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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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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9号现公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11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保障投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勤勉尽责地通过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等方法对业务参与人以及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进行调查,并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发行文件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相似文献   

3.
资产证券化是金融领域里的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意味着我国重新启动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然而,资产证券化因其特殊运作机制可能引发风险也存在其特殊性,为保障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全面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但是信息披露不实陈述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典型的违法行为之一,同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不实陈述的行为也会发生。  相似文献   

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3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经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次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主席郭树清2012年9月26日  相似文献   

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4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2次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主席尚福林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1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经2007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主席尚福林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   

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76号《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25日第282次主席办公会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2月5日第14次行长办公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年11月16日第2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  相似文献   

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10号现公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二○○九年五月五日  相似文献   

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7号现公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为进一步做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工作,现就实施  相似文献   

1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4号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青况报告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定向发行优先股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7号)的规定,制定本准  相似文献   

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7号现公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二○一一年十月八日一、符合《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74号)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参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的基  相似文献   

12.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以下简称《QDII试行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取得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运用所管理的资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参照本办法执行。鉴于《QDII试行办法》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基金、集合计划等募集资金的理财产品,现就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运用所管理的资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如何参照执行《QDII试行办法》提出以下适用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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