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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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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近年来,诉讼时效制度在具体适用中出现了一些立法上未予明确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许多问题上的观点和看法也不相一致,本文采撷其中的三个问题加以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一、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实践中,有的债权债务,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对此问题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此类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应从债权成立之时起计算,以2年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审判实践中,有的同志经常援引最高法院1994年3月26日法复[1994]3号《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  相似文献   

2.
我国诉讼时效中止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时效制度是基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以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制度。但这种限制使诉讼时效制度可能成为义务人逃避债务的工具.违反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产生不公平的结果。诉讼时效障碍则是为避免这种可能的不正义而产生的。诉讼时效中止是诉讼时效障碍的重要类别,其使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处于暂停状态,是对诉讼时效制度予以合理限制以实现其正当价值的重要方式。我国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船舶活扣押有严格活扣押和宽松活扣押两种形式,是中国独创的司法扣押船舶模式,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法则和“放水养鱼”的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可以实现船舶使用价值的最大化,有效避免错误扣船可能的赔偿责任。然而,活扣押期间船舶可能附上优先债权,也可能船舶被非法转让、抵押,从而影响海事请求人权利的实现,即保全效果有时可能不如死扣押。在宽松活扣押的船舶之上能否进行死扣押,反之,在死扣押的船舶之上能否宽松活扣押,这是困扰海事司法多年的难题,也滋生了海事法院之间的诸多矛盾,采用船舶轮候扣押制度,即可有效化解有关的难题与矛盾。在扣船实务中,海事法院并未认真执行严格活扣押期限“一般”为一个航次的规定,使该活扣押成了事实上的无限期扣押,为此笔者建议:将两种活扣押的期限均修改为三个月,期限届满未行续扣的,宽松活扣押效力自动终止,严格活扣押则当然回复到死扣押状态。目前,活扣押的对象仅限航行于国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但基于商船登记制度已臻完善,其对象可扩展到航行港、澳航线及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以提高保全效率、节省保全费用。  相似文献   

4.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该项制度本身比较复杂,而《民法通则》规定较为简单和原则,因此在适用起来遇到不少问题而引发争议。专家学者对此也发表了不少观点与看法,笔者以一个普通法官的视角,并具体结合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以供大家参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诉讼时效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在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市场经济流转,节约司法资源,稳定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基础建立的诉讼时效制度,明显地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我国加入WTO以后,涉外商事交流骤然频繁,旧的时效制度与我国外向型经济模式的矛  相似文献   

6.
陈思贤  史添翼 《山东审判》2006,22(6):100-103
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由于尊重现存秩序,有利于促进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因而自罗马法以来一直为世界各国民法普遍承认。我国1987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通则》设专章(第7章)规定了这一制度。长期以来,诉讼时效制度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们注意到,《民法通则》第7章仅规定了7条,过于原则、疏简,很多具体问题规定不完善、不明确,甚至不合理,如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没有明确,导致诉讼时效制度中的很多问题在理论上、实务中均出现了不应有的混乱,影响了立法和司法的公信效力。本文试从诉讼时效效力的基本理论着手,重点针对理论上…  相似文献   

7.
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固有的制度,我国合同法也继受了这一制度。不过,与大陆法系各国的相应制度相比,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我国学者在探讨不安抗辩权制度时,往往部分或全然无视其与大陆法系各国相应制度的区别,直接影响到了司法实践。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以制定法为基础,在理论上阐述这一制度,以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得到准确适用。一、不安抗辩权的性质分析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大陆法系各国学者通常将不安抗辩权界定为:双务合同的后履行方于订约后  相似文献   

8.
刑法实务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3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刑法实务专题研讨会暨〈刑法罪名精释〉第二版出版发行座谈会》。国家法官学院周道鸾教授代表该书的正、副主编在会上作了主旨发言,并就适用法律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发言中有关刑法实务的10个问题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9.
诈骗罪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在财产性利益及某些无体物纳入诈骗罪的对象的情况下,交付处分行为的成立仍然以有意识性为必要,如此可保持其与盗窃罪等夺取罪的区别机能;财产上损害作为独立要件从整体上、实质上予以判断,符合侵犯财产罪的本质特征,具有理论的根据和现实的妥当性;且其实行的着手、罪数形态有其特殊之处,应根据对象(电力、劳务、债权等)的不同而作出具体的分析和妥当的认定。  相似文献   

