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勇  李嘉 《犯罪研究》2003,(5):43-46
国际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之间确立的对国际犯罪进行缉捕、起诉、审判和惩处的重要管辖体系。本文首先论述了传统的四种国际刑事管辖权,即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接着本文阐述了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迭国际刑事法庭对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发展,然后,本文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对国际刑事管辖权的挑战。最后,本文分析了我国的从中引发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2.
朱奕锋 《法制与社会》2012,(21):269-270
近年来国际辩护律师在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上履行辩护职能而遭国家干涉的情形日益增多.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庭规约中均未明确包含国际辩护律师豁免问题的条款,这为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正常运作留下不确定因素.通过分析国际性与区域性国际法律文件,探讨该问题的人权保护法理基础,国际辩护律师职能豁免应该得到承认.  相似文献   

3.
贾海龙  贾海涛 《河北法学》2004,22(12):127-130
塞拉里昂特别法庭是进入21世纪以来,联合国主导创立的国际化刑事法庭之一。通过介绍其创立及创立依据的法律文件、其机构及其管辖权,总结出塞拉里昂特别法庭的特点,指出其兼备了国际特设刑事审判机构和国际化刑事法庭的优点。  相似文献   

4.
王秀梅 《现代法学》2002,24(3):113-117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是联合国安理会针对前南斯拉夫武装冲突中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而设立的国际特设法庭 ,该法庭不仅传承了纽伦堡和远东军事法庭的原则及审判精髓 ,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延展了国际刑事审判的原则与理论 ,并未以后的国际刑事审判以及常设国际刑事审判机构的建构提供了可行性的先导模式  相似文献   

5.
欧洲检察官办公室是欧盟层面唯一具有刑事执法权的法律监督机构,根据欧盟相关规定,其具有特定的犯罪管辖范围,享有调查权与起诉权,被赋予较为完整的调查措施,并可跨境开展执法。同时,也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保障,能够与其他欧盟机构开展良好合作。因此,该制度设计有效平衡了欧盟与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其独立性保障了法律监督效果,较好地解决了打击跨境犯罪中的安全与权力平衡难题。然而由于欧洲并没有统一的刑事司法体系,欧洲检察官办公室的权力运行程序较为烦琐,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制度性缺陷。  相似文献   

6.
刘会慧 《法制与社会》2010,(19):131-131
东京审判作为国际特设刑事法庭,是国际刑事审判的早期模式,这一针对二战战犯而设立的国际法庭,抚慰了人们那段痛苦的记忆。本文从国际组织角度,由其设立到审判过程,围绕《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内容,旨在从回顾中梳理出它在国际刑事审判发展脉络中的贡献和教训。  相似文献   

7.
美国检察权的滥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 ,检察官的作用至关重要。最高法院最近指出 :“检察官就处于公民个人的私生活与公众瞩目的刑事诉讼之间。 (检察官 )有权启动所有的国家机器来审查任何个人。”检察官有权决定是否将被告人提交法庭 ,供述罪行 ,或者以矫正程序代替刑事指控 ;他还有权决定是否提出免予起诉。在有死刑的地方 ,根据法律的规定检察官甚至有权决定人的生与死。更有甚者 ,在行使这些职权的同时 ,检察官对于法院、政府及公众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谁也不能强迫一名检察官提起或不提起刑事诉讼。更不用说检察官所拥有的令人畏惧的权力容易被滥…  相似文献   

8.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osecutors,简称“IAP”)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国际性检察官组织,是一个非政治性、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由匈牙利、荷兰、奥地利等国的检察官联合会发起,于1995年6月在联合国维也纳总部组建。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宗旨是促进有效、公平、公正、有力地起诉刑事犯罪;贯彻实施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独立起诉犯罪所必须的刑事司法原则和标准;协助检察官在国际范围内打击有组织犯罪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促进快速、有效的国际合作;扩大检察官的职业影响力,发挥检察官在刑事司法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检察官之间、检察机构之间业已建立的良好关系,为检察官之间、检察机构之间交流和传播信息、知识与经验提供便利等。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现有团体会员120余个,个人会员20万余名。我国检察官协会以创始国之一的检察组织的身份加入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成为团体会员。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我国现有27名高级检察官加入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成为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个人会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叶峰自2000年起一直担任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  相似文献   

9.
日本检察官职权行使制约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 ,日本检察官的职权主要是刑事案件侦查权和公诉权。为保障检察官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日本设立了强制处分的令状主义、羁押的法定主义、自白排除法则和违法证据排除法则来防止检察官侦查权的恶性膨胀 ;为保障检察官公诉权的正确行使 ,日本设立了准起诉制度、检察审查会审查制度和检察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来规范检察官的不起诉行为。  相似文献   

10.
论成立国际刑事法庭的合法性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朱文奇 《时代法学》2005,3(6):99-107
刑法上的“合法性原则”要求一个法庭必须“依法成立”。法庭只有“依法成立”,才有资格进行审理、并在确定被告有罪时对其进行定罪。刑法上这个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国际刑事法庭。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社会为了惩治严重的国际犯罪行为,已成立了不少国际刑事法庭。尽管这些国际刑事法庭的宗旨和目的相同,但它们的成立方式却各不相同: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是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成立;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是塞拉利昂政府与联合国通过签订协议而成立。虽然,成立方式可以不一样,但都必须符合“合法性”原则。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来探讨这些国际刑事法庭在实践中是如何论证和裁决关于成立国际刑事法庭的“合法性”原则的法理问题。  相似文献   

