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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实施,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原本属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问题,随着新法的修订,如今变成了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对此网上热议纷纷,但我们不应过于质疑"常回家看看"的法治善意。值得深思的是,"常回家看看"的简单需求,何以成了许多老年人的"热门呼声"?归根到底,说明人们在对老年人的应尽责任上,做得并不是十分到位和完美。譬如,在"常回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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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背景: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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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颁布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并将“赡养人对老人的强制探望义务”这个原则确定下来,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即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该法颁布后不几天。重庆市长寿区就出现了全市首例以“常回家看看”为诉讼请求的赡养纠纷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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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精神赡养得到重视。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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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法》草案"出炉"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笔者认为,"常回家看看"是子女的义务也是责任,将其列入法律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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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草案】2012年6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等。引人注目的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里面,其形成过程中有较大争议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条款,被写进了草案。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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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1999年的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唱红了一首歌——《常回家看看》。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传唱了大江南北,也唱起了多少年轻人对父母无限的关爱和思念。随着"空巢老人"、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如何赡养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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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常回家看看无疑是孝敬父母的最基本方式,但将之写入法律草案,敬老义务居然要寻求法律来约束,其间的尴尬令人反思。今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草案。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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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刚过,笔者即看到《民主与法制》第5期中的《“常回家看看”考验立法智慧》一文。据报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已经报批国务院,子女“常回家看看”及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已经写入修正草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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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总有旧法旧规在不断修改、完善,也总有新法新规在及时颁布、实施。辞旧迎新时刻,盘点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发现,理想的预期和现实的尴尬却是那样的令人纠结,心情复杂。难以落实的"常回家看看":从2013年7月1日起,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就目前法律执行情况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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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的相关报道,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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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的歌唱起来动听,说起来也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并不容易,甚至与孝顺与否并无直接关联。据1月5日出版的《山东商报》报道,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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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原有对宗教研究新范式的质疑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新范式中"理性"概念的内涵、"单一供方模式"的分析框架及理论的普适性。但对其进一步反思和解读发现,原有质疑(1)对新范式"理性"概念的理解多有"误读",新范式的"理性"概念是一种"厚的""主观理性",不涉及工具理性/价值理性、个体理性/集体理性等具体内涵;(2)忽视"供方模式"的发展现状,"单一供方模式"的存在的问题已被正视且正在进行修补;(3)对理论的"普适性"期望不切实际,且忽略了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调整和修正理论这一更重要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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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39-145
"法治中国"实现的前提是社会普遍具有崇尚和遵从的现代法治精神。直面当前社会凸显的"信访不信法"、"唯权"不"唯法"等法治精神缺失现象,如何准确理解法治精神的基本内涵,透析社会法治精神缺失现象产生的危害及根源,积极探寻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精神的内涵,通过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构筑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提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等,对于重构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目标是有必要价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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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我们的价值观”的核心要素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举办这次"浙江精神与我们的价值观"研讨会的旨趣,是论证和提炼具有浙江特点的核心价值观。就此,我的总体想法是,我们在提炼具有浙江特点的核心价值观时,必须将法治作为一个核心要素。一、崇尚和厉行法治已经成为当代浙江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