10.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行政诉讼法》实施起,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已有20年的历史。但从现状看,这一制度远未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以浙江省为例,2010年全省涉及行政争议的信访至少有10万件,但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只有不到5千件,〔1〕只占信访比例的5%。  相似文献   

11.
孙永一 《山东审判》2005,21(3):37-38
一、委托人介入权的行使《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主动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直接向第三人主张合同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该法条一方面规定了委托人的介入权,同时又以但书的方式规定了阻却委托人介入权行使的例外规定。审判实务中判断第三人是否具有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与受托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要根…  相似文献   

12.
送达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由于人员流动、单位变迁、规避和拖延诉讼等原因,送达难依然困扰着司法实践,人民法院越来越多地采用了推定送达方式。作为一种法律拟制,推定送达是司法程序矛盾和妥协的产物,也是审判公正和审判效率相互冲突下作出的无奈选择。在民事诉讼中,推定送达主要包括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等形式。其中公告送达是推定送达中最主要的方式,也最特殊、问题最多。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登报、张贴公告等方式将法律文书的内容予以公布,通告受送达人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受领法律文书或参加诉讼事项,经过法定期间即推定已送达给被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其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相似文献   

13.
律师在诉讼实务中,必将涉及到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律师与法庭的关系,以及律师自己的角色问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作一探讨,也顺便对律师调查取证问题一并进行讨论,以期能引起同行们的重视,并求教于大家。   一、律师如何称谓当事人   笔者在此所称的律师与当事人 (包括被告人、下同 )的关系,仅指受托成为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律师与作为其委托人的当事人的关系,说到此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就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吗,但是我们有许多律师在庭审中却往往忽视了这一关系。如听见很多律师在法庭上这样说:我的当事人如何如何……  相似文献   

14.
韩玉春 《法制与社会》2014,(13):255-256
民间借贷合同是除了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之间,出借各自的合法资产,双方基于合法的目的,在没有国家法律政策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前提下,特定的主体之间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约定双方形成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现阶段在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的理论实务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期给相关研究者以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5.
一、产品质量异议期限和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及异同权利人对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未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就视为产品合格,这种规定或约定的主张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在民法中叫做预定期间.而产品质量和诉讼时效则是民事时效的一种,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诉讼时效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诉讼时效制度比较复杂,现行民法规定尚不够具体、明确,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疑难问题,笔者就此谈一些个人观点,以供参考。法官适用诉讼时效时的态度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即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基于诉讼时效对权利人利益的重大影响,笔者认为,法官在适用诉讼时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应当树立法官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观念。罗马法时效制度有一项重要原则,即时效只能由当事人主张而不能由法庭主动援用。发达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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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的司法审查,一般而言,是指依法对引渡请求所进行的审查。引渡可分为主动引渡和被动引渡,因此,引渡的司法审查也可分为对主动引渡的审查和对被动引渡的审查。二者在审查程序和审查内容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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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债务人是否达到破产界限时,应注意核实资产、负债,防止"假破产、真逃债"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管理人报酬应当综合考虑破产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确定,且不包括审计、评估费用,因债务人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失去的财产,管理人予以追回的,应调整相应的报酬;债务人为第三人提供保证或财产担保的,第三人的债权人可债权申报。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往往从行政作为的角度设计诉讼制度和规范审判活动,而行政不作为的诉讼规范则以“特例”加以规定。不可否认,行政不作为案件与行政作为案件有很多共性,在没有特例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共同适用有关诉讼规范。但行政不作为毕竟有别于行政作为行为,有些能够适用于行政作为案件的规范不能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完全照搬适用。  相似文献   

20.
在认定债务人是否达到破产界限时,应注意核实资产、负债,防止“假破产、真逃债”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管理人报酬应当综合考虑破产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确定,且不包括审计、评估费用,因债务人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失去的财产,管理人予以追回的,应调整相应的报酬;债务人为第三人提供保证或财产担保的,第三人的债权人可债权申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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