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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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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于2008年4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再审程序列为此次修改的两大内容之一,并对其他七处内容也进行了相应修正.诚然,此次对再审程序的修改确有一定的进步,但是从一定意义上讲,依然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完善我国再审程序的需要.目前,现行民事再审程序无论在法条规定上还是在程序设计的理念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我们应首先确立科学合理的指导思想,然后再对再审程序的一些具体制度进行设计和改造,进而完善我国的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再审制度设计基于“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的原则 ,再审制度有着许多内在的缺陷 ,再审制度的改革应保留最高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 ,废除地方法院依职权再审 ,限制检察院抗诉再审 ,并建立再审之诉。  相似文献   

3.
民事行政再审程序作为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救济途径,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两大主体予以实现,忽略了当事人的积极作用;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着与审判监督混淆不清的问题,使其在程序设置上出现了偏差和不足,作者通过对民事行政再审程序内涵的分析,结合现有的民事行政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对我国民事行政再审程序的设置提出可行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自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民事再审程序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尽管立法在制度上做出了很大调整,司法中法院的相关机构的设置和相关程序操作规程也给出了相应的回应,但从民事诉讼制度原理的要求出发,我们仍会发现我国审判监督程序许多错位安排.究其根源,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置因历史原因和思想方法所致,完全背离了民事诉讼制度等基本原理,改变这种错位和扭曲的路径是按照诉的要求设计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5.
民事再审程序又称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它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如何在立法上解决司法监督的独立地位问题,是保证民事再审程序公正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6.
浅议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素珺 《前沿》2006,(12):158-162
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由于立法规定存在种种弊端与不完善,故缺乏可操作性,已严重影响了司法独立和程序公正。针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当事人申请再审难以及再审事由过于笼统等缺陷,本文提出了建立民事再审之诉制度、取消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取消检察机关抗诉权、限制再审次数和再审案件标准确定化的改革构想。  相似文献   

7.
我国再审制度设计基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再审制度有着许多内在的缺陷,再审制度的改革应保留最高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废除地方法院依职权再审,限制检察院抗诉再审,并建立再审之诉.  相似文献   

8.
民事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实践中暴露出来不少问题。对比国外立法及实践,反思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立法中有很多不合理的规定,比如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多元化,提起再审的理由不够细致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价值分析方法是一种重要的法学理论研究手段。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具体学说有四种。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多种程序价值综合平衡、协调统一的结果,理性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设计既要保证正义的实现,又要兼顾诉讼效益、秩序安定、人权保障等诉讼价值。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立法中的缺陷集中表现在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错位、再审事由重实体、轻程序、再审时限和次数、再审方式和范围不明确。要转变立法指导思想、建立再审之诉制度 ,明确再审事由、时限和次数、方式和范围 ,以推动民事再审制度走向完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其制度设计的宏大理想与不尽人意的司法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再审理念与具体程序设置上的不科学使得再审无限、终审不终,司法裁判无权威性可言。再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可以从理念的再塑和制度的重构两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2.
2007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后来制定的有关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但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框架。当前的执行异议之诉存在的缺陷主要是:执行异议的前置程序成为一种累赘、债务人异议之诉缺失、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救济程序掺杂。要完善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废除前置程序、使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救济相分离、同时设立案外人撤销之诉以及给予执行异议之诉必要的监督和救济。  相似文献   

13.
长期以来,人们集中关注再审程序发现真实的工具价值,而忽略其解决纠纷的活动本身。再审程序具有不依赖于裁判结果的独立价值与利益,可以增进判决的正确性和公正性,有利于保障人权。在完善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时,只有兼顾程序利益与实体目标,才能使其充分发挥特殊的救济功能,真正地成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  相似文献   

14.
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半年以来暴露出诸多问题,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现象。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审判监督程序解释》,对案外人申请再审进行了规范。通过分析我国再审制度的现状,借鉴法国、我国台湾地区等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可知,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确认这一制度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对我国再审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构建提出初步设想,从而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程序法对案外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可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效率和社会认可。  相似文献   

15.
刑事再审程序是对已生效裁判是否符合正当性、合法性要求的重新审视的司法程序,是追求刑事诉讼活动根本宗旨的体现.在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是关系维护基本人权和保障法律尊严的重要举措.刑事再审中的启动程序是其重中之重.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有关制度和理念,在我国现有国情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完善我国再审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许秀兰  莫彩容 《前沿》2005,(12):96-97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补救程序,它除了具有民事审判程序的特点外,在程序上还有其自身特点,即其审判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民事诉讼法》对再审程序规定的过于原则,因而导致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检察机关依职权提出公诉与当事人的诉权、处分权等权利的冲突,本文是通过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探寻重构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  相似文献   

17.
为了更全面地维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有效遏制虚假诉讼,我国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引进并确立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从而与原有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形成了相互补充、共存并行的格局。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两种救济制度虽然在功能作用上有着共同或相近之处,但也明显具有各自的属性色彩与程序特征。这两种制度的适用存在交叉重叠,可以通过明确两者各自的适用范围,划定两者可能发生竞合的领域,进而探索两者竞合时的协调方式。  相似文献   

18.
周丹  罗红兵 《前沿》2008,(4):142-145
当前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研究,有必要观察和研究其他国家刑事诉讼制度一些有益的经验。本文从再审制度的启动主体、再审理由、再审申请的管辖与次数、再审的适用程序与审级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比较了中外再审制度各自的特点,从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诉讼制度势以促进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平平 《前沿》2003,(7):76-78
本文从民事裁判的既判力理论和程序安定论的基本要求出发 ,从再审程序的立法指导思想 ,提起机制 ,举证三大方面逐一分析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并相对应地提出了浅易的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20.
李华 《青年论坛》2007,(6):113-116
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再审程序可由法院依职权提起,可由检察院抗诉提起,也可由当事人申请提起,启动主体的多元化、职权化,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难题.本文以再审程序的正当性为逻辑起点,对提起再审的主体进行理论评析,并提出重构方案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只能就特定案件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及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为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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