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991年4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编中,没有规定参与分配制度。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一司法解释文件,其中用了三个条文规定了我国民事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对参与分配制度怎样理解和执行,尚不无问题,本文试作探讨。一参与分配,是指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开始执行程序以后,该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向执行法院申请,使债权平均受偿的制度.从民事实体的角度看,如果一个被执行人有数个债权人,则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就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如果债务人逾期不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2.
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参与分配制度是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对于债务人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向执行机关请求平均受偿的制度。各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强制执行法大都对该制度做出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参与分配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适用意见))第296、297、298条规定了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的条件、程序及分配原则,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称《执行规定》)中对该问题作了更进一步细化。以下,笔者将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强制执行理论和国外的有关法律,对参与分配制度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3.
一、参与分配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执行中的参与分配是指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对同一被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简称他债权人),因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各债权人的全部债权,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并将执行所得对各债权人公平清偿的一种执行制度。其特征表现为。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参与分配制度始于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执行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参与分配制度自设立之初即发挥重要作用,保障了在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情况下,使适格债权人获得平等受偿的机会,成为有限破产程序的有益补充。司法实践中,对于申请参与分配起始时间的认定有相对统一的认识,但对于截止时间也即对到底何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很大分歧,素来争议颇大,由此导致各地法院观点和裁判尺度不一,既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也严重影响了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本文中,笔者从申请参与分配截止时间的立法沿革出发,结合实践中存在的分歧,对此时间节点的合理认定提出拙见,以期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些许参考。 相似文献
5.
PRESERVINGMEASUREMENTSOFPROPERTYAPPLYINGTOEXECUTIVEPROCEDURE一、财产保全能否适用于执行程序一种意见认为: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行为,只适用于诉前和诉中保全,执行程序中明确规定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在通知指定期间不履行的,可采取执行措施,无须采取保全措施。本人认为,这是对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片面理解,财产保全同样适用于执行程序。理由如下:(一周I产保全是诉讼行为,而诉讼应当包括审理和执行两个阶段,将诉讼只理解为“审理”是片面的。一个案件从原告… 相似文献
6.
参与分配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执行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将被执行人的已知财产在各申请执行人之间公平清偿。近年来,各地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财产适用参与分配制度中遇到不少问题。笔者身处基层法院,多次参与处理过参与分配执行案件,为求解职业上的困惑并出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查封、扣押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查封、扣押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也是法律赋于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或执行官)的重要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执行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即不得自行处分,应由法院按执行程序的规定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偿,以达到清偿债务之目的。由于查封、扣押具有其他强制执行手段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世界各国在民事诉讼法或强制执行法中,都采用了这一措施。债务人之财产,原则上均得为… 相似文献
8.
9.
百晓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6):29-39
作为一项新创的制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改变了我国法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传统处理方式。这种改变不但在理论上冲击着人们对终结执行的传统理解,也在事实上调整了法院和当事人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中的权力义务分配。其能否在实践中取得预期的合理效果,取决于多个方面的因素,尤其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认定。为此,本文从《民诉法解释》第519 条的规定出发,对“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范围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认定作了相应探讨,以期促进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的正确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10.
11.
建构执行财产豁免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执行财产豁免制度,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自身不可让与或维持基本生存或维护公益的财产,免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的制度。建构执行财产豁免制度的必要性集中体现在:平等保护合法权益,彰显执行程序公正。建构执行财产豁免制度,一方面保证了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表现出既不是一方的代言人,也不是另一方的对立面,而是处于超然的中立地位,使双方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其合法权益一视同仁的平等保护。另一方面,保证了执行程序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偏废,更趋科学、合理。它不仅起到衡平双方当事人合法权… 相似文献
12.
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是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是执行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克服执行难的关键.为了探讨完善执行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笔者对此谈一些粗浅认识.一、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现实意义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指的是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由当事人申请,或移送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程序结束前,被执行人所拥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其他生产、生活资料、存款及应收债权等的总和,是被执行人经济实力的物质体现.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指的是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或有关部门移送审查立案后、通过当事人举证、被执行人申报以及通过主动调查获得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司法行为.由于种种原因.人民法院所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不能完全等同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确定哪些财产或权益属于被执行人所有,二是确定这些财产在哪里.掌握这两方面内容是准确执行的前提. 相似文献
13.
14.
15.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的异议人可以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与此相应,即 相似文献
16.
17.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定》出台的背景《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是执行实践的迫切需要。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程序中,典型的情况是首先对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然后进行拍卖、变卖,最后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或者分配给债权人。在这三个阶段或环节中,拍卖、变卖阶段起承上启下的作用,直接决定着执行财产卖得价款的多少,对债权的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拍卖、变卖的规定非常原则;我国虽然有专门的拍卖法,但主要用来调整任意拍卖,而法院在执行案… 相似文献
18.
对证据制度延伸至执行程序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来说,被执行人的确切存在及其执行能力是一个案件能否得以最后执行的关键所在。现实中很多案件难以执行,都源于被执行人难以找到或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难于查清,而如何去寻找被执行人,如何查清其财产状况,以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的执行风险,从法律上分析,则可归于证据规则的问题。遗憾的是,我国目前的证据制度于执行程序中尚是一片空白,这种法律上的先天不足,给执法带来诸多的难题,并对“执行难”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实有探讨和改革的必要。 证据制度延伸至执行程序的合理性及其价值 我国目前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