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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3):24-38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1]7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辽宁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辽政发[2011]15号),省民政厅组织编制了辽宁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是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和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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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25)
<正>鲁政发[2017]2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7年8月11日"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鲁政发[2016]5号),制定本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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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3):39-41
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宁政办发[2013]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调研及"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2013年上半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中期评估的目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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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1)
闽政办[2008]4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实施《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闽政[2007]37号,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7年省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的具体措施,对促进应急资源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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