11.
蒋娜 《现代法学》2013,35(1):153-162
在国际刑事诉讼中,检察官起诉裁量权的外部控制不可或缺,而单纯的外部控制却凸显范围有限、效果不佳、成本高昂等局限与不足。与单纯的外部控制相比,内部控制具有主动性、自律性的特点,且这种内部监督和控制的限度还与国际刑事法治的境界相契合。在当前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广泛存在且业已渗入非缔约国司法领域的情况下,只有将基于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指导下的双重控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防范裁量权滥用,促进实现裁量正义,保证国际刑事诉讼中检察官裁量权的公正行使。  相似文献   

12.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作为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是一个临时性司法机构。米洛舍维奇在审理期间突然死亡,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争议。本文拟从前南国际刑事法庭设立的合法性角度讨论。  相似文献   

13.
检察官身份保障是指因检察官之司法性格,为确保检察官客观、公正、独立地行使职权,国家给予检察官特殊的保障制度,除了包括使检察官无后顾之忧的薪资、退休、资遣、抚恤、职务调动等事项外,更应包括选任、考核、惩戒等事项,而最重要的是要有人事自主及程序保障规划,以及体制外的评鉴监督机制。赋予检察官身份保障,确保其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已成为国际共识。我国为顺应国际潮流,  相似文献   

14.
在前南刑事法庭刑事程序中,国际刑事案件的独特性使得越来越多的大陆法系传统因素开始注入普通法诉讼模式。两大法系之间的传统差异已经渐渐走向融合。这些不同的制度应灵活而和谐地相处,共同解决国际犯罪审判所特有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地位与功能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龙宗智 《现代法学》2003,25(3):10-14
被赋予国际刑事案件调查、起诉权的检察官 ,在国际刑事法院运作程序中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 ,对于国际刑事犯罪的惩治起着关键性作用。其组织和功能上的特点是 :审检合署的机构设置 ;“检警一体”的功能结构 ;在检察事务和内部管理上实行“检察长负责制” ;受刑事预审法庭的司法审查等。但在检察官行使职权时 ,存在与相关国家主权协调 ,克服直接调查取证可能遇到的障碍 ,以及合理对待国际政治因素对刑事检控的影响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周伟  汤晖 《中国律师》2004,(5):37-42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与纽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刑事辩护对策国际研讨会”于2003年金秋时节召开。会议针对过去各次研讨会已经提出和论证的问题,旨在进行对策性研讨,以便为立法机关修改《刑事诉讼法》提供参考意见。来自纽约大学、香港大学以及国内多所知名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参加了会议,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刑事辩护权的建议。以下是该次会议的纪要。一、刑事辩护总体问题及对策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刑事辩护实际上是人权保障问题。人权保障涉及面很宽。从刑事法律方面来说,应该…  相似文献   

17.
检察官在刑事上诉审中的职能作用应当定位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但在实践中,刑事上诉审检察官监督履职的范围和程序性保障不完整,一方面缺乏对一审未上诉、未抗诉案件以及二审法院书面审理案件的监督,另一方面在抗诉与上诉的设置上给予了抗诉以优势地位,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缺乏对称性.为此,应当进一步明确刑事上诉审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分设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一审检察官仅行使公诉权,上诉审检察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权,以改变两项权能互相制肘的现状,同时应当扩大上诉审案件监督范围,全面、平等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8.
权力分立制衡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刑事司法权力运作的基础,对于受指控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就国际公约与欧、美先进国家的法治经验论,纠问式侦查构造已日渐式微,检察官无羁押权为各国立法之通例.如果检察官已经行使侦查、公诉职权,就不宜再在侦查程序中担当预审法官,也不应当享有羁押决定权.我国未来的刑事司法改革应当温和而渐进地进行,在保障受指控人的听审权与救济权利的前提下保留检察官羁押权,引入事后审查制由中立法院对羁押进行事后复审.  相似文献   

19.
凌岩 《检察风云》2005,(23):12-14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近日开审的伊拉克萨达姆法庭,并列为近年三大国际大审判。本刊特约了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凌岩教授,就萨达姆世纪大审判的合法性和发展趋势给我们做权威的解读。  相似文献   

20.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以下简称前南法庭)在二战后的纽伦堡和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之后,由国际社所设立的第一个追究个人包括国家领导人刑事责任的设国际刑事法庭。由于其最近首次对一位前国家元首米舍维奇进行审判,该法庭也是国际媒体和民众所关注的点之一,而法律界对此案甚至对法庭本身的合法性等的论也从未中断。法庭运作10余年来,在惩治战争罪犯和他违反国际人道法和严重违反人权的犯罪,为被害人伸正义,威慑未来的罪犯,促进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的发展,强化国际法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也为其后10余年来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