们如果因此对短信所带来的低俗、陷阱、不道德及种种扭曲人性、误导青少年的“快乐”视而不见的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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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一句话,弟弟一怒之下竟挥刀捅向劝解的嫂嫂。弟媳离婚,兄弟两家四个年幼孩子从此没有了人间母爱。为了“拯救”,哥哥在送弟入狱的同时,倾家筹款找寻律师保弟性命,弟弟终判死缓。九年来,哥哥用手足亲情,冰释了弟弟灰死的心,让他重新扬起了生命风帆。2006年6月20日,哥哥在监狱接见室,面对笔者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半尺“地界”,可怜嫂子命丧黄泉1997年5月26日,是安徽省灵璧县渔沟镇27岁的村民章亮悔恨终身的日子。这天,章亮很早就起了床,他想起村西头那块一亩多地,气就不顺畅。那块地与四叔家的地临界,四叔爱占便宜,为了分地,叔侄俩争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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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而立之年的刘刚夫妻婚后一直没有生育。经过多次的检查,医生证实刘刚的输精管已断,无法续接,永远丧失了自然生育的可能。刘刚的妈妈怀疑这一切都源于刘刚儿时的一次疝气手术。看着忍受身体上的伤害,试图通过"试管婴儿"怀孕的儿子儿媳,刘刚妈妈的内心充满了愤怒、自责、悲哀和无助,她不知道除了讨要损失外,她还能为儿子和尚且是未知数的孙子做些什么?为了证明这次手术是医疗事故,刘刚的妈妈开始了漫长的4年诉讼。在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今天,法律再强悍,也无法让时光倒流一切重来,更无法抹平受害人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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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0日,阿青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他的女友小丽也因为涉嫌包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恩爱情侣,憧憬中的美好生活也瞬间在眼前消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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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官煤勾结”“官矿勾结”现象严重,腐败案件高发。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10年上半年立案查处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798人,同比上升11%。专家认为,经济发展过度依赖资源支撑,加上监管机制和体制存在漏洞,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中处于主导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腐败的滋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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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外遇,他用仇恨解决问题。致使家破人亡的同时锒铛入狱;几年后,未成年的女儿竟然也跟人私奔。这一次,他在警官的帮助下,终于化解了道德、法律情感的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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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刚刚二十出头,但是却萌生了轻生的念头。2009年12月的一天,他服下了18粒安眠药。由于药剂量不够,半夜的时候,小孙悠悠醒转。在鬼门关外转了一圈儿的小孙并没有放弃自杀的念头,想到恋人、家人对他的抛弃,小孙觉得生无可恋,于是便点燃了房间的被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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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提高法律效益与亲情体恤是相互矛盾的,似乎要提高法律效益就得以牺牲亲情体恤为代价。事实与之正好相反,缺乏亲情体恤的法律是最没有效益的。法律只有充分体现亲情体恤才有可能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信仰与遵循,法律调整的实际状况和结果才能反映或体现创制法律的社会目的,也就是法律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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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李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某小学。案由:损害赔偿。1997年10月3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课间休息时间,被告因玩耍不慎用石头砸伤原告张某的左眼,经诊治无效致左眼失明,法医鉴定属八级伤残。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余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由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意见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应由学校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李某承担次要民事责任。其理由是家长将学生送到学校后,原有的监护责任转移到学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