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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1998,(9)
毛主席烧了 林彪的第一号令 1969年10月17日,林彪背着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以“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为由,擅自发布了“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黄永胜等人于18日将此令迅速下达全军,使全军进入紧急战备状态。 10月19日,林彪采用电话记录方式,以急件传阅报告毛主席。 他们先送交周恩来总理阅,周总理阅后指示:请主席阅。 我拿此急件送给主席看,毛主席看后,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对我说:“烧掉。”我以为主席是让我拿去烧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主席自己拿起火柴一划,把传阅件点着,给烧了。接着,他又拿起传阅件的信封又要烧,我赶紧对主席说:“主席,不能烧,你都烧了,以后查问起来,我无法交代。留下这个信封上面还有传阅件的编号,你不要烧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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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2004,(5)
半导体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郭 禾 集成电路法律保护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集成电路作为一种工业产品应当受到相关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是,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如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外观设计法对集成电路的保护等均存在一些问题,难以给予其适当的保护,如众多集成电路因为创造性达不到要求而不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通过拓展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即通过保护布图设计的方式保护集成电路,但若直接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布图设计肯定达不到预期目的等。 于是有国家提出了特别法保护的模式。从各国及国际组织已颁布的国内法和国际法中对于布图设计权的规定来看,布图设计权在内容上可分为复制权和商业实施权。布图设计权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居于特殊地位,其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专有效力居于专利权与著作权之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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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2004,(3)
制止滥用互联网是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国信息界》2003年12月20日德国联邦司法部长 齐普里斯 在信息化时代,国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制止滥用互联网。2001 年在这方面通过了第一个国际公约,即欧洲理事会的“计算机犯罪公约”,这个公约要达到以下目标:制定出刑法方面的共同的最低标准,一方面保护计算机和电信系统免遭针对它们的可信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进行的攻击,另一方面阻止利用它们来进行犯罪。 国家与互联网的关系恰好表明,国家肩负各种各样的任务。凡是必要的地方,国家就要承担起规范的任务。借助法律,国家可以促进发展,也可以制约滥用。除此之外,国家还担负着保障的任务,必须为精神创新和经济繁荣提供环境并且视情况予以支持。还有相当重要的一点:国家必须考虑互联网对于民主的意义。实行国际化的互联网管理也是众多话题之一。电子信息和通讯网络及其服务的技术上的行为能力为全球信息社会确立了基本前提条件,应优先考虑让一个非政府组织而不是一个由国家控制的管理机构来管理互联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