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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申诉信访压力,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通过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以解决,而加强申请再审审查工作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方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又可分为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两个阶段。一般而言,申请再审被驳回的当事人或者不服再审判决的当事人,因诉讼程序已经穷尽,最有可能发生申诉或信访。因此,要减少申诉信访,必须处理好申诉信访与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审查、再审审理的关系。申诉信访和法院其他审判工作是"一盘棋",提高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质量,才是减少申诉信访的治本之策。目前申诉信访案件数量大,原因是多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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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法院信访工作一直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稳定大局的重要途径,各级法院非常重视,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法院信访比例上升快,进京去省的重点户、老户增多。二是申诉提前,裁判文书生效三个月内提出申诉的增多,甚至判决一生效即开始申诉。三是反复申诉,复信复访多,再审后再次申诉时有发生。四是信访与复查脱节,信访工作人员有责无权,信访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复查工作人员不办信接访,复查工作缺乏针对性。五是信访联动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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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信访产生的原因及对策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长期以来,法院信访工作一直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提高执行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稳定大局的重要途径。各级法院都非常重视,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法院信访比例上升快,进京上省的重点户、老户时有增多。二是申诉提前,裁判文书生效三个月内提出申诉的增多,甚至判决一生效即开始申诉。三是反复申诉,复信复访多,再审后再次申诉时有发生。四是信访与复查脱节,信访工作有责无权,不能落到实处;复查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访,复查工作缺乏针对性。五是信访联动不力,部分法院对党委、人大以及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不重视,处理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交而不办的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大部分在执行程序,那么原因何在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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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信访的现象 法院系统的信访量较大,且重复信访的比例较高,而在重复信访中主要是刑事申诉多。现在申诉人的申诉方式采用了复印、油印,甚至排字印刷。这样一来申诉状满天飞。本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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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与再审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三大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设计,都是基于“纠错”这一价值取向,其本质是一种纠错杌制。信访是发现生效裁判有错的重要途径、检验再审成效的重要形式、监督再审的有效形式,从而实现再审制度的价值。完善信访制度,最终是要将处理信访问题纳入法制轨道,构建司法终极机制。解决涉法信访问题,要改革目前的再审制度,从职权主义转变为当事人主义,发挥当事人的能动性,即取消法院自行再审制度、限制检察机关的抗诉权,改当事人的申诉为申请再审之诉。同时,通过缩短申请再审的期限、明确申诉的法院、对提出新证据和申诉的次数进行法律限制等措施,规范当事人的申诉和信访行为,防止权和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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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原案被害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复查的数量越来越多,与之成正比的是对此类申诉案件的息诉罢访难度越来越高,已逐渐成为检察机关新的息诉难点、焦点,很可能形成新的涉检信访。借此文试图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并结合办案实际,提出一些做好此类刑事申诉案件息诉工作的方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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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并于2005年5月1日施行:新的信访条例体现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的特点,有助于更好地密切党和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的稳定。畅通信访渠道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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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10):43-48
行政机关驳回当事人申诉的信访答复,属于行政机关针对当事人不服行政行为的申诉作出的重复处理行为,并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新的法律效果,不是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信访答复,申请行政复议,接受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不服该决定,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不予受理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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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构筑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为上访申诉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作成效突出,2004年至今,共依法处理各类涉检信访案件192件,案件办结率为99%、息诉罢访率达100%。2005年,全市无进京涉检信访案件,2006年至2007年2月,全市无一起进京到呼涉检信访案件,实现了“零上访”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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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办责任制是检察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策群力搞好信访工作,减少和避免群众越级申诉、重复申诉.闹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扭转越是上级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案件越多的“倒三角”现象而推出的一项新的工作机制。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印发《广东省检察机关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各检察院因理解和贯彻落实不一样.经常在信访接访中遇到不少工作的瓶颈问题.在此有必要就信访工作的首办责任制再次与大家共同探讨.以便使信访工作在检察院内部运行得更顺利些、瓶颈问题少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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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检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控申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实践中,还存在着信访处理机制不协调、监督不力、办案效率低等问题,影响控申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当立足和谐社会三大支撑点,创新控申检察工作,建立信访共享平台机制、联合接访制度、便民申诉站、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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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刑事申诉检察工作难的现实问题,可以通过改进案件办理、审查形式、涉检信访、刑事赔偿、刑事救助机制等方面工作,体现申诉工作的专业性、透明性、畅通性、严谨性和法定性,实现检察办案的全程化、公开化、法制化、效力化和最大化,切实破除"申诉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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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诉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需要,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改造申诉制度的基本思路是:正确界定申诉制度的功能,使其向信访方向转变;科学区分申诉和申请再审,将诉讼法中的申诉制度置换为申请再审制度;完善申诉制度的基本结构,促进其内容更加合理和完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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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存在较大争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无法定理由或合理原因对检察听证不支持、不配合的,检察机关也应该依法举行听证,主动让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以回应社会关切,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有效减少涉诉信访。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听证主动启动应选取存在较大争议、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尽最大努力争取申诉人的支持和配合,并更加注重强化听证程序的规范操作,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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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或涉法)信访是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涉诉信访节节攀升,究其原因既可以从社会体制.也可以从司法机关、上访者自身找到原因。涉诉上访是民意上达以求解决矛盾的渠道之一,对中国的社会建设曾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不能说其在今天一点存在价值也没有,但其制度缺陷及给中国法治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视。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应分别从社会体制(如何规范信访的司法监督)、司法机关(如何畅通申诉渠道完善法院接访功能实现自我监督)及上访者本身(引导与规制涉诉信访行为)分别找出解决的瓶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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